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二期及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开发招标公告

公安局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二期及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开发招标公告

变更记录
受南宁市公安局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二期及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开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13-3182A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二期及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开发采购
  项目预算:壹佰玖拾捌万元整(¥*******.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001-A:一、建设背景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平台(一期)对各参建单位共享的数据进行了标准规范化建设,在部门之间实现了数据的共享交换及部分数据应用功能。★二、总体规划本次部门间共享平台建设要在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对新增的参建单位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同时增加部门间数据共享应用功能,扩大部门间共享数据的应用范围,提高数据共享应用的质量。二期要求深化应用,实现部门间数据的深度共享与交换,与一期无缝对接,采用一期的硬件与软件环境实现数据采集――数据共享――数据应用――数据服务的总体规划。本次建设与一期系统完全兼容,是在一期现有平台基础上功能的完善与功能的增加,所有工具能通用,并能与一期互联互通,权限管理与用户管理与一期建设保持一致,同时根据公安部对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对平台整体构架按规范进行整改,并协助采购方完成数据标准制定,确保该平台最终通过公安部的验收。★二、建设内容系统采用J2EE架构,数据库ORACLE10G以上,UT-F8,支持GB13000。1、前置系统升级对新增的参建单位进行前置系统搭建,实现数据从各部门到前置数据库上的数据同步功能。在新增的前置系统及原来的前置系统上部署中间件,实现在部门间共享平台、前置系统与参建单位之间请求与服务应用功能。对条件允许的单位开通业务流转功能。2、对新增数据进行整合对新增的参建单位进行数据分析、数据清洗、数据转换,利用前期部署的ETL工具,开发部署数据抽取服务,实现前置系统据的全量及增量维护功能,各部门按指定的规则共享及维护数据信息。3、共享平台功能建设数据复用子系统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四、供应商报名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购买纸质采购文件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9月25日至2013年10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南宁市金湖路59-1号8楼808财务室)
  售价:伍拾元整/份(¥50.00元/份),售后不退。
  方式:如需邮寄标书,请把电汇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号、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号码传真至: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姚俊 ****-*******传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7日09时0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


七、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邱柄富****-*******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何时宇****-*******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6666


八、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5日



南宁市政府采购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二期及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开发采购 项目编号:NNZC2013-3182A审批编号: [2013]NCCX278/25,[2013]NCCX278/27 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13年09月 目 录第一章公告1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4第三章评标方法5第四章投标人须知7一总则10二公开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16五开标与评标17六合同授予20七其他事项2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2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一章公告公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2013]NCCX278/25,[2013]NCCX278/27),现就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二期及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开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二期及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开发采购二、项目编号:NNZC2013-3182A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标号采购名称预算金额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二期及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开发采购198万元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七、报名要求:供应商应在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填写报名表和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八、招标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0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2.发售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楼 808室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元,售后不退。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98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现金缴存银行等形式交至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账户,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银行账号:****************6666。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3年10月17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0月17日09时00分在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在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十二、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 , 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十三、业务咨询: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联系人:邱柄富;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何时宇;联系电话:****-*******传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3年9月25日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说明: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项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内容及要求1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二期)1套一、建设背景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平台(一期)对各参建单位共享的数据进行了标准规范化建设,在部门之间实现了数据的共享交换及部分数据应用功能。