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招标公告

2021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区分局2021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区分局2021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HX********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6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俊午 132*****395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浩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二环裕翔街交口东行50米路北,一汽马自达售后维修进入(进入后左转楼梯上三楼,302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曾经理 182*****46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金额:一标段15.3万元,二标段15.2万元,合计金额30.5万元

采购内容:一标段:废气和企业污水监测;二标段:4S店和加油站抽测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供应商存在上述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资格(一标段:资质附表中包含颗粒物、SO2、NOX、油烟、COD、氨氮;二标段:资质附表中包含密闭性、气液比和液阻);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没有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不接受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及相关附表;3、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 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浩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下午15时30分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日下午15时30分

开标、评标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0号阳光艾美特酒店(详见酒店指示牌)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监督 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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