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备案登记号:仙公管(建)招字[2013] 95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 已由 仙发改审批[2012]294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拨款及上级补助(中央投资) ,招标人为 仙居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环城南路以北,规划26米路以西 ,建筑面积约19780.17 平方米。投资概算: 约6000万元人民币。计划工期: 36 个月。招标范围为: 工程实施阶段至保修阶段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及各种专业配套工程、材料、设备的全过程监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 必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投标人若为台州市外企业,须办理《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http://www.tzjs.com.cn/advance.jsp)。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报名,请于2013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前,在台州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tzztb.com、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jztb.cn上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4.3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关注台州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tzztb.com、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jztb.cn上的有关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仙居县环城西路50号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三楼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人必须持有效交易证(IC卡)才能进场交易,未取得交易证(IC卡)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到招投标中心办理交易证(IC卡);已取得临时注册发票的投标人建议在网上注册后申购交易证(IC卡)。在新老系统替换过渡期后投标人必须持有效交易证(IC卡)才能进场交易。申购办理交易证(IC卡)需要网上注册,详见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交易证办理。地点为仙居县环城西路50号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三楼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5.3办理交易证(IC卡)手续所需资料:单位承诺书,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详见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交易证办理。(咨询电话:****-********,所有复印件上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仙居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仙居县解放街82号 地 址: 温岭市人民西路47号

邮 编: 317300 邮 编: 317500

联系人: 杨学军 吴斌 联系人: 张卫锋

电话/传真:135*****828 136*****556 电话/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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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建设工程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仙居县公安局(盖章)联 系 人:杨学军联系电话:135*****828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项目负责人:张卫锋联系电话: ****-********备案单位: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专业监管室二0一三年九月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环城南路以北,规划26米路以西。工程规模: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9780.17平方米及室外工程。工程概算投资额:6000万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2招标范围从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完成,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其他专业工程(幕墙等)以及材料设备的监理。3工作内容1、监理服务期: 36 个月。 2、本次监理工作内容为项目准备、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3、具体监理工作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组织实施。4资金来源政府拨款及自筹及上级补助(中央投资)5资质要求1、投标人: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总监理工程师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6投标人确定方式资格后审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8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信标和技术标(监理大纲)三部分组成。1、商务标包括:(1)投标承诺书(附件一);(2)监理费用报价分析汇总表(附件二)。2、资信标包括(含资格部分要求):(1)资格部分①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人员素质与专业配套:A、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一览表(附件三);B、派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附件四);C、派驻本工程监理工程师简历表(附件五,表格数量可由投标人根据派驻情况自行决定);D、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应附件三派驻本工程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及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有关证书等。若证书不能反映注册单位的,应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驻台负责人(仅指台州外企业)还须提供《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复印件,总监和监理工程师还须提供《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总监在建项目承诺书(附件七)。④有效的《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复印件(仅指台州外企业)。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投标总监身份证复印件。(2)评分部分《资信标评审内容一览表》(附件六)及相关资料按以下要求编制:投标人按第二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如获奖文件、证明材料等】须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仅提供复印件,且必须提供可查实的发证、发文部门网站网址。3、技术标(监理大纲)包括(投标人按以下章节编制):(1)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控制方案;(2)合同、信息、组织协调方案,组织结构和监理管理制度;(3)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关键点的认识及应对措施;(4)针对本工程重要分部工程采取的主要监理技术措施;(5)针对本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方案;(6)针对本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合理化建议。9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3、技术标(监理大纲)应按以下要求编制,否则以无效标处理:(1) 全篇内容中(不含封面)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及其它能推断或影射出投标人身份的文字描述与图案;(2)封面必须采用招标人提供的统一封面格式(附件十二);(3)封面与正文的纸张采用白色复印纸(正文中彩色打印的图表除外)。4、建议技术标(监理大纲)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行距1.5倍(表格、框图除外),单面打印。10投标担保要求1、担保金额:2 万元。2、担保形式:投标人可以转帐支票(仅限仙居企业)或汇票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帐户必须是投标申请人其注册地的基本结算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帐号:********5435,收款单位: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担保提交地址:凭转帐凭证到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证明;联系电话:****-********。11有效投标报价范围112.70万元~ 140.87万元(含112.70万元、140.87万元) 12监理机构组成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1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不得兼任):至少2人,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人,安装工程专业1人。要求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3、监理员基本要求:至少3人,其中至少1人持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至少1人持有安装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1人需专项负责安全工作,根据工程实际进展需要确保工程相应专业配套齐全,人员安排充足。4、造价人员:1人,须持有建筑专业造价员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13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14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包括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只需提供一套。15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和资信标必须采取单独密封。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2013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1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13 年10 月 16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18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投标人出示其有效交易证或临时注册发票的原件,以证明其已取得交易席位资格;2、投标人若为台州市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3、投标人递交投标担保确认单;4、投标人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和针对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②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如因情况特殊确需更换的,须经招标人盖章同意,并报招标监管机构登记后有效)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19开标顺序先开技术标、再开资信标,待评审结果公布后,再开商务标。2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项目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担保形式:现金存入指定帐户或银行保函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 第一节总则1.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综合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2.