★二、总体规划本次部门间共享平台建设要在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对新增的参建单位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同时增加部门间数据共享应用功能,扩大部门间共享数据的应用范围,提高数据共享应用的质量。二期要求深化应用,实现部门间数据的深度共享与交换,与一期无缝对接,采用一期的硬件与软件环境实现数据采集――数据共享――数据应用――数据服务的总体规划。本次建设与一期系统完全兼容,是在一期现有平台基础上功能的完善与功能的增加,所有工具能通用,并能与一期互联互通,权限管理与用户管理与一期建设保持一致,同时根据公安部对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对平台整体构架按规范进行整改,并协助采购方完成数据标准制定,确保该平台最终通过公安部的验收。三、建设内容系统采用J2EE架构,数据库ORACLE 10G以上,UT-F8,支持GB13000。★1、前置系统升级对新增的参建单位进行前置系统搭建,实现数据从各部门到前置数据库上的数据同步功能。在新增的前置系统及原来的前置系统上部署中间件,实现在部门间共享平台、前置系统与参建单位之间请求与服务应用功能。对条件允许的单位开通业务流转功能。2、对新增数据进行整合对新增的参建单位进行数据分析、数据清洗、数据转换,利用前期部署的ETL工具,开发部署数据抽取服务,实现前置系统据的全量及增量维护功能,各部门按指定的规则共享及维护数据信息。★3、共享平台功能建设数据复用子系统基于Web Service技术,采用XML实现数据交换,平台包括:数据发布子系统、数据交换子系统,支持联网的数据交换(满足基础数据库与业务数据库的定时自动更新)、跨网络数据发布与更新等。数据交换系统旨在为基础资源库与各参建单位之间的数据交换提供一个统一的、规范化的、方便使用的数据交换系统,为用户提供信息共享的手段,数据交换系统及其建立的相关数据交换接口、数据交换格式等是为基础资源库的数据交换和异构数据库访问提供平台基础,提高数据传输效率和可靠性。综合查询子系统外部共享数据可直接进入南宁市公安局信息中心资源库,在资源库综合查询中提供共享数据的综合查询、关联查询及信息核查功能。查询条件可定义、查询对象可定义、展示方式可定义。支持信息穿透及数据关联功能。对新增的各类数据源可通过查询配置后台管理功能直接定义实现。信息核查子系统本功能主要通过请求与服务WebService技术,为用户提供信息核查功能,为了保证部分敏感数据信息的安全,对核实的数据只返回是或不是,或指简单的提供部分信息。当需更多、更详细的信息要按一定的规则,一定的机制去实现。比对服务子系统本功能模块提供对事先定义好比对对象及比对规划的任务实现自动比对功能,还提供即席比对、批量比对功能满足一些临时性的比对需求。数据质量检查子系统本子系统主要实现数据分析和质量检查功能,它能对数据组成的元素进行范围分布分析,也能根据配置的数据质量校验规则,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系统是数据交换产品链路环中的一部分,在数据处理过程为数据质量提供分析与校验服务。统计服务子系统本子系统主要实现对共享平台上的所有数据进行自定义统计功能,再以相关的条件与权限提供对外统计结果查询功能。目录管理服务子系统目录管理服务子系统是支撑平台的核心子系统,提供信息资源目录的管理以及信息资源的发现定位服务。面向平台管理员提供资源编目、注册、发布、注销等目录管理的基本功能。面向使用者提供共享目录服务,提供按部门、信息分类等的共享信息资源定位浏览功能,提供按关键字精确或模糊匹配查询功能。安全审计子系统本子系统主要实现对共享平台的查询、操作、请求的日志管理功能,同时要对数据库中数据对象进行管理,对表空间等常规数据库管理信息进行监控。数据同步到公安网数据同步配置通过该模块实现数据同步配置功能,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实现各部门权威数据的时时同步到公安各业务系统中,在此模块配置待同步的目标数据、源数据、同步项、同步规则、权限管理任务调度,周期等信息。同步日志该功能模块是用于记录各部门数据同步情况统计,可回塑,可倒查,为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成果、应用绩效提供基础数据。2PGIS平台完善建设1套完成公安部PGIS平台升级、完善三库建设、完成居于PGIS平台的视频监控与实时警力监控联动、卡口关联、重点人口可视化智能分析、实有人口、案事件分析、社区警务等应用开发,具体要求如下:一、建设背景本次南宁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是根据公安部“全国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应用技术研究与规模应用示范”(简称PGIS项目)项目成果搭建南宁市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应用平台,并基于该平台实现南宁市警用地理信息的各类整合应用,实现与区公安厅及公安部PGIS系统的互联互通。1、系统建设目标在分析南宁市公安局警用综合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需求基础上提出建设平台的总体设计方案,构建持续动态更新维护的南宁市警用地理数据库,升级南宁市PGIS平台软件,实现和公安厅(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对全市提供共享服务,在市级平台上实现南宁市局所需应用,支持业务系统开发商进行业务系统改造,为公安业务管理和实战应用提供地理信息支持,提升公安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效益。2、建设原则为了警用综合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能够更加合理、科学,系统必须安全、可靠、稳定,具备很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建设该系统时,应遵循以下系统设计原则:(1)以数据为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基础电子地图数据、业务数据。完成建成区0.5米分辨率的影像地图及1:2000矢量地图的采购、更新及发布;业务数据从业务系统中获得,完成业务数据与电子地图数据的结合,通过电子地图展现业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应用。(2)以信息应用为核心地理信息系统应用与公安业务相结合,满足实战需要,服务业务工作。(3)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地理信息系统是一个复杂、庞大的工程,首先要进行合理的总体规划,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需要进行分步实施,快速完成系统的应用。二、总体技术要求1、技术架构该项目要求基于公安部PGIS平台软件进行开发和建设。2、标准规范在系统建设过程中,遵循公安部警用综合地理信息系统标准体系,并和全国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平台总体规划保持一致。系统设计依据:GA/Z01-2004《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标准体系》GA/T491-2004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GA/T492-2004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图形符号》GA/T493-2004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A/T530-2005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及数据库命名规则》GA/T532-2005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分层及命名规则》GA/T529-2005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属性数据结构》GA/T531-2005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专题图与地图版式》GA/T627-2006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规范》GA/T628-2006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空间数据质量》GA/T629-2006 《城市警用电子地图坐标系与比例尺》3、技术指标为满足工作中实时性的要求,动态反映出最新的业务信息,地理信息系统至少应满足以下性能指标要求:(1)B/S地图浏览100个用户并发获取地图请求时,每个地图请求的显示响应时间≤3秒。(2)地址匹配响应时间25个用户并发获取地址信息时,每个地址匹配请求响应时间≤5秒。(3)GPS移动目标响应时间100个移动目标并发获取实时信息时,每个GPS监控请求响应时间≤3秒(不包含GPS系统延迟时间)。系统同时支持不低于200个用户的并发访问三、建设内容结合南宁市公安局警用综合地理信息系统的需求,依据公安部技术指导规范,建设硬件和系统软件两个支撑环境;升级部署PGIS基础平台版本;完成PGIS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并形成数据采集、更新和维护的长效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完成基于平台服务的典型应用系统的开发;实现部、省、市PGIS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完善的平台运行维护管理体系。