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新城金融第三街区中心绿化广场项目特色景观雕塑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太湖新城金融第三街区中心绿化广场项目特色景观雕塑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太湖新城金融第三街区中心绿化广场项目(项目名称)特色景观雕塑采购及安装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新城金融第三街区中心绿化广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太湖新城金融第三街区中心绿化广场项目建议书(立项)的批复锡发改许投[2013]1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融第三街区立德道西侧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无锡市经开区太湖新城金融第三街区中心绿化广场项目特色景观雕塑的设计制作安装采购。共有1座15米大型艺术景观不锈钢雕塑、4座2*2米的小品不锈钢雕塑、8座12米廊架不锈钢雕塑。
工期:9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399.3万元
招标范围:太湖新城金融第三街区中心绿化广场项目特色景观雕塑采购及安装工程,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形式,即包括完成本次招标的雕塑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监检、恢复原有绿化设施、垃圾清运、保洁、成品保护、与总包单位的配合等,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上述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上述费用在报价时未包含者视同让利,不得另行计算。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
(2)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9日9:00时至2021年08月03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江阴市文化西路4号7001-7023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钱金红
联系人:
蒋志南、黄晓明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工程 景观雕塑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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