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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保税区公共区域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
福州保税区公共区域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
福州保税区公共区域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 | 2021-07-30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GC[GK]*******的福州保税区公共区域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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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303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按照福州市三类道路保洁标准,道路“横到边、纵到底、墙对墙”之间的公共位置的面积全部计入路面卫生清扫保洁范围。(详见投标文件) | 1 | 符合采购人需求后支付合同款 | 362040 |
1-2 | C160199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绿化养护按现有的草坪、地被植物种类、数量、生长状况,乔灌木养护管理,以及荒草地杂草的适时修剪和清除。(详见投标文件) | 1 | 符合采购人需求后支付合同款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捌万肆仟贰佰捌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中标人必须保证合同签订后所有人员、车辆由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到位并投入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东路2号;
4.3交付条件: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作业经费一个季度结算一次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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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按季度支付(按招标文件执行)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招标项目为福州保税区公共区域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设备和人员必须达到采购人最低要求。投标人经营内容必须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2、除本招标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要求外,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经费提升方案、市场化运作招标导则(试行)和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试行)的通知》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监管办法》; 3、服务年限:3年 4、保洁服务范围:按照福州市三类道路保洁标准,道路“横到边、纵到底、墙对墙”之间的公共位置的面积全部计入路面卫生清扫保洁范围。包含:公共区域、道路、道路两侧人行道、道路两侧排水沟、绿地(绿化带)、路面雨水井、道路构筑物2米以下立面乱张贴的清理、果皮箱维护清洗清掏,垃圾分类屋和区内企业的垃圾收集与转运。 5、园区保洁范围 5.1公共区域道路保洁总面积80322.89㎡(含滨河路、通港路北段),将区内公共区域保洁作业标准按照《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经费提升方案》三类道路保洁标准开展保洁(含垃圾收集、分类、清运、处理及垃圾分类管理员等费用)。 5.2滨河路、通港路北段绿地保洁面积9433㎡,保洁时间从2021年7月16日至2023年2月28日,共计约19.5个月。 5.3按照福州市垃圾分类管理要求,由中标人建设1座永久性混凝土结构的垃圾分类屋(含垃圾投放、工人休息、宣教等功能,面积约30㎡);清扫、保洁、清除的垃圾需分类收运,收运车辆需张贴市城管委规范的分类标识,并严格按照福州市政府对垃圾分类的要求,自觉落实并配合属地的垃圾分类工作。 5.4区内公厕(1座)的保洁工作。 6、绿化养护(含绿地保洁和树木修剪) 6.1绿地养护 (1)公共区域绿地面积11142.59㎡(不含滨河路、通港路北段),根据《2019-2023年福州市市管道路绿化社会化养护管理项目最高限价表》,按二级绿地养护标准进行开展养护(含垃圾清扫、分类、清运等费用)。 (2)滨河路、通港路北段绿地面积9433㎡,养护时间从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7月15日,共计16.5个月。 6.2行道树养护、修剪 (1)行道树242株,垂叶榕302株。 (2)滨河路、通港路北段行道树432株,养护时间从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7月15日,共计16.5个月。 (二)、项目要求 1、投标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采购代 理服务费、作业人员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作业人员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绿化养护工具配备费用、各种材料费(含水费、肥料费、电费、劳保用品、垃圾袋、植保用药等),绿化垃圾清理费、工具配备费用、劳保费用;管理费;设备折旧费;机械车辆的维修费;机械作业费(含车辆油费、水费、工具费);清理乱张贴涂写费用、服装费、垃圾运输费、工具材料费、设备维修折旧费、利 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并承诺其报价与作业方案相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二)项目要求”中第1条的内容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进行响应承诺(即承诺内容不得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若承诺内容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的视为未承诺),未按照规定进行响应承诺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2、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不能低于如下标准: (1)作业人员工资标准:保洁员工资:2648.8元/月/人/班次(福州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110%×1.4);驾驶员工资标准:工资不得低于3500元/月/人/班次。 (2)高温补贴。在每年5~9月份,对作业人员发放高温补贴200元/人/月/班次。 (3)岗位津贴:2610元/年(10元×261工作日); (4)劳保费:480元/年(不含工作服); (5)工具费:1700元/年。 (6)节假日加班补贴:3097.6元/年〔工资/21工作日×11天×(3~1)倍〕; (7)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时,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今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此原因不再调整。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环卫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障额度:在工伤保险基础上为环卫作业人员办理补充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障额度不低于60万元。 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针对上述条款提供分项报价表,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人报价中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得违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本项目的清扫保洁面积及绿化养护的统计数量系根据初步需求统计,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一定差异,面积仅供参 考,投标人在报价中须充分考虑此因素,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合同期内园区清扫保洁面积及绿化养护面积如遇发生增减变化,由采购人、中标人及管委会财金局共同进行审核,并经管委会同意后对相应清扫保洁面积及绿化养护面积增减比例,按中标价相应增减经费。 6、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规模和金额的权利,不对此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原因。7、本项目不设立垃圾转运站,各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设置垃圾桶,并自行负责将垃圾转运到较近的转运站或红庙岭垃圾处理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清扫保洁总体要求 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主动接受采购人作业质量检查和处罚标准。 2、中标人须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3、中标人应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 4、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应按国家、省、市规定及时足额发放作业人员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 6、配合做好市、自贸区管委会、马尾区、保税区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工作。 7、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车辆设备和作业人员,并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方法进行作业,保证车辆、人员按时到位。要求提供的车辆若在合同期内发生变更、转让、报废等情况的,要征得采购人同意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购置新车补齐。投标时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更换的,接替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职能,必须报采购人同意以后方能更换。 8、如遇紧急情况,中标人需要2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要求与标准 1、作业要求 (1)保洁时间7:00~19:00。 (2)道路路面实行人工清扫和机扫相结合。 (3)道路路面、两侧人行道路面及绿化带除定时清扫外,应安排固定人员巡回清扫保洁,基本做到无纸屑、塑料袋、果皮、烟蒂等,路面及人行道无杂物堆积。 (4)道路(含人行道)每周不少于2次冲洗。 (5)路面垃圾落地滞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 (6)道路两侧排水沟每天2次清扫排水沟内的果皮、纸屑、小石子、树叶等垃圾。 (7)垃圾分类屋地面和墙面每天不少于1次冲洗清洁,每两天一次对垃圾分类屋进行消毒工作。 (8)道路雨水井的清理,每季度进行一次井内沉沙清理。必须2人以上同时作业,放置警示牌,并有专人负责监护以防行人跌入。 2、质量标准 三类道路清扫保洁可见垃圾污染物密度控制指标:果皮每500㎡≤7片;纸屑每500㎡≤7片;塑料袋每500㎡≤7片;烟蒂每500㎡≤7个;砖石块每500㎡≤7个;污水每500㎡≤1.5㎡;其他每500㎡≤4处(超过指标进行扣分)。具体为: (1)交通隔离栏下基本通透,基本无积存沙土、垃圾等污染物;道路交通标识线基本清晰。 (2)道路路面基本见本色,路面烟蒂、塑料袋、纸屑、果皮、树叶、石块、杂草等其各类废弃物且每500㎡不能多于7片(个);路面无积土、积沙;地面分车道交通标识线基本清晰、污渍较少。 (3)路沿石(边)含沟井口干净,无纸屑、果皮、树叶、厨余等其他垃圾废弃物。 (4)人行道上不能有显见的沙土,烟蒂、塑料袋、纸屑、果皮、树叶、石块、杂草等其各类废弃物每500㎡不能多于7片(个);树头无杂物、杂草。 (5)绿化带内不能有显见的落叶、烟蒂、塑料袋、果皮纸屑、白色垃圾等废弃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时应增加清洁次数。 (6)路面、路沿、墙根、排水沟、树头无明显的杂草。 (7)垃圾桶、果皮箱内的垃圾清掏(清倒)及时,垃圾桶、果皮箱立面无乱张贴、乱涂写,立面净无污物,作业车停用时应摆放规范。 (8)目视垃圾分类屋及垃圾桶摆放点地面无杂物、污水、污垢,墙面无明显污垢,无明显臭味。 (9)道路雨水井的清理,井底无沉淀物,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10)道路两侧排水沟应保持排水畅通无堵塞,无积水、臭味。 (三)、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要求与标准 1、冲洗作业 1.1、作业要求 (1)作业时要打开警示灯,夜间作业还应打开示宽灯。 (2)道路冲洗以每小时20公里(二档)的速度双喷头匀速冲洗,到发动机转速应达到1600转以上。 (3)道路中间有交通隔离栏杆的应先冲洗隔离栏底座。隔离栏底座冲洗应将双喷头调整到左方向,喷头要对准底座的缝隙口,将隔离栏底座的沙土等弃物完全冲洗出路面。 (4)冲洗路面时,应压茬冲洗交接处不断茬,由路面中心向右侧路沿依次压茬冲洗。 (5)遇有障碍物(如车辆等)时应缩短障碍物前后冲洗距离,前后距离不应超过15米。 1.2、质量标准 冲洗作业后的道路路面基本达到无废弃物积存,地面交通标志清晰,隔离墩下无泥沙,干净整洁。污物冲洗至距路沿不超过50厘米。冲洗时水流从路沿返回不超过20厘米。 (四)、配员配车最低要求:管理员1人,保洁员13人,驾驶员1人,电动保洁车2部。 1、管理员及保洁员要求 1.1、管理员要求 (1)管理员戴证上岗,跟班作业。 (2)当班管理员做好检查记录。 (3)落实作业标准,对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2、作业人员(保洁员、驾驶员)要求 (1)作业人员通过培训上岗。 (2)作业人员上岗必须着环卫服装。 (3)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交接班。 (4)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作业安全。 (5)作业人员定岗、定职、定责,明确任务。 (6)作业人员年龄:应符合劳动法规定。 (7)作业人员实行六工一休。 (五)绿化养护要求 1、绿化养护管理内容 中标人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清洁的方式实施养护承包。养护所需材料、成品、设备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遵照有关养护技术规程、规范要求。 绿化养护按现有的草坪、地被植物种类、数量、生长状况,乔灌木养护管理,以及荒草地杂草的适时修剪和清除。具体养护内容包括:浇灌排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白蚂蚁消杀、修剪造型、树木修剪整形、中耕除草、保洁卫生、树穴硬化物破除清理、因养护管理不善(含白蚂蚁消杀不及时)导致的死亡的植物补植、树木扶正、抗台防汛工作(灾后扶正清理任务等)、清理各类原因造成的树木刮倒断枝、绿化和园林设施维护、以及临时性、突击性养护任务的绿化环境良好等。具体要求为: (1)乔木:依据实际情况,适时灌溉、施肥,枝叶生长正常,无枯枝残叶;依据环境与树木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并根据季节进行修剪,树冠完整、枝条分布均匀;及时剪除枯枝、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及时防治白蚂蚁等病虫害,以防为主,早发现早处理;树木无钉楔,无折枝,无捆绑现象;树身涂白均匀、高度一致(涂白高度1米);及时清除树根周围杂草;及时更换因养护管理不善(含白蚂蚁消杀不及时)导致的死亡的树木,补植苗木的品种、规格与原树木相同。 (2)灌木:生长旺盛,枝序分布均匀,树冠完整,树形美观;主枝排列有序、错落有致、层次分明、互不干扰;适时浇水施肥,防病虫害,防寒防冻;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清理杂草,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及时补植因养护管理不善死亡的灌木,品种、规格与死亡灌木相同。 (3)绿篱:依据实际情况,适时灌溉、施肥,防治病虫害,防寒防冻;绿篱表面平整、立面整齐、边沿线条、棱角分明;长势旺盛,脚部枝条不秃、不裸;无缺株断垄,无枯死枝条、枯叶,无蛛网灰尘;及时修剪、除杂草,并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及杂草;及时补植缺株,品种、规格与死亡原植被相同。 (4)球类:依据实际情况,适时灌溉、施肥,防治病虫害,防寒防冻;球面美观、圆形自然规则、弧线对称均匀;球面密实、叶色鲜艳;球面无病枯叶,无蛛网灰尘;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清理杂草,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及时更换因养护管理不善死亡的苗木,品种、规格与原苗木相同。 (5)爬藤植物:枝蔓旺盛,牵引上架;架面覆盖均匀、美观;无病枝、枯枝、无下部徒长枝;枝条无尘土、杂物; (6)草皮(含停车场嵌草砖杂草):适时施肥、浇水,及时防治病虫害;草坪平整,坪沿明显、整齐。修剪及时,修剪高度全年控制在10-15厘米。草坪内无存放修剪断草和清除的杂草。草坪缺苗、断垄及时补栽,苗全、苗壮、不露土。 2、绿化养护项目具体要求: 2.1浇水排水 (1)浇水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少浇,不漏浇。夏季中午气温较高时不宜浇水,温差较大容易造成植物死亡;冬季早晚气温较低时不宜浇水,特别是晚上浇水易造成根系冻害而死亡。 (2)浇水次数和时间:浇水次数应视天气、土壤含水率等具体情况确定,不同地段的浇水次数应有所不同。 (3)浇水量:浇水量以浇透为宜,不得仅浇湿表层,不得浇水过量。浇透指浇到栽植层及根部。 (4)排水:土壤出现积水时,应及时排出。 2.2施肥 (1)施肥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要求至少每年施肥2次,每次施肥量为0.05千克/棵。 (2)施肥对象:承保范围内生长不良、需要加强养分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等。 (3)施肥种类 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 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4)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2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2次。 (5)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有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肥料要埋施,打穴或开挖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 (6)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厘米,挖沟的规格为30×40厘米,挖穴或开沟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影(行道树除外),每株挖对称的两穴或四穴。 2.3修剪 (1)修剪原则:应根据树种习性、设 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修剪,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3)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 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整形)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廓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4)乔木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和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影响电力、交通、照明等设施的,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5)灌木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为原则,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 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7)藤本修剪: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8)盆草花修剪: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9)草坪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 (10)修剪时间: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11)修剪次数:按需修剪。乔木不少于1次/年(垂叶榕不少于2次/年),绿篱、灌木不少于4次/年。 (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 (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按规定做好现场安全维护隔离及指挥,注意人员及交通安全并及时清除修剪物。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折枝、垂枝应在24小时内及时修剪,对倒伏树木及时扶正、加固。 2.4病虫害防治 (1)防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对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进行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5%以下。 (2)经常检查绿化病虫害,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法防治时,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 (3)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人员安全、避开上下课高峰时段,做好现场维护和指挥,文明喷打,喷药后要立即清理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5)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 (6)人工防治,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干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7)开展病虫害防治使用的基本农药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5开盘、松土、除草 (1)松土:土壤板结和人为践踏严重地带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必要时用沙壤土混合有机肥料铺施,以保障生长整齐、划一、青绿度高、弹性好而整齐美观。 (2)垂直绿化松土沟宽应小于或等于20厘米,单植灌木树冠离地大于或等于50厘米的松土沟宽应小于或等于20厘米。 (3)除草:坚持“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2.6补植 (1)园林绿地植被保存率应达100%,缺株、断行应及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最好于春秋季节补植提高成活率。 (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方法。 (3)因养护管理不到位造成苗木死亡的,补植的苗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7扶正、支柱 (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栽休眠期进行,常绿树栽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栽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最高位2.5米),支柱材料栽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生长季节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嵌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2.8特殊季节园林绿化养护 (1)夏季根据天气预报和绿地实际情况,检查花、草、树木的生长情况,做到防台风、抗旱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预测出花、草、树木的缺水时限,进行有效抗旱工作。 (2)冬季必须按植物生长规律做好防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花、草、树木的生长。 (3)树干涂白,涂白时间一般在11月中下旬到12月中旬之间,温度过低会造成涂白材料成片脱落。涂白高度灌木为1.0米、乔木为1.6米,也可适当高涂。同一路段、区域的涂干高度应保持一致,以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 2.9防台风措施:台风季节应做好树木的修剪工作,以尽量减少台风危害。对危树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风暴后应及时疏通道路,修剪断折、下垂的枝条;将歪斜、倒伏的树木扶正。 (六)公厕保洁要求 (1)公厕管理制度牌须健全完好。 (2)粪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经吸粪车转运至粪便处理场所处置,公厕化粪池每季度清理、疏通不少于1次,贮粪池内的粪污水应及时转运。吸粪车作业规范,车辆整洁、密闭性能良好,无粪污水外溢和滴漏问题。转运作业时,粪便不得污染水体和作业场地。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地面无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化粪池、贮粪池无满溢问题,若发生满溢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3)公厕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和隔板无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无破损。 (4)内外墙、门窗、洗手池台面、洗手池、隔板、上下水管、镜子等无积尘,厕所内无杂物堆放; (5)公厕通道地面清洁无污迹、积水; (6)大便厕位内地面、大便器清洁,无粪便污垢。 (7)小便器清洁无水锈、尿垢、垃圾,无明显臭味;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8)厕所各类标识、标牌设置规范、醒目,无破损、残缺、歪斜现象。 (9)公厕设施应完好,公厕内外墙面无渗漏、破损,地面平整无破损。 (10)无障碍通道畅通,扶手(靠墙扶手和老年位扶手)完好、牢固。无障碍间开放使用,无障碍间内不得摆放杂物。 (11)公厕给水和排污管道完好,保持畅通,闸阀严密,无破损和滴漏。 (12)化粪池、贮粪池密闭性能良好,无渗漏,臭气不外溢。公厕粪池盖密闭,无缺少、破损现象。 (13)公厕管理不出现有责投诉。对公厕投诉问题和有责管理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整改。 (七)垃圾分类屋建设要求 1、参考图片 2、材料清单 序号 名 称 要求 单位 数量 土方工程 1 平整场地 (1)平整场地 m2 30 2 挖一般土方 (1)人工挖基坑土方(三类土 坑深2m以内) m3 48 3 余方弃置 (1)自卸汽车运土(载重10t以内 运距20km以内) m3 48 金属构件工程 4 金属构件(立柱) (1)空腹钢柱制作 (2)钢柱安装(3.0t以内) (3)金属面除锈(喷河砂) (4)金属面 环氧富锌防锈漆 第1遍 (5)金属面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 超薄型 耐火极限2小时) t 3.55 5 预埋铁件 (1)铁件、螺栓(预埋铁件安装) t 0.25 6 高强螺栓 (1)高强螺栓φ12 套 40 其他一般土建工程 7 砌块墙 (1)砌块砌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 专用砂浆200mm厚以内) m3 14.82 8 有梁板 (1)C30预拌泵送普通混凝土(有梁板) m3 4.32 9 金属卷帘(闸)门 (1)金属卷帘门(铝合金卷帘门) (2)金属卷帘门(卷帘门电动装置) 樘 2 10 块料楼地面 (1)(地砖楼地面 水泥砂浆结合层 不勾缝周长3200mm以内) (2)C20现拌普通混凝土 垫层 (3)碎石垫层(灌浆) m2 30 11 块料踢脚线 (1)楼地面地砖踢脚板(10厚水泥砂浆结合层) m2 2.79 12 墙面一般抹灰 (1)内墙面水泥砂浆一般抹灰(12+6mm厚 钢板网墙) m2 111.78 13 墙面一般抹灰 (1)外墙面水泥砂浆一般抹灰(12+6mm厚 砖墙、混凝土墙) m2 61.8 14 满刮腻子 (1)腻子及其他(刮腻子 墙面 满刮三遍) m2 111.78 15 墙面喷刷涂料 (1)内墙涂料(墙面 三遍) m2 111.78 16 墙面喷刷涂料 (1)外墙丙烯酸酯涂料(墙面 二遍) m2 61.8 17 天棚吊顶 (1)天棚龙骨(装配式U型轻钢(不上人型) 面层规格 300mm×300mm 平面) (2)石膏板天棚面层(安在T型铝合金龙骨上) m2 30 18 坡道 (1)其他构件(坡道) m2 4.9 安装工程 电气工程 19 配管 (1)钢管敷设(砖、混凝土结构明配 公称直径≤15mm) m 80 20 配线 (1)穿照明线(铜芯 导线截面≤2.5mm2) m 240 21 塑料管 (1)室内塑料给水管(粘接) 外径20mm以内 m 25 22 电源控制盒 (1)控制开关盒子 台 1 23 控制开关 (1)自动空气开关安装(手动式) 个 4 24 照明开关 (1)普通开关、按钮安装(跷板暗开关单控三联以下) 个 3 25 插座 (1)普通插座安装(单相 明插座电流≤15A) 个 3 26 接线盒 (1)接线盒安装(暗装开关(插座)盒) 个 6 27 普通灯具 (1)吸顶灯600*600 套 9 28 排气扇 (1)民用电器安装(风扇安装 排气扇) 台 2 29 显示设备 (1)显示器 台 1 30 监控摄像设备 (1)监控摄像设备(球型摄像机 室外) 台 2 给水系统 31 塑料管 (1)室内塑料给水管(粘接) 外径20mm以内 m 30 32 洗漱台 (1)洗手盆 m2 1 33 塑料管 (1)室外塑料排水管(粘接) 外径50mm以内 m 50 其他配套设备 34 电视机 (大于等于32寸) 台 1 35 壁橱 满足采购人需求 个 1 36 桌椅 满足采购人需求 套 1 37 水表 满足采购人需求 个 1 38 电表 满足采购人需求 个 1 39 电风扇 满足采购人需求 个 4 垃圾分类屋于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建设完成,以采购人验收合格为准。 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全部满足以上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一项不满足,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东路2号 2、交付时间:中标人必须保证合同签订后所有人员、车辆由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到位并投入使用。 3、交付条件: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作业经费一个季度结算一次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招标文件考核的要求进行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季度支付(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本项目支付方式数据表格为系统的固定表述,本项目付款方式以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为准。 (一)、作业经费付款方式 1、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作业经费次季度第一个月20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以转帐方式按季结算支付前一季度作业经费结算支付。 2、发放等级: 月平均分91分(含)以上为合格,全额核拨当月承包经费;月平均分86分(含)~91分的,低于91分,按照每低1分另外上缴当月承包作业经费1%的标准进行处罚;月平均分81分(含)~86分的,低于86分,按照每低1分另外上缴当月承包作业经费2%的标准进行处罚,同时对责任保洁公司发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81分以下的另外上缴当月承包作业经费30%。另外上缴的经费须在20个日历日内足额上缴,否则下次作业经费不予以支付。备注:连续三个月平均分低于75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检查考核方法 道路清扫保洁检查组主要是对福州保税区公共区域保洁和绿化养护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考核人、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 1.1.检查考核 (1)考核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福州保税区管理局。 (2)考核对象:中标人。 (3)考核内容:中标人承担的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日常作业质量、重大活动保障及承担的其他作业项目完成情况。 2、道路检查考核计分方法。 每条道路的检查考核均按百分制计算,每月各道路、绿化带等检查考核平均分计算。 3、其他情况考核方式 因道路环境卫生、绿化养护问题被区管委会分管领导通报1次,在每月平均分结果中扣1~3分;因道路环境卫生、绿化养护问题被新闻媒体、市民批评或投诉的,在每月平均分结果中给予1~3分的扣分;若在有全市性重大活动保障中保障不力出现问题的在当月考核平均分中扣3分,在重大活动保障中表现较好的在当月考核平均分中加1~2分。 附件1:道路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 项目 分值 评分依据 扣分 1.