招标范围2.1 本招标工程项目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3.工作内容3.1 本招标工作内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4.资金来源4.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5.投标资格5.1 投标人资质与总监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5.2 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席位资格。5.3总监理工程师承接本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按照《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规定》(台建规【2011】397号)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执行。《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规定》(台建规【2011】397号)第三条和第四条有关条款作如下明确:① 总监理工程师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现场公告牌、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②《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规定》(台建规【2011】397号)第三条第(三)、(四)、(五)点规定的情形,以“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上显示的岗位状态为准。③《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规定》(台建规【2011】397号)第四条中的获奖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发文日期为准。“2年内”和“5年内”的有效期为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年(含)再往前追溯。④ 在台州外无在建项目(以竣工验收记录为准)担任总监理工程师。(2)总监理工程师在原承接项目中发生变更的,在原承接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原承接项目均视作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4)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总监理工程师);(9)正被列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0)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1)投标人及其人员有关证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a. 驻台负责人(仅指台州外企业)与《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中载明的驻台负责人不一致的; b.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造价人员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的(多出人员除外);(12)根据《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考核管理规定》(台建规[2009]457号)和《关于公布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考核结果的通知》(台建规[2009]293号)规定,驻台负责人(仅指台州外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未经年度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13)上述第(12)点所列人员的《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上的企业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的(证书上没有注明企业名称的除外);(14)台州外企业的《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超出有效期或已注销的。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6.2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收取。7.踏勘现场7.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7.3 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第二节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合同条款;(3)投标承诺书格式及辅助资料表格式等;(4)有关图纸及资料。8.2 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8.3 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以无记名书面形式(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十一)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1.招标文件的备案11.1 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答复等)未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一律无效。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2.1 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4.投标文件的格式14.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14.2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4.3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报价组成及要求15.1 投标人以总报价的形式报价,该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报价小数点后取二位。各投标人可根据监理工期和内容,结合自身技术与管理水平、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自行报价。15.2 投标监理费率一次性包死,日后不作任何调整(约定的额外工作和附加工作除外)。15.3 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6.监理机构组成要求(监理人员基本配备要求):16.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组成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17.投标担保17.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提交投标担保,并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17.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7.3 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1)第一中标候选人在签订监理合同并经备案后退还(不计息),第二中标侯选人在第一中标侯选人签订监理合同后退还(不计息);(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17.4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4)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18.投标有效期18.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节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9.2 招标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均按要求签章。19.3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认一本作为正本。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20.2 密封要求: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20.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22.投标截止期22.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22.2 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2.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第五节开 标24.开标24.1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4.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24.3 开标顺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25.投标文件公布25.1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则退还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25.2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第六节评 标26.评标会议2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6.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6.3 评审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须签署《台州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28.1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承诺书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投标资格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界定。28.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9.2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在接到询标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答复,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30.投标文件的评审30.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3)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4)商务标及资信标中的资格部分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监理机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7)评标办法中规定属无效标的;(8)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30.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承诺的总报价、投标资格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2)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30.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30.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行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换报价;(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事项;(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投标报价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30.5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31.商务标的修正31.1投标承诺书中的文字表示的量和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第七节授予合同32.中标结果公示32.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32.2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32.3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32.4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是投诉涉及投标文件内容的,必需提供信息来源,否则不予受理。