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上华街道皂洞口行政村马达新区高上路119号房地产(重新一拍)的公告
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上华街道皂洞口行政村马达新区高上路119号房地产(重新一拍)的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上华街道皂洞口行政村马达新区高上路119号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2日10时起至2021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0.0.VMiNjn&user_,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对象范围为李某某、郑某某所有的位于兰溪市上华街道皂洞口行政村马达新区高上路119号的房地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456.7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3.8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未腾空,拍卖成交后6个月内腾空(详见评估报告)
二、权益状况:
根据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记载, 拍卖对象房地产登记状况如下:
所有权人 | 李某某、郑某某 | 权证号码 | 浙(2018)兰溪市不动产权第*******号 | ||||||||
不动产单元号 | |||||||||||
不动产坐落 | 兰溪市上华街道皂洞口行政村马达新区高上路119号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性质 | 所在层 | 总层数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建筑年份 | 建筑结构 | |||
出让/自建房 | 1-3 | 3 | /住宅、商业 | 456.73 | 163.85 | 1998 | 混合结构 | ||||
附记 | 该宗地分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使用期限为40年,至2038年12月20日终止(出让金已交至2048年12月20日);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至2048年12月20日终止,另有超面积13.8平方米,已经土地监察大队处理,当建设规划需要时,应无条件无偿拆除。 | ||||||||||
登记日期 | 2018-04-27 | 变更日期 | |||||||||
他项权利 | 序号 | 抵押信息 | |||||||||
1 | 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8)兰溪市不动产权第*******号 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 被担保债权数额:183万元 债务履行期限:2018年04月20日起2021年04月18日止 抵押权利人: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备注 | |||||||||||
三、土地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所在宗地座落于兰溪市上华街道皂洞口行政村马达新区高上路119号,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3.85平方米,地块地势平坦,地质状况良好,地基承载力较好,整块地形呈规则多边形,宗地基础设施较完善,达到 “五通一平”,宗地周边无污染,环境状一般,无不利规划限制条件,利用状况较好。
四、建筑物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所在建筑物为混合结构,东西朝向,建于1998年,共3间3层,另有未登记坡屋顶归本户使用,通风采光较好,总建筑面积为456.73平方米,临街3间店面,外墙为涂料,内墙为乳胶漆、普通抹灰、瓷砖贴面、石膏板吊顶、扣板吊顶等,部分墙面装有固定柜,地面为抛光砖、地砖、水泥地、花岗岩,门为压铸防盗门、卷帘门、木门、移门等,窗为铝合金窗,防盗窗为不锈钢防盗窗,水电卫等配套设施齐全,建筑物功能符合使用要求,维护保养状况一般,查勘时一层做店面经营使用。
五、区位状况:
拍卖对象位于兰溪市上华街道皂洞口行政村马达新区高上路119号,高上路与新蒋线交叉口附近,周围基础设施较完善,附近以临街商业用房为主,人流量一般,商业氛围一般,有马达中心小学、马达综合市场、兰溪康元医院等设施,公共配套较齐全,自然环境及景观一般,所在区域周围路况良好,附近有323路、319路、552路等多条公交线路通过,公共交通便捷度一般。
生效判决文书:(2019)浙0781民初6656号
起拍价:126万元,保证金:13万元,加价幅度:0.4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农润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8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若存在优先购买权,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9月1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087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拍品的按揭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董浩辉150*****128(工业房地产类);刘晓峰183*****499(个人房地产类);
2、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王彩良136*****125/****-********;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联系人:李响181*****701;王巍慧:153*****503;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联系人:杨建钢181*****879.
5、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方志珣188*****511(工业房地产类);王跃飞150*****160(个人房地产类)。如本拍品按揭贷款的,除首付款外余款的付款时间可延长15日,但银行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工作联系单及买受人已支付购房款的首付款证明。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和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展示看样: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2;138*****540
法官咨询电话:0579-88927212。
举报监督电话(监察室):0579-88927293。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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