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塘小学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官塘小学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合肥市官塘小学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项目编号:BHCQ2013-25QZ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合肥市官塘小学的委托,现对一批废旧物资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资产转让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合肥市官塘小学
(二)转让标的:本次转让标的包括木质桌椅130套、铁质桌椅80套共2项资产。标的详细情况见资产明细清单。
合肥市官塘小学转让资产明细
序号资产名称购置时间数量单价价 值
1木质桌椅2000年9月13016521450.00
2铁质桌椅2000年9月8016513200.00
合计21034650
二、资产转让底价
本次资产转让总价值不得低于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元整(¥1750)。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竞价保证金的支付及处置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公告截止前向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金额为壹仟元整。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会计核算中心诚信保证金专户
账 号: 4990 5010 0100 1370 11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马鞍山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
2、意向承租人交纳竞价保证金时,企业法人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企业法人和自然人都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2、企业缴纳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企业法人的竞价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不符合规定的均不可参与该项目竞价。
3、自然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应通过银行采取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交至我中心账户(注明缴款人和用途),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价保证金。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签订合同协议;
2)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活动中存在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3)意向受让方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4)意向受让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5、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标的转让说明
(一)本次处置的废旧设备集中转让,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二)受让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在付完转让价款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清运完毕,并承担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设备,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状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及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四)转让方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转让公告》及所附《资产转让合同》(见附件)的全部条款,并自受让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资产转让合同》(见附件)。
六、公告期限及竞价时间
1、公告期限为2013年9月26日8:00时起至2013年10月15日17:00时止。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26日至2013年10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不参加报名登记。
3、本次资产转让竞价定于2013年10月16日上午9:00时在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受让方确定方式
竞价人须在开标当天8:30-9:00前,将第一轮竞价书(见附件)装进档案袋或信封内密封且盖有骑缝公章(自然人签字、盖私章、摁手印均可),不符合规定的均不可参与该项目竞租。
1、本次资产公开转让采取现场竞价、合格意向受让方第一轮有效参加竞价人数不得少于三家。首先进行第一轮竞价,第一轮竞价完毕之后宣读最高竞价意向受让方,若无意向受让方进入二轮竞价,则由第一轮最高竞价者确定为受让方。若有意向受让方进入二轮竞价,第二轮竞价完毕之后宣读最高竞价意向受让方,若无意向受让方进入第三轮竞价,则由第二轮最高竞价者确定为受让方。以此类推,直到最终无意向受让方进入竞价,确定最终成交企业(报价须为整数)。
2、第二轮竞价必需大于第一轮的最高竞价,第三轮竞价必需大于第二轮的最高竞价,以此类推。
3、受让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须在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八、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截止期限前到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4室)登记竞买意向。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格式附后);
5、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竞价保证金退还申明;
(二)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原件(格式附后);
5、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竞价保证金退还申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企业法人等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
九、联系方式
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地 址: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4室
合肥市官塘小学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139*****749
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9月24日
附件:
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为甲方拥有的: 。
第二条 甲方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转让标的物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向乙方所提交的各项证明及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转让标的物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反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公司章程、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4、按约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标的物。
第三条 乙方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取得;
3、乙方接收标的物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
4、在共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取标的物;
5、按规定时间足额付款;
6、在标的物移交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造成设备、设施等损失应按照市场价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7、对标的物现状有完整明确的了解且无任何异议。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1、转让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到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
第五条 转让标的物交付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经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鉴证,且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到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次日起,甲方将转让标的物按现状现场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乙方现场验收标的物无异议并在物品移交单签字后,则视为标的物交付完毕。自交付之时起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若标的物自身遭受损害及/或因标的物给任何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承担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与本资产转让事宜相关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元整),乙方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超过违约金数额的损失。
2、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甲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外,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全额赔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字(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产权转让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他送有关单位留存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诺函
致: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为对《合肥市官塘小学废旧物资处置公告》(项目编号:BHCQ2013-25QZ)(以下简称“《转让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转让公告及竞价文件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转让公告》、《竞价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转让公告》、《竞价文件》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确认,我方完全接受《转让公告》及所附《资产转让合同》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自受让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我方将与转让方在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该合同。否则,贵中心有权全额扣除我方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4、我方承诺,我方就“包河区部分单位车辆和废旧物资转让”项目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合肥市官塘小学废旧物资处置项目(项目编号:BHCQ2013-25QZ)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竞买、资产转让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意向受让方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合肥市官塘小学废旧物资处置项目(项目编号:BHCQ2013-25QZ)的受让方报名登记、竞买、转让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竞价保证金退还声明
我单位关于合肥市官塘小学废旧物资处置项目(项目编号:BHCQ2013-25QZ)的竞价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帐号:
收款单位(与意向受让方一致):
开户行:
银行帐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
(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1、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填写意向方本单位账户。
2、自然人须填写意向方本人账户。
竞价书
项目名称合肥市官塘小学废旧物资处置
项目编号BHCQ2013-25QZ
投标竞价人全称
第一轮报价小写 元
大写 元
第一轮报价小写 元
大写 元
第三轮报价小写 元
大写 元
其他说明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该竞价书需打印带至竞价现场。
X X 银 行 进账单(回单) 1
出票人全 称XX公司(公司全称)收款人全 称合肥市包河区会计核算中心诚信保证金专户
账 号********9账 号4990 5010 0100 1370 11
开户银行XX银行XX市XX支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
金额人 民 币
(大写)亿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票 据 种 类票据张数
票据号码
注:付BHCQ2013-25QZ项目竞租保证金
复核 记账
开户银行签章
X X银行网上银行企业转账电子回单
付
款
人名称XX公司(公司全称) 收
款
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会计核算中心诚信保证金专户
账号********9账号4990 5010 0100 1370 11
开户行XX银行XX市XX支行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
转账时间 转账金额 ¥XXXX元
手续费金额 转账金额大写人民币:XXXX整
电子回单
电子回单验证码
用途:付BHCQ2013-25QZ项目竞租保证金
X X银行 业务委托书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业务类型□电汇 □信汇 □汇票申请 其他 □普通 □加急
汇
款
人全 称 XX公司(公司全称)收
款
人全 称合肥市包河区会计核算中心诚信保证金专户
账 号 ********9账 号4990 5010 0100 1370 11
汇出地点 XX省 XX 市/县汇入地点 安徽 省 合肥 市/县
汇出行名称XX银行XX省XX市XX支行 汇入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
币
种 金额
(大写)亿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支付密码 汇款(申请)人加盖预留印鉴:
用途及附加信息:付BHCQ2013-25QZ项目竞租保证金
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现金汇款,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件到期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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