32.5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5项规定的;(2)按本章第30项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3)拒绝按本章第32.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4)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33.中标通知书33.1 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32.5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同样情形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涉及到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则评标结果不作调整。33.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33.3 招标人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3.4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进行招标。34.合同签订34.1 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到县公管办审查并报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4.2 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草签施工合同,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正式签订。34.3 同时,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双方签订《廉政合同》。34.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是投诉涉及投标文件内容的,必需提供信息来源,否则不予受理。 第二章 评标办法本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资信标评审标准(25分)(一)良好行为(19分)(1)综合资质得2分。(2)与招标工程项目要求相应的资质等级。甲级的,得2分;乙级的,得1分。(3)投标人近三年内获得过本行业协会的“先进监理企业”称号的,得2分(有效证明材料为获奖文件和获奖证书,日期以发证日期为准);(4) 投标人近三年内所监工程获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称号的,每项2分,最高6分(有效证明材料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日期以发证日期为准);(5)投标人近三年内获得市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2分(有效证明材料为荣誉证书,日期以发证日期为准。);(6)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系列标准认证的,得2分;(7)已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认证的,得2分;(8)已通过OHSM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系列标准认证的,得1分;(9)总监在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含)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为:1合同;2、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近三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当年再往前追溯三年。)。(二)不良行为(6分)1、投标人正被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工程建设不良行为的,每条记录扣2分;2、总监正被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工程建设不良行为的,每条记录扣2分。注: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记录(或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和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等),未注明处理期限的以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为限。不良行为扣分最高为6分。二、技术标评审标准(35分)(一)监理大纲(25分)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监理大纲的评审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评标委员会分别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对某一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类别评审内容一类(好)二类(一般)三类(差)缺项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关键点的认识及应对措施10~88~66~40针对本工程重要分部工程采取的主要监理技术措施5~44~33~20针对本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方案4~33~2.52.5~20针对本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合理化建议3~22~1.51.5~10廉政建设、职业操守措施3~21~1.51.5~10(二)项目总监答辩(10分) 总监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命题,采用口头形式答题。评标委员会针对项目总监答辩内容,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统一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对某一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对某一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1、总监答辩采用排序的方式确定类别。答辩排名前2名的为一类,排名第3~4名的为二类,排名第5~6名的为三类,其余为四类。2、分值范围:一类为10-9分,二类为8-7分,三类为6-5分,四类为4-3分。3、总监答辩应在接到答辩通知后10分钟内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总监答辩分值为零分。三、商务标评审标准(40分)商务标评审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商务标得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商务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四、评标总得分(满分为100分,最后结果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五、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评标总得分高的前两名分别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若出现评标总得分并列,按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的顺序,首先取得高分者排名在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如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均相同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 第三章合同条款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合同专用条件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委托人)与中标人(监理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 仙居县公安局与监理人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统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工程地点:环城南路以北,规划26米路以西工程规模: 工程投资额: 万元 合同价款: (人民币),¥:元 ( 即监理人中标价元)。监理服务期限: 个月。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时结束。本合同一式玖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其它分送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 托 代 理人(签章): 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监理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 托 代 理人(签章):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邮政编码:审查意见:台建合办()审字第号审查员:审查机构(章)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略)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第四条 监理范围:仙居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从项目准备、实施阶段、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其他专业工程(幕墙等)以及材料设备的监理。监理工作内容:本次监理工作内容为项目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监理(含保修阶段监理)。监理人在签订合同后立刻参与到该工程开工前相关的准备工作中。监理工作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监理内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2)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3)经业主签章许可后,发布变更令;(4)于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还需对变更的工程量及价款提供详尽的计算书,并应征得委托人的同意;(5)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6)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8)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9)结算阶段如有需要,监理人员须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或拖延。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由监理人负责必要的协调工作。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七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待施工单位进场后,提供现场办公室1间及办公桌椅。其余办公设施、监理过程中需用的工作软件、通讯设备及生活住房、设施由监理人自理,不另行支付费用。第十六条 委托人不提供监理机构工作人员与服务人员。第二十六条 奖罚措施: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监理人在整个项目监理全过程中认真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执行监理。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1、根据过失大小追究有关责任:2、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费用计取及支付:工程结算监理费用=实际被监理部分的工程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中标监理费率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中标监理费率=(中标价/6000万元)*100%,费率保留两位小数]。监理费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监理成本、税金和利润(包括办公及检测仪器费、工资、加班费、食宿、通讯、交通及其他后勤保障等)及风险等全部费用。合同签订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0%;每季度末按当季度工程进度款的70%乘监理费率,支付当季度监理费;付至总监理费的85%(含预付款)后暂停,余额待发包人与施工承包商工程结算后结清。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30天内付清。监理报酬支付流程:监理人提出监理费支付申请及相应的计算依据,报委托人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方式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期: 36个月,监理周期自实施阶段、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不包括停工期间,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均属监理服务内容,但不计入服务期。