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化收购深圳市某贸易公司不良债权项目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邀请函

关于商业化收购深圳市某贸易公司不良债权项目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邀请函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商业化收购深圳市某贸易公司不良债权项目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编号:211BB*******
项目地址:深圳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我司拟从A银行受让A银行对深圳市某贸易公司不良债权。为把控项目法律风险,需聘请法律服务机构对本项目进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邀请函名称:关于商业化收购深圳市某贸易公司不良债权项目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邀请函发送时间2021-07-30
答复截至时间:2021-08-05 10:00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关于商业化收购深圳市某贸易公司不良债权项目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标段/包编号:211BB*******/01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采购控制价(元):71000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服务期(天):365服务期说明:接受委托后不超过一年
招标/采购范围:(1)通过阅档、访谈、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债务人、担保人等主体情况,担保物及项目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法律尽职调查,对本项目其他财产线索进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2)根据尽调情况,就本项目方案交易结构所涉要素进行法律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其中,针对拟收购标的债权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标的债权诉讼执行情况和相关时效性应出具专项法律意见。(3)起草、审阅、修订项目所需相关合同及其他相应法律文件,就拟签订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定稿文本出具专门法律审査意见书;(4)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法律文件签署、权属凭证类资料交收等,如需要进行律所见证,协助我司办理;(5)参与研究与论证项目实施方案,提供法律意见,解答项目相关或其他专业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等;(6)解答深圳资产提出的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书;(7)就己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项目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资格条件:1.符合深圳资产供应商准入标准,具备诉讼和非诉业务资质,具有丰富的不良资产行业法律相关从业经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须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行业禁入行为,在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3.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为该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1-07-30 10:00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8-05 10:00
质疑截止时间:2021-08-05 10:00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1-08-05 10: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08-05 14:00开标时间:2021-08-05 15:00
文件获取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70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70楼会议室
邀请函附件: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
联系人:王益坤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机构 法律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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