1、PGIS平台基础数据采购加工(1)全市基础地理数据建设按照公安部规范,在符合公安部地图基础数据标准下,按照公安部警用地理信息平台的要求加工基础电子地图数据并整理和入库。(2)全市警用基础地理信息图层数据建设图层名称中文名称图元类别说明XZQH_PG行政区划面城市行政区划,属性中应有名称。MZSX_PG面状水系面城市水系,属性中应有名称,否则地图不美观,以后应用也会存在缺陷。MZZB_PG面状植被面城市绿地、公园等。性中应有名称,否则图不美观,对应用也会有影响JMD_PG居民地面居民地,必需有,否则会影响以后应用。JZW_PG建筑物面属性中应有高度,层数和门牌号。QL_PG桥梁面GD_PL国道线属性中应有国道名称,否则会影响以后应用。SD_PL省道线属性中应有省道名称,否则会影响以后应用。GSGL_PL高速公路线属性中应有省道名称,否则会影响以后应用。DLZXX_PL城市道路中心线线属性中应有道路名称和道路等级.否则会影响以后应用。TL_P铁路中心线线城市铁路线名称应有。XZSL_PL线状水系线城市支流水系,地图美观且有应用性。XZQH_PL行政区划界线省界、市界、区界、乡镇界等。DLBX_PL道路边线线城市道路边线。JMD_PT点状居民地点应包含效区镇、乡、村庄等。CZ_PT车站点铁路车站、长途车站、地铁车站等。LYJD_PT旅游景点点有名旅游景点,含名称。(3)警用公共、业务专用地理信息图层数据建设图层名中文名称图元类别说明MPHM_PT门牌号码点结化的到楼的门楼牌号码DZJG_PT党政机关点应含小类及名称GAJG_PT公安机关点应含名称及小类QSYDW_PT企事业单位点应含名称及类别JY_PT教育点应含名称及类别。如:大学、高中等JRZQ_PT金融证券点应含名称XWGJYCB_PT新闻广播与出版点应含名称JYZ_PT加油站点应含名称YLCS_PT娱乐场所点应含名称和类别ZJCS_PT宗教场所点应名称WHCS_PT文化场所点应含名称TCS_P体育场所点应含名称FWCS_PT服务场所点应含名称TXJKT_PT图像监控头点应含名称、监控头编号CSKSL_PL城市快速路线应含名称CSZGD_PL城市主干道线应含名称CSCGD_PL城市次干道线应含名称PCSXQ_PL派出所辖区界线应含名称及相关信息SQ_PL社区界线应含名称PCSXQ_PG派出所辖区面面应含名称SQ_PG社区面面应含名称JZRQ_PG民警责任区 面应含名称及相关信息(4)数据格式要求矢量数据:ArcInfo SHP格式影像数据:GeoTif/Img格式。坐标系统:均采用WGS84坐标系。 地图精度:符合国家同比例尺数据制图精度要求。提交方式:所有空间数据均为拼接后的整幅数据,影像数据要确保颜色一致性、无色差、无缝且清晰。矢量和影像套合度要求:影像和矢量数据要保持坐标系、投影的一致性。(5)数据采集加工要求中标单位需要有能力完成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协助市局完善三库的建设。 (6)其它要求为使地图配图美观、应用清爽,建议制作地图配图图层,如:按“城市道路级别”提取独立分级道路图层,“高速路”、“城市一级路”、“城市二级路”等,同一道路应用完整,无断线、碎线等情况。立交桥及隧道需能在地图上展现。行政区划、责任区、辖区等需要提供边界线图层。提取主要桥梁(含立交桥)的文字注记,提取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的文字注记,各自形成一个图层,作为地图修饰图层使用。2、PGIS平台升级建设(1)PGIS软硬件支撑环境部署和性能优化依据公安部技术指导规范,建设基础硬件和基础软件两个支撑环境,为PGIS平台提供满足应用要求的运行环境,并能根据业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实现平滑升级和扩展。承建商需与项目系统集成商互相配合,完成对数据库服务器、地图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等硬件设备的规划设计、集群及性能优化;完成对数据库软件、中间件软件、基础GIS软件等的安装部署、集群和性能优化。 (2)部署PGIS平台软件完成PGIS基础平台软件的升级部署,完成PGIS平台软件门户建设。(3)PGIS平台与技术支撑系统、业务系统之间的接口开发和集成在提供数据服务接口、应用服务接口、消息服务接口的基础上,实现PGIS平台与技术支撑系统、业务系统之间的接口开发和集成,主要包括天网系统(视频监控系统)、GPS、卡口、人口等系统。另外需实现与PKI/PMI系统的对接,通过PKI/PMI提供认证和权限控制接口,实现PGIS平台的授权和认证。(4)PGIS平台扩展功能开发根据本级PGIS平台的特殊需求开发PGIS平台软件扩展模块以满足本地PGIS平台建设需要。扩展开发业务数据抽取、转换、加载的专用工具:实现多源空间和公安业务属性数据的抽取、转换、整合和加载功能。要求具备图形化操作界面,支持复制、增量更新,可定义各种规则,工作流程可以自动定时执行。(5)PGIS平台适应性调整部署本地地图数据,并调整至PGIS地图服务平台展示;结合本地地图数据,调整本地所需的PGIS服务集;完成工具集针对本地数据的处理配置与流程规划;PGIS平台整体适应性完善与调试。(6)PGIS平台上下级互联互通在地图数据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结合各级权限设置,实现上下级PGIS平台栅格地图和空间数据互联互通。在各地授权的情况下,完成业务数据互相调用与查询。3、PGIS数据库建设PGIS平台数据库建设是指包括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库、标准地址数据库、业务地理关联数据库等“三个数据库”建设,具体工作有:1、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库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库包括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警用公共地理信息数据库、业务专用地理信息数据库,以空间数据模型进行存储和管理,形成栅格地图图片库、矢量数据库、栅格数据库等空间数据库。(1) 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配合基础地图数据提供方完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整理入库。对电子地图信息资源进行补充、完善与整合,建立一套可供全市使用的警用电子地图基础空间数据(体系),为各单位有关地理信息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服务,避免重复建设和重复投资。包括:市级警用矢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在相应比例尺基础地形数据基础上,删除一些无关的要素、更新部分要素,并进行接边处理、数据转换等一系列建库流程,形成南宁市局公用的警用矢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市级警用遥感影像数据库:构建覆盖全市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市级警用栅格地图图片库:利用警用矢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遥感影像数据库、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按照警用地图要求生成的高品质高精度金字塔结构栅格地图图片库,用于地图快速显示,以满足大并发用户访问性能需求。需要生成矢量栅格地图图片库、影像栅格地图图片库、矢量影像栅格地图图片库。(2)警用公共地理信息数据库 警用公共地理信息是多个业务部门共用的警用地理信息,包括人员信息、案(事)件、公共场所、城市交通、分区、门牌号码、单位、动态信息、基础设施等。(3)业务专用地理信息数据库业务专用地理信息是业务单位专用反映业务管理特征的警用地理信息,各业务种类的业务专用地理信息的内容,包含以下内容:业务警种的组织(机构)信息、警用基础设施信息、业务管理的案事件、业务管理的场所、线路和区域、业务管理的物品、业务管理的机构、业务工作方(预)案信息等。2、标准地址数据库在收集、分析城市地址信息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标准地址数据库规范要求,配合区公安厅关于门牌地址采集的统一规划,在此基础上利用PGIS平台软件提供的采集工具及接口,并对地址进行编码、上图,形成市级标准地址数据库。3、业务地理关联数据库从本级业务数据库中提取业务标识码、地址信息、基本信息并通过地址比对等手段建立地理关联,形成业务地理关联数据库,通过业务地理关联数据库可在地图上查询和定位业务信息,也可以在业务系统中实现业务信息地图定位。中标单位需按时完成南宁市局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库、标准地址数据库、业务地理关联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并形成数据采集、更新和维护的长效机制。4、PGIS应用开发建设(1)视频监控与警力监控整合应用在PGIS平台基础上增加以视频为核心的应用,并预留与市局指挥中心接处警系统的集成接口。可以实现摄像头位置的查询定位 、摄像头实时视频信息播放 、自动显示视频监控设备位置等功能。摄像头位置的查询定位:可以对摄像头进行区域查询,模糊查询,周边查询。并且定位到某个摄像头,查看摄像头周边地理信息。摄像头实时视频信息播放:用户可以通过在地图上点击摄像头直接调用市局的视频监控接口,实时播放相应摄像头的视频信息。自动标示视频监控设备位置:根据报警定位或者用户指定地理位置,自动标示出一定范围内的所有视频监控设备位置,以便用户根据需要选择最佳位置的视频图像。注:需要视频项目承建方提供视频的经纬度坐标及视频调用接口,与PGIS建设公司配合完成系统关联应用功能。警力监控警力监控实现对安装车载、对讲机GPS设备及移动警务终端的整合,实现各类定位设备的统计,对单个或多个定位设备进行电子地图上定位与监控、定位资源信息查询、地图空间查询、车辆及人员的历史轨迹回放等。实现GPS与视频监控的联动功能,能自动搜索出某个GPS信号源附近一定范围内的视频资源,并能自动播放实时画面。