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化工厂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新南化工厂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新南化工厂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南化工厂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潭发改昭山〔201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部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湖南昭山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南化工厂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昭山示范区新南化工厂区内
2.3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包含土壤修复面积约30亩,共治理重金属污染土壤约为35017m3,其中轻度污染土壤15007 m3,重度污染土壤20010m3。
本招标范围的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项目概况:为昭山示范区内新南化工厂搬迁厂区的拆除、配套设施建设及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治理。厂区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进行集中后,进入现场附近新建的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土壤修复面积约30亩,共治理重金属污染土壤约为35017m3,其中轻度污染土壤15007 m3,重度污染土壤20010m3。处理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标准后,至原基坑内回填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湘潭市以外的投标企业来潭进行投标活动,必须按照潭建办发〔2009〕169号文件办理备案(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6&N_ZYBH=420)。
3.6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3年9月30日 17:00 时前办理好对本项目的USB锁认证,投标方为有效。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审计分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
6、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9月26 日~2013年9 月3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资格审查文件售价400元/份,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共计800元每套,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须在2013年10月11日17:00之前至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荷花中路168号惠通大厦728室)领取图纸,图纸售价每套200元,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7.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9:30时,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05室(湘潭市雨湖区大湖路63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开标时间
8.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9时30分。
8.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09时30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昭山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方式:189*****929
招标代理: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
12.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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