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2021年永昌印务餐厅厨具、6S工器具、油墨搅拌机、条码检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XCZB11-2107070)
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2021年永昌印务餐厅厨具、6S工器具、油墨搅拌机、条码检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XCZB11-210707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
本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2021年永昌印务餐厅厨具、6S工器具、油墨搅拌机、条码检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CZB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8月0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2021年永昌印务餐厅厨具、6S工器具、油墨搅拌机、条码检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2021年永昌印务餐厅厨具、6S工器具、油墨搅拌机、条码检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永昌印务餐厅厨具、6S工器具、油墨搅拌机、条码检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餐厅厨具采购;
二标段:6S工器具制作;
三标段:胶印油墨搅拌机采购;
四标段:手持式条码检测仪、旋转式油墨粘度仪、电子秤采购;
2.3 招标内容
一标段:商用电磁炉1台、全自动洗碗机1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二标段:6S工器具一批,制作、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三标段:胶印油墨搅拌机2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四标段:手持式条码检测仪1台、旋转式油墨粘度仪1台、电子秤5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初次校验、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2.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2.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到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直接否决其投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核查);
3.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注:【查询指南: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高级检索”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查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查询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是否有行贿记录】;有行贿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批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一、《无不良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二);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6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投标人“黑名单”,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 月 29日—2021年 8月 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4.3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4)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查询打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打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打印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3.4按附件格式提供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无不良记录声明书》。
(以上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查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书面声明留原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仅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8 月 18 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许由路西段
联系人:司先生
联系方式:****-*******
廉政监督: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邵女士、肖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xc6599@126.com
2021年07月29 日
附件: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招标人: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许由路西段
联系人:司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邵女士、肖先生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174*****55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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