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配套道路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建设一期工程
广州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配套道路
项目管理服务
招 标 公 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3年 月 日
广州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配套道路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2]181号文件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广州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实行代建制,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根据有关法规和《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号),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单位。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配套道路项目管理服务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工程概况及规模: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配套道路全程2.2km,起点接北段现状港区道路二期,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60km/h,双向八车道,规划红线为60m。
3、项目估算投资:约 30246 万元。
4、本项目估算代建服务费约402.46 万元。
5、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四、代建工作内容: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移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
五、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3年 9 月 26 日至2013年 10 月 7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3年 10 月 8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3年 10 月 12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00时。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5家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
六、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如果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联合体双方应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应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件五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其中一方为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并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6)资格预审择优评分时,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各成员的企业业绩及拟投入项目人员架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人除外)允许累计评审;其它评审内容不在累计范围内。
3、投标人自2009年9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单项总投资200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或投标人自2009年9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承接的在建项目单项总投资 200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在建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承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自2009年9月 1日至今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或在建的项目单项总投资20000 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已完成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在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在建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承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进行投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自2009年9月1日至今有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或在建的项目单项总投资20000 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已完成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在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在建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承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按附件七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第3、4、5条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当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大于或等于5家,小于或等于12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单位;当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多于12家时,则择优选取前12家为正式投标人;当符合条件的正式投标单位小于5家时,则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人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处理。
八、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三 份, 一 份正本 两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及参照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表相关内容,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会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2、证明满足报名资格合格条件的资料原件,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至报名处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对,经核对后,双方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共同签名确认,并将该表与报名相关资料一起当场密封。
九、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二、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盖章)
招标代理: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135*****436
传 真:***-********
日 期:2013年9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配套道路项目管理服务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备注及双方签名确认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原件 |
2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原件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 |
4 | 报名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7 | 如果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主办人授权书 | 原件 |
8 | 投标人自2009年9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或2009年 9月1日至今日承接过的类似业绩 | (项目名称) |
中标通知书 | 原件备查 |
合同协议书 | 原件备查 |
已完成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 | 原件备查 |
9 | 项目负责人资料 |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项目名称) |
中标通知书 | 原件备查 |
合同协议书 | 原件备查 |
已完成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 | 原件备查 |
10 |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项目名称) |
中标通知书 | 原件备查 |
合同协议书 | 原件备查 |
已完成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 | 原件备查 |
11 | 投标人按后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原件 |
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9、10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资格预审审查表
项目名称:资审日期: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要求 | 投标申请人1 | 投标申请人2 | …… |
1 | 投标申请公函 | 原件,且有效。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且有效。 |
3 | 报名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且有效。 |
4 | 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
5 | 如果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主办人授权书 | 原件,且有效。(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联合体双方应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
6 | 投标人自2009年9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或2009年9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业绩 | 复印件。(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或已承接的项目单项总投资200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成项目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及其业绩资料 | 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具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自2009年9 月 1 日至今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进行投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
8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及其业绩资料 | 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自2009年9月1日至今有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 |
9 | 投标人按后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原件,且有效。 |
