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棚子村内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
弓棚子村内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
扶余市弓棚子镇弓棚子村内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3HYG0916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弓棚子镇弓棚子村内水泥路工程已由扶余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以“扶水移字【201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扶余市弓棚子镇弓棚子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维修改造水泥路1543米,宽4.5米;
2.2工程建设地点:扶余市弓棚子镇弓棚子村;
2.3计划投资:85.15万元;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1月24日,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水泥路维修改造;
2.6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6日至2013年9月30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0月16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06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余市弓棚子镇弓棚子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152*****006
联 系 人:后志有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五楼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徐志博、马书洋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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