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施工监理.公告招标公告
平川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施工监理.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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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白银市平川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
采购单位 | 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 | 交易编号 | PCQMZJ-2021-013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张维军 | 联系电话 | 187*****000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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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1-07-30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08-03 1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08-04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8-04 17:3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降价幅度 | 10.0(元) |
延时报价 | 延时报价时间:0分钟;延时报价次数:0次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白银市平川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001标段 | 001 | 服务类 | 197700.0 |
公告内容
白银市平川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QMZJ-2021-013
一、招标条件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实施自主招标,现对白银市平川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白银市)进行邀请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
(二)项目编号:PCQMZJ-2021-013
(三)项目名称:白银市平川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建筑面积3701.0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62.85㎡,地下建筑面积338.20㎡,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配置电梯1部,室外工程包括停车位硬化180㎡,室外硬化691.3㎡绿化770.76㎡,拆除建筑面积 481㎡,化粪池20 m3,隔油池1座,健身器材2套,充电桩2套,电缆长度120m以及室外三网工程。
(五)招标范围:项目服务范围为完成白银市平川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六)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平川文化广场东侧,平川区邮政局北侧。
(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各级福利彩票公益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八)最高限价:壹拾玖万柒仟柒佰圆整(¥197700.00元)
(九)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四)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五)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以PDF格式上传。
四、服务内容:
白银市平川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五、投标登记、资质/响应文件审核及竞价时间:
公告时间:2021年7月30日08时30分—2021年8月3日18时00分;
资质审核时间:2021年7月30日08时30分—2021年8月3日18时00分;
竞价时间:2021年8月4日09时00分—2021年8月4日17时3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8月4日17时30分。
六、资料要求:
投标人应当在合同签署完成后,将全过程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移交两份。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资格审查资料;
(3)报价表;
(4)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造假,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七、投标人竞价须知
1.不提供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投标人自行准备。
2.请意向投标人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账户注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4.由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网络系统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重行网络报价。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
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南路095号(民政局)
联 系 人:张维军
联系电话:187*****000
采购人: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
时间:2021年7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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