保洁质量 60 1.每500㎡果皮(每片果皮、纸屑如烟盒大小)>7片;纸屑>7张;塑料>7个;烟蒂>7个;砖石块>7个;污水>1.5㎡的扣3分;在此标准超过的,扣5-15分; 2.主次干道有成堆垃圾和筐装垃圾的每处扣3分; 3.沟(井)口保洁不及时有污物的每个扣1-3分; 4.主、次干道交通隔离墩周围有明显沙土质的,每10米长扣1-3分;人行道、路沿、花圃周边清扫不彻底,有积沙、积土的,每10米长扣1-3分; 5.树头有砖块、石块、纸屑、烟头等污物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3分;树头、路沿石边或绿化带沿石边及墙根有杂草没及时清理的每个(处)扣2分; 6.道路沿线环卫设施上有乱张贴未及时清理,每处扣2分; 7.果皮箱内胆脏臭,每个扣2分;贴小广告未及时清理的每个扣2分。果皮箱和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无及时清掏,垃圾积压超容积的,每个扣2分;移位、破损、残缺没及时修复的每个扣3分;果皮箱周边1m范围内污迹明显每个扣3分; 8.保洁车及垃圾收集车车容不整、脏污的,每辆扣2分; 9.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报备主次干道的人行道每周必须人工冲洗1次(含)以上,冲洗不到位人行道有污渍的每10平方米扣1-3分; 2.机械车辆作业管理 15 1.机扫、冲洗作业出现丢段、漏段的每条扣10分; 2.发现机扫、冲洗作业时超速行驶的每辆次车扣5分; 3.机扫作业后的路面、路沿有积沙、浮土和出现垃圾散花或滴漏拖带及废弃物的每10米长扣1-3分;机扫、冲洗作业后隔离墩及隔离栏下有积沙、散落垃圾废弃物,明显不洁的每10米长扣3-5分; 4.冲洗作业后的道路路面,道路中心线不明显的每10米长扣1-3分;地面交通标志不清晰的每10米长扣1-3分; 3.规范作业 15 1.未组织普扫的每条路扣10分;未按时完成普扫的每条路扣10分; 2.保洁时使用大扫把或清扫时扬尘大的,每人次扣2分; 3.保洁车及垃圾收集车超高、吊挂、滴漏的每辆扣2分;垃圾板车转运垃圾使用自行车、摩托车引载的或在转运中沿途撒落垃圾的,每辆扣3分; 4.发现路段保洁人员翻捡垃圾,扣10分;发现保洁员焚烧垃圾的,每次扣10分; 5.管理人员无跟班作业,10分钟内不到岗的,扣3分; 4.文明作业 10 1.保洁员作业时未着装或赤膊作业的,每发现1人扣2分;坐岗、聊天的,每人次扣2分;溜岗扣3分; 2.保洁车长时间停放路面,影响行人、车辆行走的,每次扣2分; 3.机械作业时车容不洁的每扣2分;车辆警示灯未开启、指示板有残缺的扣2分; 4.专用标志不清晰,专用设备不完整的每辆扣2分; 5.机扫时,无喷水压尘作业的每辆扣1分; 6.作业时驾驶员穿拖鞋、打光背或穿背心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 7.保洁员故意将垃圾、沙土扫入沟(井)口、倒入内河、绿化带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总得分: 附件2: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评内容 得分 标准分 事项标准 扣分明细 备注 1 草坪、植被修剪 12 ①行道树修剪:行道树低于2.5米的分枝要及时修剪,及时抹芽、除蘖。(未及时处理,以“整改通知”形式告知承包单位,48小时内还未处理,1次扣1分)。 ②疏枝抽剪:对于过密的乔木、地被枝条,要进行疏枝抽剪,保证通风、透光,避免由此产生的病虫害。(未及时处理,1次扣1分)。 ③保持绿篱的整洁与造型,枝条超过平齐线20公分时应进行修剪;绿篱要无死枝枯叶及杂物,修剪下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未及时处理,1次扣2分)。 ④乔木应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去除枯枝、病虫害枝,保证植株外观整洁,具有良好的景观效果;发现断裂枝条、生长靠近连廊、路灯、监控设备等设施处的枝条,也应及时修剪,避免产生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1次扣2分) 2 杂草清理 12 有专人巡视,及时清理,保持绿地和灌木层无杂草: ①草坪、地被内常年控制杂草,不可有明显杂草,其余地块杂草数量应控制在绿化面积10%以内。(若未及时完成,发现后以“整改通知”形式告知承包单位,48小时内未及时处理,1次扣2分); ②按季节统一进行打草,马尼拉草的高度不应超过10公分,百慕大草不超过6cm。(若未及时完成,发现后以“整改通知”形式告知承包单位,48小时内未及时处理,1次扣2分); ③树头、树池周边杂草应及时拔除,及时整穴,改善土壤通透性及花草生长环境。(若未及时完成,发现后以“整改通知”形式告知承包单位,24小时内未及时处理,1次扣2分) 3 病虫害 防治 12 定期巡视,发现白蚁等病虫害及时治理: ①因防治不及时造成苗木死亡,照价赔偿或按原有规格补栽,并每处扣0.5分。 ②针对不同的植物、虫害采取相应合理措施,尤其是病虫害多发季节应加强巡视,及时发现与治理(具体情况可与采购人人员沟通)。如湿热季节假连翘、紫薇易发煤灰病,冬季鸡冠刺桐易生蚧壳虫病,棚架木多发枯叶病等。喷洒药物前应向采购人提前报备所施用药物的种类、浓度、施用方式、危害等,便于采购人及时通告,注意避让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并于事后做好记录。(未及时处理,以“整改通知”形式告知承包单位,48小时内还未处理,1次扣2.5分;若造成植株死亡或投诉,1次扣2.5分,并补植相同规格苗木或按照相应的市场价进行赔偿) 4 防抗自然灾害 10 台风、暴雨季节提前进行乔木加固,灾害后及时处理断枝,并对倾斜、倒伏乔木扶正种植。因防抗措施不当造成苗木损毁的,乙方照价赔偿或按原有规格补栽,处理不及时每处扣0.2分。 5 苗木浇水施肥 15 适时浇水,按要求施肥。因浇水不及时,造成苗木枯死,照价赔偿或按原有规格补栽: ①日常供 应商浇水:每日巡查,发现缺水情况要及时浇水,夏季若连续一周、秋冬季连续两周无有效降水,则应对易缺水植物进行浇灌。(若未及时完成,发现后以“整改通知”形式告知承包单位,48小时内未及时处理,1次扣1分;若造成苗木因缺水死亡,1次扣3分,同时承包单位需补植相同规格苗木); ②缺水地块加强浇水:某些缺水地块,应做到每日巡查,发现土壤干燥,即要浇水,浇则浇透;若有补种植植物要加强查看,每1-2天浇水1次。