(2)卡口关联应用实现卡口基于地图的展现、查询及视频图像调用等功能。与卡口系统关联,可根据卡口的名称、位置信息进行查询,并在地图上定位卡口位置,显示卡口名称,卡口位置,上卡时间,下卡时间,民警,保安联防人员等属性信息,能够查询到该卡口的实时过车信息、历史过车信息、历史报警信息、布控信息、撤控信息等。并能够调用相应视频图像。PGIS系统还应具有与卡口系统的报警进行关联的功能,在电子地图上定位卡口报警信息。注:需对现有各卡口系统进行整合,并配合PGIS开发公司进行相应接口改造。(3)重点人员可视化智能分析应用重点人员可视化智能分析系统功能要求对现有人口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其中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社区矫正对象、维稳人员等关联人员信息的比对,从中找出辑控人员的详细数据。重点人员可视化智能分析系统是将“旅店业人员入住信息”与“人口数据”进行比对,将“网吧上网人员”与“人口数据”进行比对,系统中将迅速展现比对结果。重点人员可视化智能分析除了传统的综合查询之外,包含以下业务应用:旅馆业比对: 显示管控人员的旅馆入住信息并在地图上快速定位;并可以在地图上显示旅店入住轨迹。网吧比对:显示管控人员的网吧上网信息并在地图上快速定位;并可以在地图上显示网吧上网轨迹。黑名单维护: 对管控人员进行黑名单维护。注:需要有旅店人员入住信息、网吧的人员上网信息。(4)实有人口PGIS应用实有人口地理信息系统是以图层为基础,按照查询目标和查找范围进行警用综合业务查询,将全市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等业务数据进行上图,面向全局提供综合性的GIS查询与分析。可实现人口的分布情况统计分析。并能在地图上通过点选、框选、多边形选等方式,确定选择的区域,并在该区域显示人口分布情况,民族分布,须办未办二代证情况等。提供全文检索界面,可以实现人口的快速查询和定位,并可查看其户信息,户成员信息。门牌地址查询:基于地图的门牌地址查询,用户通过输入门牌地址信息,获得查询结果列表,在列表中点击任意一条记录,可实现在地图上的快速定位,进而可查看该地址的房屋详细信息及人房关联信息。人房关联:用户通过查询人口信息或房屋信息,可实现人员信息和地址信息的关联查询,在快速定位到查询人员或房屋地址的同时,可查询该人员所居住的房屋信息,并得到与该人员同地址、同姓名的关联人员信息。人口统计:用户能够根据区域、辖区、地图上选择的区域(圆、矩形、多边形)统计人口数量,按照性别、民族、血型、职业、年龄段分类统计人口数量,并能生成某个派出所或指定区域的专题图和报表,并可从专题分析结果中逐级钻取直至某个人的属性信息。人口变迁轨迹:实现对暂住人员在地图上的动态管控,绘制出人员的变迁地址和按时间顺序的变迁轨迹。(6)综合指挥调度系统结合南宁市应急联动中心三台合一接处警平台,整合报警定位、视频监控、GPS定位、350M通信等手段,实现日常公安指挥调度和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灵活快速高效应用。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提交服务成果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怡宾路8号四、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 1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质保期内,无偿对项目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软件修改、完善和升级开发。如系统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导致无法运行或效率低下,投标人必须无条件对系统进行结构性调整开发,直至系统功能满足开发要求,系统性能高效安全运行;如在质保期内未能完成上述修改、完善和升级开发的,则质保期自最终完成开发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再延长1年。3、系统维护的范围包括:系统优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维护。★4、提供365*7*24通过远程、上门服务、电话、E-mail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终身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技术咨询服务;★5、处理问题相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2小时内解决故障并回复系统运行,终身提供免费技术支持。★6、培训要求:(1)提供50人30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以系统运行维护为主,同时按采购方要求举行培训班,对参训人员进行系统的使用操作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培训地点在南宁市区内; (2)投标时提供具体项目培训方案。五、其他要求★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服务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4)与各类相关系统对接的费用;(5)组织平台验收产生的费用。★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分两个阶段支付合同款。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完成项目软件所有开发任务,交货并通过初验进入试运行后,支付80%合同款;第二阶段,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六、对合同条款的调整 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向采购人交付成果的,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交付,按合同总费用的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超过合同规定时间30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25分,技术分54分,商务分21分。(评标时,对于带有主观因素的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不允许讨论。)(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1、价格分......................................................... 25分; 价格分计算公式:投标人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某投标人价格分=×25分某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2、技术分.........................................................54分(1)技术方案分(满分21分)一档0.1~7分,二档7.1~14分,三档 14.1~21分一档:评定范围:提供了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平台及PGIS平台项目技术设计方案,对项目建设目标、整体架构、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未提供详细描述,无法证明能够满足标书中功能要求及性能要求。二档:评定范围:提供了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平台及PGIS平台项目技术设计方案,对项目建设目标、整体架构、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的理解有基本描述。技术方案无漏项,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内容无前后矛盾。技术方案未完整体现与共享平台一期及PGIS需求的吻合程度,未详细阐述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和扩展性,对关键技术的理解较为一般,应急方案设计较为一般。三档:评定范围:提供了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平台及PGIS平台项目技术设计方案,对项目建设目标、整体架构、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的理解有详细的阐述。投标方案点对点应答详尽、明晰,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方案与业务需求高度吻合,体现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和扩展性。方案科学合理、安全严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提供的应急方案设计合理,充分考虑用户实际使用需求,完全符合提供了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平台及PGIS平台项目技术设计方案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特别是部门间共享平台与一期项目的无缝对接。(2)项目管理及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18分)一档0.1~6分, 二档6.1~12分,三档12.1~18分一档:评定范围:技术方案中对系统建设的软件部署、任务设置、功能实现等方面与实际需求不够吻合,对南宁市公安局现有部门间共享平台及PGIS平台的技术架构和数据特性描述不够,对重点、难点技术环节未进行说明较为一般。