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港北区根竹乡政府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已由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港北发改投资〔2013〕1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港北区根竹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贵港市港北区根竹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根竹乡政府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2)项目编号:GS(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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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规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2#楼共52套,每套建筑面积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80平方米。
(4)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根竹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土建、水电安装、装饰装修等。
(6)要求工期:365天(日历天)。
(7)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
3.4 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 月26日至2013年10月 8 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持以下证明材料到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6)企业须交验“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的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并提供叁份,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原件出示核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图纸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8日9:00时整,地点为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港北区根竹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
招标中心
地 址: 贵港市 地 址:贵港市新区二路世纪花园B栋B9号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系人: 班先生 联 系 人: 廖小姐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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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9 月 26 日 2013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