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工前湾港区水稳拌和料生产运输、劳务辅助作业外包项目任务
港工前湾港区水稳拌和料生产运输、劳务辅助作业外包项目任务
港工前湾港区水稳拌和料生产运输、劳务辅助作业
外包项目招标公告拟对港工前湾港区水稳拌和料生产运输、劳务辅助作业外包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港区港润大道66号,邮政编码:266400
联系电话:185*****230 联系人:邵工
二、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青岛港前湾港区
2、招标范围
水稳拌和料生产所需的拌和机操作、人工投料、设备清理保养、设备维修、设备与生产区域看护;负责机械上料、现场卫生清理;负责将水稳成品料运输至指定工程施工区域按现场要求组织卸料;配合工程施工现场摊铺机卸料辅助作业;拌和站厂区及运输道路卫生清洁、料垛苫盖等。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场区内影响施工生产的原材料进行二次倒运,经过磅计量后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区域。
招标人设有前湾港区水稳拌和站(现有水稳料拌和设备2台)。
3、投标人须遵守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备现场所需各类管理人员。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预审,获取招标文件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进行验证,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属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1、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上;具有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信誉要求
无业内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欠薪等事件,未发生过劳务人员到招标人及上级单位上访、堵门、讨薪、滋事等行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是否满足此项要求作出如实的专项声明承诺。
3、业绩要求
具有至少一项2018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水稳拌和料生产、运输及相关辅助作业项目业绩。
4、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参与开标时,需在标书中提供以下相关证件以供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和法人章;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人,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和法人章,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2)《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类似项目业绩的承包合同(协议)及结算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满足上述类似项目及经验的界定要求;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年份、归属情况(自有或租赁)、保险、用途等明细清单并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购买发票、租赁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公司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3)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的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4)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缺失,招标人有权视为资格或业绩无效,作废标处理。如现场查验(或通过互联网、建设单位、质监部门查询)发现资格属伪造,作废标处理。
上述要求若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章节有冲突,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要求为准。
五、安全及环保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所承担的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管理符合青岛港集团、山东港湾建设集团及招标人相关安全及环保规定。
值疫情防控期间,要求中标人尽可能使用青岛市本地劳务人员。在招标人下达中标通知3日内组织人员、机械、设备等进场,并严格按照省、市及招标人相关要求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如不能在3日内进场展开施工,招标人有权更换外包单位。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在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并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统一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七、其他
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于2021年8月3日17:00前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进行现场签到,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并且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责任和蒙受损失。
现场联系人:邵工,手机:185*****230。
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8月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室(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港区港润大道66号)。开标时间及地点:与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相同。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招标人: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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