工程结算和保修期间每3个月提供不少于一次的走访服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计取及支付: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监理人服务期超过3个月(净服务期,不含停工期间),超出部分的时间经委托人签证盖章认可后,按监理服务期内平均日监理费计取(平均日监理费=[合同价/监理服务日/监理人投标时派驻现场总人数] ×附加工作天数×现场派驻人数),于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30天内统一支付,其他原因引起的监理时间延长均不另行计取费用。附加工作酬金:实际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停工期间不计取酬金。工程保修期间:保修期间,监理方须根据工程保修需要随时到位服务。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内容: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1)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部门调解;(2)采取第种方式解决,第一种方式:向 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加协议条款:违约责任:监理人在投标时承诺的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监理机构的人员和主要检测设备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监理人员必须在岗,不得擅自更换,到岗以施工现场指纹考核为依据;总监理工程师到岗以天为统计单位,其他监理人到岗以半天为统计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月到岗不足15工作日,或监理人员发生违纪违法等严重失职行为的,或工程出现重大事故的,或委托人要求更换有失职行为(如施工方不按技术规范施工而监理人员不予阻止)的监理人员,监理人不予合作的,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不支付监理酬金,同时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总监理工程师月到岗不足15工作日或其他监理人员月到岗不足23工作日的,每人次扣除监理费叁千元。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将把监理人的违约行为上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或黑名单。因监理人监督不力,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如列入管理部门不良纪录的,每次扣除监理费叁千元,列入黑名单的,每次扣除监理费伍万元。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或监理工程师的,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不支付监理酬金,同时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业主有权进行全方位监督。隐蔽工程验收时,监理方必须会同委托人一起验收,并经监理方、委托人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监理人应对驻现场监理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在监理服务期内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的人员办理人身和自有财产的有关保险,并承担有关费用。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总监在处理以下事项时:1、工程计量;2、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确认和支付;3、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4、竣工结算;5、工期确认(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确认);6、索赔处理。须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且必须经委托人审查同意、书面签认后,方可将确认结果回复予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或未经委托人书面签认,每次委托人向监理人扣监理合同价的0.5%,如发现监理签认的误差超过3%以上的,委托人按超过实际金额的10%向监理人扣除监理费。除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连续停工超过120天及以上情形而更换之外的,如监理人要求更换人员,须经委托人认可,同时,总监每更换一人次扣除监理合同价的10%;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次扣除监理合同价的5%;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监理合同价的2%。工程监理单位应公正行使监理职责,督促监理人员严格遵守监理职业道德,如监理人员违反《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中的乙方责任条款(该条款的相关单位包括受监理单位),委托人有权要求其更换项目监理人员并罚除监理人监理合同价的3%;情节严重,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监理单位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现监理人有与施工方(或生产厂家)合谋,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以次代好的现象,委托人有权立即停止施工,查明情况后,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除监理人监理合同价的2%。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赔偿损失。相关专业配套工程如有专业监理资质要求的,且监理人不具备相应监理资质的,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应将专业监理进行分包,专业监理单位的选择要经委托人认可方可进场,专业工程监理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监理人总报价中。本合同监理人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总负责,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总体协调等相关一切费用。 第四部分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工程地点:环城南路以北,规划26米路以西建设单位(甲方): 仙居县公安局监理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六)不准接受受监理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三条责任行为中任何一条规定的,每次罚款人民币1000元。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投标承诺书 仙居县公安局:一、根据己收到的编号为仙公管(建)招字[2013]95 号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监理费总报价a万元(保留二位小数),大写金额人民币 佰拾 万a仟佰元,承担上述项目的施工监理。中标监理费率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监理费率=(中标价/6000万元)×100%。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并保证人员设备按承诺要求部署及时到位。保证总监与监理工程师的到位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同时保证本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成份,愿承担一切后果。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年 月 日附件二: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监理费用报价分析汇总表序号费用名称计算过程(元)(一)工资(1)总监(2)监理工程师(3)监理员(4)造价人员(二)交通费(三)住宿费(四)办公通讯费(五)社保福利费(六)其他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合计(结转至附件一)万元(保留二位小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三: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监理人员一览表职务姓名岗位证书号码身份证号年度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证号进场安排须提供的证书备注驻台负责人(台州外企业填写)须与《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中的驻台负责人一致,并提供《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总监(房屋建筑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必须配备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必须配备监理工程师(安装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必须配备…同上/造价人员建筑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负责安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安装)安装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注意:1、表中招标人所列的人员必须填写,其余监理人员的配备及到位安排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评标办法自行配备。2、岗位证书必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证书。若证书不能反映注册单位的,应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毕业院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监理工程师年限简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日 附件五: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毕业院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监理工程师年限简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附件六: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资信标评审内容一览表评分内容具备情况填写说明一、投标人资信(25分)1、投标人良好记录(19分)①综合资质对应本工程投标资质要求选择②与招标工程项目要求相应的资质等级□甲级 □乙级 □丙级 对应本工程投标资质要求选择③企业评优及总监业绩填写获奖内容、获奖时间等2、投标人不良记录(6分)①投标人正被列入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不良行为记录的逐条填写处罚机关、处罚理由、公示(有效期)截止时间②投标人正被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的逐条填写处罚机关、处罚理由、公示(有效期)截止时间注:投标人可根据需要扩展表格。中标候选人的以上内容将予以公示。我方保证以上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愿接受被没收投标担保的处罚,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附件七:总监在建项目承诺书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参加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名称)的总监在建项目情况符合第一章“投标须知”第5.3款规定。我方深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内容,以上承诺内容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愿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被没收投标担保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附件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样张)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 附件十: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章):年 月日 附件十一:(监理)招标文件澄清资料1、2、…日期: 年月日 技术标(监理大纲)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仙居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技术标(监理大纲)(封面参考格式)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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