二档:评定范围:技术方案中对系统建设的软件部署、任务设置、功能实现等方面有详细阐述,但对南宁市公安局现有部门间共享平台及PGIS平台的技术架构和数据特性描述不够,未体现针对性。对重点、难点技术环节未进行详细说明。三档:评定范围:技术方案中对系统建设的软件部署、任务设置、功能实现等方面有详细阐述,体现与实际需求的吻合。对南宁市公安局现有部门间共享平台及PGIS平台的技术架构和数据特性描述清晰,结合本次项目建设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合理、先进。对重点、难点技术环节的描述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扩展性和安全性,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3)服务方案分(满分15分)一档0.1~5分, 二档5.1~10分,三档10.1~15分一档:评定范围:提供了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平台及PGIS平台项目提供的服务描述不清晰,对具体服务措施未说明较为一般。二档:评定范围:提供了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平台及PGIS平台项目提供的服务基本满足要求,但对具体服务措施未进行详尽描述。三档:评定范围:提供了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平台及PGIS平台项目提供的服务描述清晰,措施到位,并提供优于标书的服务。3、商务分..........................................................21分(1)投标人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高新企业证书》的得1分,提供复印件;(2)投标人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的,得2分;(3)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得2分。(4)投标人具有数据整合平台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1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5)投标人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资质种类为软件开发),得2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得1分。(7)投标人具有数据整合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1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8)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间共享平台成功建设经验的,每案例得2分,满分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9)投标人具有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成功建设经验的,每案例得1.5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10)投标人具有公安行业其它信息化案例的,每案例得1分,满分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三)总得分=1(价格分)+2(技术分)+3(商务分) (四)中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投标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短优先、处理问题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表规定的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详细内容1.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地址:南宁市怡宾路8号联系人:邱柄富电话:****-*******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8楼联系人:何时宇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开户账号:****************66661.3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二期及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开发采购1.4项目编号NNZC2013-3182A1.5采购预算198万元1.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时间:至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0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楼808室方式:供应商应在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填写报名表和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方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下载,该电子文档仅为方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使用;当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外地需邮寄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办邮寄,邮资自付。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3.2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4.1招标文件质疑提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质疑提交地点、电话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楼806室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监督科,质疑咨询电话:****-*******7.1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8.7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11.4采购代理服务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2.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13.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9800.0元13.4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复印件一份,收据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3.5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由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持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书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帐户。(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电话:****-*******)1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7日09时00分1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15.3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无15.4递交投标样品地点无16.1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17.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1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评标报告出来后按相关规定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五个日历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6.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5%收取,具体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确定的金额为准。