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莲洲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2021年购买“反走私、防疫情”特保巡逻招标公告
斗门区莲洲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2021年购买“反走私、防疫情”特保巡逻招标公告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2021年购买“反走私、防疫情”特保巡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701、706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2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TW2021-47FW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2021年购买“反走私、防疫情”特保巡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3,00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市、区“反走私、防疫情”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我镇疫情防控期间的反走私工作,坚决打击和治理冻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促进我镇疫情防控工作。我镇聘请12名特保队员,每天晚上22:00至早上06:00对我镇易上岸点、废弃码头等地点进行巡逻,加强管控可能存在偷渡、走私的上岸黑点,购买服务期限6个月。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3,000.00 | 468,3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本次采购所属企业划分类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如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按格式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承诺书格式内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需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30日至2021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701、706房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自行获取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2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288号东方墅商业街,面向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右侧斗门区阳光小额管理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2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288号东方墅商业街,面向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右侧斗门区阳光小额管理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址:莲洲镇综治中心(莲洲镇南青村委会旁)
联系人:蔡主任联系方式:****-*******/159*****2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701、706房
联系人:聂雪花 联系方式:180*****398
发布人: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
招标
|
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