11 | 评审结论(合格/不合格) |
12 | 不通过原因 |
注:1、“评审结论”一栏应写“合格”或“不合格”。
2、满足评审要求的打“○”,不满足的打“×”。
3、经资审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合格”,即不通过资格审查。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合格”,即通过资格审查。
5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资审择优评分资料)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备注及双方签名确认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2 | 企业业绩情况(自2009年 9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或2009年9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业绩) | (项目名称) |
中标通知书 | 原件备查 |
合同协议书 | 原件备查 |
已完成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 | 原件备查 |
3 | 项目负责人资料 |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项目名称) |
中标通知书 | 原件备查 |
合同协议书 | 原件备查 |
已完成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 | 原件备查 |
4 |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项目名称) |
中标通知书 | 原件备查 |
合同协议书 | 原件备查 |
已完成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 | 原件备查 |
5 | 企业人员配备情况 | 拟投入项目人员架构表及人员证明材料(须附上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6 | 企业财务状况 | 企业财务状况(按后附件填报企业财务状况数据,同时须附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7 | 企业资信证明 |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 | 原件备查 |
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银行信用等级证明资料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8 | 企业综合配备情况 | 驻南沙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由房产须附房产证;租赁房产须附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设备配置(需附发票、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管理服务水平资料 | 原件 |
注: 1、本表“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签名确认”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的应填写“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在“双方签名确认”栏中共同签名确认。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原件备查只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但须确保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注明核对原件的择优评分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未能提供原件核对部分或原件不齐视作该项不计分。
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只作为择优评分依据,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四:
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及 权重 | 评审细则 | 投标人1得分 | 投标人2得分 | …… |
1 | 企业资质 (权重:10分) | 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资质的得2分,每增加一项资质加2分,最多得10分。 |
2 | 联合体 (权重:5分) | 如非联合体可加5分,如投标人是联合体,此项得0分。 |
3 | 企业业绩 (权重:20分) | 投标人自2009年9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类似业绩或2009年 9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业绩 | 累计合同投资总额≥9亿元的,得20分 |
累计合同投资总额≥6亿元的,得10分 |
满足公告第3条业绩条件要求,但业绩累计合同投资额<6亿元的,得5分 |
4 | 项目负责人 (权重:15分) | 职称情况(2分) | 具备正高职称的,加2分;不具备不得分 |
注册资格情况(3分) | 具有注册资格证的,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从事项目管理经验(5分) | 10年(含10年)以上的,得5分; |
小于10年大于5年(不含5年)的,得3分; |
5年(含5年)以下、3年以上的,得1分; |
2009年9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的类似业绩(5分) | 累计合同投资总额或单项合同投资额≥9亿元的,得5分 |
累计合同投资总额或单项合同投资额≥6亿元的,得3分 |
满足公告第4条业绩条件要求,但业绩累计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投资额<6亿元的,得1分 |
5 | 项目技术负责人 (权重:15分) | 职称情况(2分) | 具备正高职称的,加2分;不具备不得分 |
注册资格情况(3分) | 具有注册资格证的,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从事项目管理经验(5分) | 15年(含15年)以上的,得5分; |
小于15年大于10年(不含10年)的,得3分; |
10年(含5年)以下、5年以上的,得1分; |
2009年9月1日至今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的类似业绩(5分) | 累计合同投资总额或单项合同投资额≥9亿元的,得5分 |
累计合同投资总额或单项合同投资额≥6亿元的,得3分 |
满足公告第5条业绩条件要求,但业绩累计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投资额<6亿元的,得1分 |
6 | 企业人员配备情况 (权重:10分) | 拟投入项目人员架构优得10分;良得8分;中得5分;差得1分(具体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分标准见下附的评审细则说明) |
7 | 企业财务状况 (权重:5分) | 2010年至2012年累计营业额为3000万(含)以上的,得5分;2000万(含)以上、小于3000万的,得3分;小于2000万的得1分 |
8 | 企业资信证明 (权重:10分) | 具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环境体系认证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得1分; |
企业“守合同重信用” | 连续5年(含)以上得4分;连续3年(含)以上且低于5年得2分;连续1年或以上且低于3年得1分;没有不得分; |
银行信用等级 | AAA得3分,AA得2分,A得1分,A以下不得分; |
9 | 企业综合配备 (权重:10分) | 具备驻南沙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得2分; |
设备配置(3分) | 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具体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分标准见下附的评审细则说明) |
管理服务水平资料(5分) | 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不得分(具体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分标准见下附的评审细则说明) |
评审细则说明:
1、企业资质评审项中,同一序列不同专业的,不累计,如同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专业,只算一项资质即设计资质;如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的,即可确认为具备两项资质,可加分。
2、人员配备情况评分标准
[优]根据工程情况、配备人员数量足、专业齐全,各项管理人员齐全;
[良]根据工程情况、配备人员数量基本够、专业基本齐全,各项管理人员基本齐全;
[中]根据工程情况、配备人员数量基本够、专业不齐全,各项管理人员勉强齐全;
[差]根据工程情况、配备人员数量不足、各项管理人员不足。
3、设备配置评分标准
[优]根据工程情况、办公设施配备数量充足、种类齐全,全部均为自有设备;
[良]根据工程情况、办公设施配备数量基本充足、种类基本齐全,以自有设备为主;
[中]根据工程情况、办公设施配备数量一般、种类一般,以租赁设备为主;
[差]根据工程情况、办公设施配备数量不足、种类不全,全部均为租赁设备;
4、管理服务水平评分标准
[优]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意识强,管理水平高,社会信誉好,对完成本工程有较好承诺,熟悉了解南沙开发区市政建设的建设程序以及各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强;
[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具服务意识,管理水平较好,对本工程有承诺,基本了解南沙开发区市政建设的建设程序以及各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一般;
[中]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有服务意识,管理水平一般;基本了解南沙开发区市政建设的建设程序以及各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差;
[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有缺陷,服务意识差,管理水平较差。不了解南沙开发区市政建设的建设程序以及各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差。
附件五:
联合体协议书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申请投标的,则提供此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工程名称) 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主办人,(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业主单位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负责工作;
主办人(甲公司名称)承担 (工作范围、内容),占总工作量的 %,
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名称) 承担 (工作范围、内容),占总工作量的 %;
……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2(4)的联合体项目管理协议书签订后自行失效。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送交业主单位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甲公司名称:(盖公章) 乙公司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联系 人:(签字) 联 系 人:(签字)
联 系 电话:联 系 电话:
日 期:日 期:
附件六: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编写。
六、本公司承诺,一旦我公司中标,若经招标人查实三年内有行贿记录,将自愿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附件七: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件八: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第 号
…………………………………………………………………………
( )第 号
注:按提供的该格式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授权委托证明书版本填写。
附件:
***************.pdf">招标申请函.pdf
***************.pdf">交易申请表.pdf
***************.pdf">立项.pdf
***************.pdf">规划要点批复.pdf
***************.pdf">资金来源证明.pdf
***************.pdf">招标代理委托.pdf
***************.doc">南沙港三期招标公告9.23(业主审批送标办) 业绩修改.doc
***************.pdf">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pdf
广州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配套道路项目管理服务招 标 公 告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3年月日 广州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配套道路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2]181号文件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广州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实行代建制,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根据有关法规和《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号),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单位。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一、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二、招标代理: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三、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配套道路项目管理服务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2、工程概况及规模: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配套道路全程2.2km,起点接北段现状港区道路二期,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60km/h,双向八车道,规划红线为60m。3、项目估算投资:约 30246 万元。4、本项目估算代建服务费约 402.46 万元。5、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四、代建工作内容: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移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五、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3年 9 月 26 日至2013年 10 月 7 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3年 10 月 8 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3年 10 月 12 日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00时。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5家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六、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如果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联合体双方应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应满足如下要求:(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件五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其中一方为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并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5)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6)资格预审择优评分时,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各成员的企业业绩及拟投入项目人员架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人除外)允许累计评审;其它评审内容不在累计范围内。3、投标人自2009年9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单项总投资 200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或投标人自2009年9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承接的在建项目单项总投资 200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在建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承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自2009年9月 1日至今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或在建的项目单项总投资 20000 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已完成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在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在建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承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进行投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自2009年9月1日至今有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或在建的项目单项总投资 20000 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已完成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在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在建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承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6、投标人按附件七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8、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第3、4、5条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1)当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大于或等于5家,小于或等于12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单位;当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多于12家时,则择优选取前12家为正式投标人;当符合条件的正式投标单位小于5家时,则依法重新招标。(2)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人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处理。八、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三 份, 一 份正本 两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及参照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表相关内容,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会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2、证明满足报名资格合格条件的资料原件,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至报名处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对,经核对后,双方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共同签名确认,并将该表与报名相关资料一起当场密封。九、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署名投诉。十一、本公告在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二、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盖章)招标代理: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
135*****436传真:
***-********日 期: 2013年9月日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配套道路项目管理服务 投标单位:(盖章)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序号项目内页码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核对情况备注及双方签名确认(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用装订)原件2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原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4报名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原件备查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7如果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主办人授权书原件8投标人自2009年9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或2009年 9月1日至今日承接过的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已完成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原件备查9项目负责人资料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项目名称)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已完成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原件备查10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项目名称)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已完成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原件备查11投标人按后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9、10项按照原格式扩展。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附件二资格预审审查表项目名称: 资审日期: 序号评审项目评审要求投标申请人1投标申请人2……1投标申请公函原件,且有效。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且有效。3报名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有效。4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5如果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主办人授权书原件,且有效。(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联合体双方应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6投标人自2009年9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或2009年9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业绩复印件。(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或已承接的项目单项总投资200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成项目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及其业绩资料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具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自2009年9 月 1 日至今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进行投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及其业绩资料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自2009年9月1日至今有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9投标人按后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且有效。