26.3 质量保证金的退付手续在质保期内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由中标单位按要求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送采购单位(业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合同复印件、验收合格表复印件、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各一份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2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一总则1.项目概况1.1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2.1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2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分标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3.4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质疑4.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公开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和质疑受理电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4.3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6)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和年检情况记录);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4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4.5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3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5.投诉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5.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5)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和年检情况记录;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投诉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复印件。5.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5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5.6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二公开招标文件6.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6.1本公开招标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告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第三章评标方法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2根据本章第7.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编制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充分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8.2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3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标注★号的内容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8.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投标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8.5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8.6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8.7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8.8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技术文件正本、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9.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3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需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10.1.1报价文件,包括:(1)投标函: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2)投标报价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10.1.2技术文件,包括:(1)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的要求填写;(2)其它: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相关的图纸、图片,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复印件,等等。技术文件中的第(1)项必须提交;第(2)项如有请提交。10.1.3商务文件,包括: (1)投标人资格文件:根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企业的,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和年检情况记录)和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人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5)投标人近期连续三个月在职在册员工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6)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7)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9)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社保缴费凭证应清晰反映人员身份和缴费的信息;(10)联合体协议书: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协议中应清晰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11)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12)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同类服务的实际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投标产品近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商务文件中的第(1)~(6)项必须提交;第一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有售后服务要求的,第(7)项必须提交;第(8)、(9)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10)项在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交;第(11)、(12)项如有请提交。10.2投标人应按上述顺序将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特别注意投标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可就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某一个分标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也可就某几个或所有分标内容分别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附带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3投标报价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11.4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12.投标有效期1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超过原有效期后失效,其投标保证金被退回。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按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到账。