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冠村中心广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鳌冠村中心广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鳌冠村中心广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鳌冠村中心广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批复》(厦海发投[2021]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嵩屿街道鳌冠社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14栋建筑及中心广场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旧店招,改造建筑外立面、店招、篮球休闲健身场地,安装空调罩、围栏、休闲座椅,建设种植池、园路,种植香樟、红叶朱焦、雪茄花、春羽等苗木,布设电气、给水、雨水工程等。室外整治面积:914.9平方米,建筑立面整治面积:9408.66平方米,最高层数7层,最大高度26.2m。建安工程费约455.03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对14栋建筑及中心广场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旧店招,改造建筑外立面、店招、篮球休闲健身场地,安装空调罩、围栏、休闲座椅,建设种植池、园路,种植香樟、红叶朱焦、雪茄花、春羽等苗木,布设电气、给水、雨水工程等。室外整治面积:914.9平方米,建筑立面整治面积:9408.66平方米,最高层数7层,最大高度26.2m。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室外整治面积:914.9平方米,建筑立面整治面积约9408.66平方米,最大高度26.2m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约455.03万元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2021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 级别。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7-30 10:30:00 至 2021-08-11 13:3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版本号V5.0.0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08-11 13: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1188号城建大厦

邮编: 361026

电子邮箱: ********6@qq.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彭志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68号1002、1003单元

邮编: 361008

电子邮箱: zx*******@163.com

电话: 0592-*******

传真: ****-*******

联系人: 黄小文、华小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工程 环境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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