中国女排精神展示馆展陈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中国女排精神展示馆展陈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图书馆
乙方:龙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RK[CS]2021004的中国女排精神展示馆展陈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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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899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1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408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零捌仟元整(¥40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同路大同新巷3号漳州市图书馆;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展览形式设计应考虑教育性、艺术性、观赏性、舒适性与参与性, 力求内容与形式的高度统一,突出中国女排精神文化的特点,宣传和 弘扬新时代中国女排精神。打造一个多功能的展示窗口、教育基地和 交流平台,提升漳州城市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1)展示形式生动,贴合主题,注重中国女排精神的诠释与传 达,成为广大人民了解中国女排精神的平台。 (2)展示手段注重现代化、创意性的应用,而并非硬件设施的 奢华。 (3)展陈空间与公共空间配比得当、相互呼应,展馆内部空间 连贯流畅。 (4)注重观众的对展馆内容的感受和理解性,而并非纯粹的娱 乐。 (5)注重展馆的智能化管理和运营,强调简洁明了的管理系统。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整体要求 设计遵循陈列艺术设计的规律与特点,整体营造中国女排精神展 示馆的展览氛围。展陈手段科学新颖,设计审美大方稳重,陈列语言 运用得当,要准确体现内容主题。展厅展示有亮点,将展览内容的丰 富性与展览方式的多样化、现代化和技术化有机地结合起来,揭示展 览的主题内涵,增强展览的生动性、观赏性、趣味性。 (1)强调特色:展厅设计要恰当运用漳州当地元素,体现本馆 的鲜明特色,有别于同类型展馆。 (2)理解内容:应深刻理解中国女排精神,紧密围绕内容方案 进行设计,充分挖掘陈列的主题内涵,使整体的艺术设计与内容设计 达到完美统一和最佳效果。 (3)风格协调:风格设计既要根据不同陈列内容与性质来表现 出不同的设计风格,又要在整体上兼顾总体设计风格的统一,注意展 厅与公共空间及室外环境的衔接性。 (4)布局合理:展厅平面布局设计应以人为本,做到准确、科 学、通畅,在适当的地方安排休息椅,以便观众休息,同时无障碍通 道流畅。 (5)版面设计:设计风格与内容主题密切结合。重点版文内容 需考虑多语言翻译。 (6)展厅氛围:展厅设计需要做到以简洁的艺术语言与有限的 室内空间将陈列内容高度概括,运用艺术表现力创造生动的形象,有 “画龙点睛”之笔。 (7)照明设计:展厅用先进的照明设计理念,重点照明与场景 照明结合,从文物保护、观众视觉舒适及展示艺术效果出发,合理并 有针对性地配置光源。 6.1.2、设备设施要求 需实用美观、安全耐用,其尺寸造型、比例、色调、材质肌理与 陈列内容、展品特色相称,使用功能完善,便于陈列布展和日常维护, 便于照明设备的安装及文物标本的安全保护。展柜设影视、音响、电 脑和其他复合媒体等展示装置必须耐用,稳定性、安全性强,并要充 分考虑到装置置换的便利性。设计必须方便文物的布展和撤展。展具 符合人体工程学,参与性项目可操作性强。 为了展览的可持续,主要展陈设备应采用国际、国内知名专业展 陈品牌。 6.1.3、辅助展项要求 需体现科学性、艺术性、知识性,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场景、 模型、沙盘及人物形象等应有历史感、时代感、真实感,不应道具化。 应起到形象地表达陈列思想,烘托主题,调节展览氛围,丰富陈列艺 术形式的作用,而且安全耐用、维护成本低。 采用的照片、喷画,要提供尺寸、精度,照片放大的形式,工艺 材质及艺术处理的手法,大型喷画、灯箱片的制作工艺、材料选择、 保质期及质量保证措施等。 展柜内和展品组合有正立面图、平面图、侧剖图,提供模型数量、 布局、尺寸、材质等。 6.1.4、数字媒体与交互技术应用要求 数字媒体与交互技术等现代科技展示手段的运用合理,不要喧宾 夺主。辅助陈列与艺术品的创作体裁运用得当,艺术表现形式得体, 艺术水准高,声光电效果设计科学、合理并富有创意,而且技术要成 熟、稳定,便于日常维护,节能、安全。 6.1.5、安全要求 所有展陈设施的设计,以及灯具、材料与工艺的选择必须确保展 览的绝对安全,使用环保性装饰材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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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20 | 设计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复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后 30 日内 | |
2 | 30 | 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通过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后 30 日内 | |
3 | 40 | 设计人提交完整的深化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施工图预算审核后,设计人提出后申请 30 日内 | |
4 | 10 |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资料完整归档备案后 30 日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违约责任 10.1.1 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 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 定设计费 10%的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开始 设计工作阶段所对应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支付费用。 10.2 乙方违约责任 10.2.1 乙方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乙方未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的设计服务,须按本项目的费用金额的 10%承 担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10.2.2 乙方逾期交付项目文件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需向甲 方承担 500 元/天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交付项目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本项目费用金额的 20%。 10.2.3 乙方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应免收该部 分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0.2.4 乙方项目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其返工设计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0.2.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项目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按 分包项目费用金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 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14.2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的进度要求提供成果,并须配合本项目 后期施工与验收。 (2)乙方应按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时间期限,对设计进行相应必 要的修改与完善。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漳州市图书馆 | 乙方: | 龙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大同路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蔡宇飞 | 单位负责人: | 严燕荣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779909918 | 联系方法: | 1776709819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77480188000007524 |
签订地点: 漳州市
签订日期:2021年07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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