属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其中任何一方递交即可。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项目固定投标保证金管理或其他管理方式的,按相关规定执行。13.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市内用转帐或现金缴存银行,外地用电汇,本项目不接受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现金方式交纳的投标人应直接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的账户上,“收款单位”一栏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缴款人”一栏填投标人全称。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时,投标人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13.3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1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复印件一份,收据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3.5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除本章第13.7项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手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6涉及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13.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的;(2)属本章第18.2项所述情形的;(3)中标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5)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投标14.投标文件的密封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正、副本文件统一装入一个文件包装袋中加以密封。15.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递交15.1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五开标与评标16.开标1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1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6.2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由第三方监督单位担任)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按本章第14.1项的规定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分标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报价、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并检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记录人负责做开标记录;(6)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8)开标结束。17.评标17.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1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7.3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7.4评标程序:17.4.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17.4.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评标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组长);17.4.3评标委员会按分工开展评标工作:(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17.4.4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过程和评分、评标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17.5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17.6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18.投标文件的修正18.1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8.2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无效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19.拒绝接收19.1投标人未在本章第15.1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本章第15.2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9.2投标人未在本章第15.3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样品送达至本章第15.4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样品。20.无效投标20.1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不具备本章第3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8.7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10.1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0.2项规定的;(5)投标报价不符合本章第11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的;(6)投标人未能按本章第13.4项的要求出具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的;(7)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4.1项规定的;(8)投标人出现本章第18.2项所述情形的;(9)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接受的;(1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21.废标21.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计算:A、在资格性检查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服务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服务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B、多家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服务的,应一个投标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投标供应商计;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最优一家为有效投标供应商计;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C、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代理品牌服务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投标供应商;D、同一家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投标供应商。(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不再另行通知。六合同授予22.中标供应商的确定22.1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23.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日历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退回24.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其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24.