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6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6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61号
2021年07月29日 16:00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6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2日裁定受理(2021)渝05清申93号申请人重庆安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北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渝能万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强制清算组。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强制清算组。无人报名时,本案清算组按渝高法【2016】241号文件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渝能万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能万怡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仅供办理相关资质使用,未取得前不得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及游戏);物业管理。公司股东分别为重庆安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驰电力公司)、重庆北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洲实业公司)、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能产业公司)、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壹佰公司)。注册资本全部为货币出资,安驰电力公司认缴 600 万、出资比例 7.5%;北洲实业公司认缴 600 万、出资比例 7.5%;渝能产业公司公司认缴 3600 万、出资比例 45%;阳光壹佰公司认缴 3200 万、出资比例 40%。

另,2019 年 12 月 27 日,安驰电力公司、北洲实业公司以渝能万怡公司为被告、渝能产业公司、阳光壹佰公司为第三人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诉请依法解散渝能万怡公司。该院认为,自渝能万怡公司 2018 年 8 月 16 日第一次股东会后,已超过 2 年未召开股东会议,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不能通过股东会议形成决议,股东会陷入僵局。且渝能万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不能正常履行职务,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不负责公司运营管理,公司已不能良性运转,治理结构完全失灵,案件审理过程中,虽经调解,亦不能通过股份收购或减资使股东会僵局得以消除,渝能万怡公司股东会僵局通过其他途径亦无法解决。故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作出(2019)渝 0105 民初 2808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散重庆渝能万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案判决后被告渝能万怡公司、第三人渝能产业公司均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作出(2021)渝 01 民终字第 225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重庆安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北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渝能万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6:00

3、摇号时间:2021年8月3日10:00

4、摇号地点:本院办公三区1001室

5、报名机构: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6、说明:欢迎各破产管理人来院参与监督摇号。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

破产庭联系人:吕金伟***-********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标签: 清算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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