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砂子塘潭州小学场平工程采购公告

湘潭砂子塘潭州小学场平工程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 湘潭砂子塘潭州小学场平工程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7-30
  •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湘潭砂子塘潭州小学场平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21】035号),项目业主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为湘潭砂子塘潭州小学场地平整,工程总投资*******.23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 湘潭砂子塘潭州小学场平工程;
    1.2.2 建设地点:本项目场地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石连路以西,赤江路以南,石连路以东。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35220.38m2;主要对其进行场地平整,其中其土方工程量按三边修坡考虑共计358123.20m3
    1.3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
    1.4 招标范围:湘潭砂子塘潭州小学场平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其他要求: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或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应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2.4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从2021年7 30 日~2021年85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5.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730 日~2021年8 5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5.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5.6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82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 开标时间:20218 2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相应开标室。
    6.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及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电话:****-******** 。9.其它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地址: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大楼
    联系人:周国
    联系电话:177*****289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 系 人:齐晶
    电 话:****-********
    传 真:****-********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1),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 □无
    是否在2021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1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2021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证 明

    本(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于月号参加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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