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内,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订立书面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应当采用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合同应内容完整、盖章齐全;项目合同的各要素和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的内容一致;合同附件齐全;多页合同每页应顺序标出页码并盖骑缝章。25.3政府采购合同(正本、副本)自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见证。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见证工作,加盖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见证章后通知中标供应商领取,并将副本送南宁市财政局备案。25.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有本章第13.7项第(3)至(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追究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5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如中标供应商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25.6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本项目重新招标。25.7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8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 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25.9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5.10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合同行为的,权益受损当事人应当将有关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26.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26.1中标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时交纳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26.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不退回其全部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追究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履约保证金自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要求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其质量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七其他事项27.解释权27.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2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三、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3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无分标时填写),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相应的采购内容。其中(有分标时填写):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 (¥元),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 (¥元),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第12.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都是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的。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8、如我方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13.7项所述的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不予退回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9、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2、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1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年月日 格式2:投标报价表(格式)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项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①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备注12…分标报价:(大写)人民币元 (¥元)合同签订期: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3: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请根据所投服务的实际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技术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项号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名称所提供服务的内容12…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4: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12…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各方签字或盖章) 格式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的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南 宁 市 政 府 采 购(项目名称) 合同项目编号: 审批编号:[201]NCC 采购人: 中标供应商:目录一、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二、合同附件1、中标通知书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4、投标函5、投标报价表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9、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年月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采购内容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2.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4.履约保证金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5.产权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6.技术资料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7.验收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8.合同款支付8.1 付款方式: 8.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9.售后服务要求9.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9.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9.3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9.4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9.5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10.违约责任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诉讼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13.合同生效及其它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标通知书;(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