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系统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系统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系统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双林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系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系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实现电子化手段管控门诊病历质量、改善病历书写中用词不统一、不规范的情况;实现通过唯一的ID例如条形码或IC卡对病人基本信息如家族史、既往史等信息的获取,避免重复录入;实现病历结构化、规范化、无纸化。
根据湖州市南浔区双林人民医院的实际情况,经反复研究、多方论证,南浔区双林人民医拟采用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系统项目,理由如下:
1、湖州市南浔区双林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系统,由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系统门诊医生工作站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是前期项目的延续。
2、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系统项目选择由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既有利于保障数据接口的完整性和一致性,降低不同开发商系统间互联产生的系统改造和接口开发费用,减少政府资金投入。该项目在达到功能定位的过程中须使用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有的技术和服务,整体技术方案具有不可替代性。
3、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系统项目由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符合国家卫生部关于医院登记评审及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对于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的相关要求,可以有效实现门诊处方与门诊病历相融合,有利于减少软件研发时间,减少后期维护成本、建立统一数据标准,提升共享互认水平。该项目在达到功能定位的过程中须使用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有的技术和服务,其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建议对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为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291号创智一号5号楼7-9层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7月29日2021年08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双林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章志峰

联系电话:135*****738

传真:/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虹桥路3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单一来源 信息系统 电子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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