(若未及时浇水,发现1次扣1分,因缺水造成苗木死亡,1次扣3分,同时承包单位需补植相同规格苗木); ③施肥配合浇水:用撒播或埋施的方式施用肥料,施用后若连续两周无有效降水,则应在施肥后配合浇水,保证肥料的有效吸收。(若未及时浇水,发现1次扣1分); ④在规定季节进行全面施肥,同时应根据不同植物长势进行有针对性、科学的施肥,乔灌木施肥应挖槽埋施,地被等以叶面肥为主。保证植株健壮,有相应的季相变化。(若未及时施肥,以“整改通知”形式告知承包单位,48小时内还未处理,1次扣3分;若因施肥不当造成植株损伤或死亡的,承包方应负责复原,或按照市场价从当月供 应商费中扣除相应的苗木款)。 6 绿地保洁 15 始终保持绿地整洁,无砖块等建筑垃圾;无纸张、塑料袋等白色垃圾;绿化修剪后无杂草、枯枝等垃圾残留: ①保证每日对各处草坪、地被内的生活垃圾(纸屑、塑料袋、果皮、饮料罐等)进行清理(发现1次未清理扣1分)。 ②枯枝落叶2-3天清理一次,保证绿化地块整洁,无明显垃圾。(逾期未清理,发现1次扣1分)。 ③绿化垃圾要全部外运处理,不得在公园、道路等周边进行掩埋、焚烧等处理。(若在公园、道路等周边处理,发现1次扣5分) 7 设施维护 20 ①水电等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浪费、损坏未及时修复或影响景观的,第一次扣0.5分,未整改的,每次扣0.5分。 ②护树设施、花坛、园路、铺装、台阶、座凳、喷泉、灯光、园林小品、建(构)筑物和围墙(栏)以及各项绿化配套设施安装不当或损坏不及时恢复的,第一次扣0.5分,未整改的,每次每株扣0.1分、每次每平方米0.1分。 ③台风等紧急情况不及时、不积极组织抢险,造成交通阻塞或损失加大,每次扣10分;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此养护段的养护费。 ④对绿地内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或采取有效防患措施,每处扣罚0.1分;造成事故的,由供 应商承担所有费用。 ⑤接到社会投诉或上级领导告诫并核实无误后,扣罚1分。接到住建局转达的110或群众投诉电话后,应及时妥善处理解决,并在30分钟内反馈完成情况,处理不及时以及因此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的价值扣罚且承包单位应承当相应的其它责任。 8 及时上报植物倒伏、枯死情况 4 ①供 应商人员若发现园内的植物出现倒伏、枯死的现象,要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采取措施将倒伏树扶正,绑扎支撑架固定。(若24小时内未及时处理,发现1次扣2分) ②干枯植株应挖除,补植。若植株干枯原因是由于供 应商不当造成的,则应由承包单位及时补植与死亡植物种类、规格、数量相同的苗木,或按照相应的市场价进行赔偿。(未及时处理,以“整改通知”形式告知承包单位,48小时内还未处理,1次扣2分) 合计 (二)绿化养护季度考核评分说明及日常处罚办法 序号 违反项目内容 处罚标准(单位:元) 处罚金额(元) 1 每季度量化考核总分≥95分,采购人全额支付托管方当季度绿化养护费。 全额支付单季度承包费 2 量化考核低于95分的,分4个档次区分:90-94分;80-89分;70-79分;60-69分。 90-94分扣当季度承包费的5% 80-89分扣当季度承包费的10% 70-79分扣当季度承包费的20% 60-69分扣当季度承包费的30% 3 量化考核低于60分,扣当季度承包费的50%;连续三个月低于60分,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扣当季度承包费的50% 4 连续三次出现同类问题且在采购人“整改通知”约定期限内未采取整改措施 1.扣除当季度全部承包费30%, 2.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 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差错、服务被投诉或造成恶劣影响 供 应商应承担全部事故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并酌情扣除当月承包费5-10% 6 供 应商员工与采购人人员发生争吵、谩骂一次。 扣5-10%承包费 7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按事故大小在承包费10-50%之间进行处罚; 2.事故造成民事责任,由供 应商负全责; 3.事故造成恶劣影响,除追究责任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业主单位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业主单位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业主单位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业主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业主单位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 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2.3车辆消防栓用水由中标单位统一向自来水公司报备,中标人按月向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 乙方: | 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 | 住所: | 福州鼓楼三坊七巷郎官巷26号 |
单位负责人: | 杭东 | 单位负责人: | 陈长希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潘朝宝 | |
联系方法: | 187*****771 | 联系方法: | 135*****83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2 0251 0960 1066 308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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