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邑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齐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受平邑县人民医院委托,现对平邑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QLYL2021-002
二、项目名称:平邑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包号 | 拟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血管内超声(IVUS) | 1 | 160.00 | |
2 | 新生儿婴儿培养箱 | 2 | 50.00 | |
3 | 新生儿转运系统 | 1 | 84.00 | |
4 | 眼前节激光系统 | 1 | 90.00 | |
5 | 眼底激光治疗仪 | 1 | 38.00 | |
6 | 角膜内皮镜 | 1 | 25.00 | |
7 | 超广角检眼镜 | 1 | 180.00 | |
8 | 耳鼻喉手术显微镜 | 1 | 90.00 | |
9 | 耳鼻喉手术动力系统 | 1 | 26.00 | |
10 | 308nm光治疗仪 | 1 | 30.00 | |
11 | 荧光原位杂交处理仪 | 1 | 38.00 | |
12 | 血细胞分离机 | 1 | 50.00 | |
13 | 全自动流式细胞仪 | 1 | 115.00 | |
14 | 手足外科骨动力系统 | 1 | 40.0 | |
15 | 神经外科立体定向系统 | 1 | 55.0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可追溯到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需);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项目投标;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8: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录网址(https://www.dss.qlylcloud.com/tsps)注册后,查找本项目进行报名后获取文件。(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票信息)
备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及未报名但已获取文件的,均报名无效。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1318号南楼三层305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齐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平邑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老师 董老师 联系人:李主任
办公电话:****-********办公电话:****-*******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http://www.qlyltz.com/上发布。
标签: 设备采购 医院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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