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纳雍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纳雍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发改投建设[2012]18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纳雍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306平方米,其中: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10538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768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项目投资:约3214万元,其中业务技术用房投资2213万元,办公用房投资1001万;计划工期:240日历天;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3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2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14:30 时至 16:00 时,在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东客站旁金帝豪庭2楼)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2. 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3. 本项目须同时在网上报名,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CA在该系统内报名,办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手续后,用CA证书于24小时之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 年 9 月 25 日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不少于5日,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10 时至 12 时,下午14:30 时至 16:00 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东客站旁金帝豪庭2楼)(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业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文件。报名截止后24小时之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下载文件,过时不候。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月 日 时 分(另行通知),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东客站旁金帝豪庭2楼)。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上传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纳雍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纳雍县雍熙镇 地 址: 金阳新区金筑东路

联系 人: 姜慧泽 联 系 人: 王远松

电 话:****-******* 电 话: 135*****585 ****-*******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2@qq.com">********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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