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桂林收费站拆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高速公路桂林收费站拆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广西桂柳高速公路桂林收费站拆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代理: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柳高速公路桂林收费站拆除改造工程己由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高速公路养护费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标段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桂林收费站,工作内容包括拆除桂林收费站收费大棚,破除收费岛混凝土,恢复收费岛路面混凝土,浇注中央防撞墙混凝土,更换收费站内外广场路面破碎板等工作,计划工期为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2月8日,共62日历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在过去五年中至少成功完成过两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已运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0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0楼10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打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
4.3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潜在投标人邮寄招标文件的请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 年 10月15日北京时间10:00,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1楼会议室。请各投标人在 2013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9:00时至10:00时内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0楼1002室
邮 编:530021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 标 人: 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广西柳州市东晋路1号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邮 编:545005
联 系 人:韦先生、黄先生
电 话: ****-*******/*******、*******(传真)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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