11评审结论(合格/不合格)12不通过原因注:1、“评审结论”一栏应写“合格”或“不合格”。2、满足评审要求的打“○”,不满足的打“×”。3、经资审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合格”,即不通过资格审查。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合格”,即通过资格审查。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资审择优评分资料)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章)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序号项目内页码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核对情况备注及双方签名确认(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2企业业绩情况(自2009年9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或2009年9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已完成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原件备查3项目负责人资料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项目名称)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已完成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原件备查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项目名称)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已完成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在建项目须提供在建证明原件备查5企业人员配备情况拟投入项目人员架构表及人员证明材料(须附上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原件备查6企业财务状况企业财务状况(按后附件填报企业财务状况数据,同时须附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7企业资信证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原件备查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银行信用等级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8企业综合配备情况驻南沙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由房产须附房产证;租赁房产须附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设备配置(需附发票、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管理服务水平资料原件注: 1、本表“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签名确认”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的应填写“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在“双方签名确认”栏中共同签名确认。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原件备查只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但须确保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4、注明核对原件的择优评分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未能提供原件核对部分或原件不齐视作该项不计分。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只作为择优评分依据,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四: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表序号评审项目及权重评审细则投标人1得分投标人2得分……1企业资质(权重:10分)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资质的得2分,每增加一项资质加2分,最多得10分。2联合体(权重:5分)如非联合体可加5分,如投标人是联合体,此项得0分。3企业业绩(权重:20分)投标人自2009年9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类似业绩或2009年 9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业绩累计合同投资总额≥9亿元的,得20分累计合同投资总额≥6亿元的,得10分满足公告第3条业绩条件要求,但业绩累计合同投资额<6亿元的,得5分4项目负责人(权重:15分)职称情况(2分)具备正高职称的,加2分;不具备不得分注册资格情况(3分)具有注册资格证的,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从事项目管理经验(5分)10年(含10年)以上的,得5分;小于10年大于5年(不含5年)的,得3分;5年(含5年)以下、3年以上的,得1分;2009年9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的类似业绩(5分)累计合同投资总额或单项合同投资额≥9亿元的,得5分累计合同投资总额或单项合同投资额≥6亿元的,得3分满足公告第4条业绩条件要求,但业绩累计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投资额<6亿元的,得1分5项目技术负责人(权重:15分)职称情况(2分)具备正高职称的,加2分;不具备不得分注册资格情况(3分)具有注册资格证的,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从事项目管理经验(5分)15年(含15年)以上的,得5分;小于15年大于10年(不含10年)的,得3分;10年(含5年)以下、5年以上的,得1分;2009年9月1日至今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的类似业绩(5分)累计合同投资总额或单项合同投资额≥9亿元的,得5分累计合同投资总额或单项合同投资额≥6亿元的,得3分满足公告第5条业绩条件要求,但业绩累计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投资额<6亿元的,得1分6企业人员配备情况(权重:10分)拟投入项目人员架构优得10分;良得8分;中得5分;差得1分(具体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分标准见下附的评审细则说明)7企业财务状况(权重:5分)2010年至2012年累计营业额为3000万(含)以上的,得5分;2000万(含)以上、小于3000万的,得3分;小于2000万的得1分8企业资信证明(权重:10分)具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环境体系认证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得1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连续5年(含)以上得4分;连续3年(含)以上且低于5年得2分;连续1年或以上且低于3年得1分;没有不得分;银行信用等级AAA得3分,AA得2分,A得1分,A以下不得分;9企业综合配备(权重:10分)具备驻南沙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得2分;设备配置(3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具体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分标准见下附的评审细则说明)管理服务水平资料(5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不得分(具体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分标准见下附的评审细则说明)评审细则说明:1、企业资质评审项中,同一序列不同专业的,不累计,如同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专业,只算一项资质即设计资质;如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的,即可确认为具备两项资质,可加分。2、人员配备情况评分标准[优]根据工程情况、配备人员数量足、专业齐全,各项管理人员齐全;[良]根据工程情况、配备人员数量基本够、专业基本齐全,各项管理人员基本齐全;[中]根据工程情况、配备人员数量基本够、专业不齐全,各项管理人员勉强齐全;[差]根据工程情况、配备人员数量不足、各项管理人员不足。3、设备配置评分标准[优]根据工程情况、办公设施配备数量充足、种类齐全,全部均为自有设备;[良]根据工程情况、办公设施配备数量基本充足、种类基本齐全,以自有设备为主;[中]根据工程情况、办公设施配备数量一般、种类一般,以租赁设备为主;[差]根据工程情况、办公设施配备数量不足、种类不全,全部均为租赁设备;4、管理服务水平评分标准[优]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意识强,管理水平高,社会信誉好,对完成本工程有较好承诺,熟悉了解南沙开发区市政建设的建设程序以及各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强; [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具服务意识,管理水平较好,对本工程有承诺,基本了解南沙开发区市政建设的建设程序以及各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一般;[中]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有服务意识,管理水平一般;基本了解南沙开发区市政建设的建设程序以及各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差;[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有缺陷,服务意识差,管理水平较差。不了解南沙开发区市政建设的建设程序以及各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差。 附件五:联合体协议书(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申请投标的,则提供此协议书)(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工程名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主办人,(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业主单位联系;(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负责工作;主办人(甲公司名称)承担(工作范围、内容),占总工作量的%,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名称) 承担 (工作范围、内容),占总工作量的%;……(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2(4)的联合体项目管理协议书签订后自行失效。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送交业主单位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甲公司名称:(盖公章) 乙公司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联系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联 系 电话: 联 系 电话: 日期: 日期:附件六: 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编写。 六、本公司承诺,一旦我公司中标,若经招标人查实三年内有行贿记录,将自愿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七: 投标申请公函致: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的投标资格。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日期:2013年 月日 附件八: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第 号 …………………………………………………………………………授权委托证明书( )第 号 注:按提供的该格式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版本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