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五彩田园2021年太阳能路灯维修维护物品采购质疑函的答复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五彩田园2021年太阳能路灯维修维护物品采购质疑函的答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1-J1-400113-GX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彩田园2021年太阳能路灯维修维护物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关于五彩田园2021年太阳能路灯维修维护物品采购质疑函的答复。
质疑供应商:贵港市耀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 邮编:537100
联系电话:182*****787???
法定代表人姓名:?何木英??????????

我公司于2021年07月29日上午收到贵公司以快递形式发来的质疑函,我公司针对质疑事项做如下答复:
答复质疑事项1:
(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三章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书(格式)”已经明确列出了合同基本条款、采购合同及相关内容,不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
(2)本项目采购金额未达到财政部门要求公开招标的限额,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叫竞争性谈判文件,而非招标文件,若贵司觉得本项目不公平,请贵司提出相应的文件依据。
(3)本项目采购金额小,交货时间短(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供应完毕),不存在任何付款方式不合理。故此质疑不成立。
答复质疑事项2:
(1)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高空作业项目,涉及高空作业所需的机器机械,供应商可以通过租赁,但是人员要求必须是单位员工。请问贵司有哪个政府采购文件允许供应商的人员可以通过租赁得到?
(2)本项目采购涉及高空作业部分,故需要提供相应人员的证件,以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专业操作性及安全性,并未违反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十七条,也并未以不合理的特定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或歧视,故此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我公司驳回贵公司的质疑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如贵公司对我公司答复不满意,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9日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玉林“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

地址:玉林市五彩田园

传真:

项目联系人:赵敢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民主南路44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谭贤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质疑回复。
522400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品 维护 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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