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城第二水厂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卢氏县城第二水厂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卢氏县城第二水厂供水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卢氏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城第二水厂供水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卢氏县城滨河大道以北,莘源路以南,红石谷路以东
2.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新建日供水2.0万吨供水厂,工程内容包含净水厂一座,给水管道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五标段发包。
一标段:输配水管网土建及安装工程(其中:输水管网4447米;配水管网4943米,不含管材),投资概算约700万元;
二标段:厂区构筑物工程(包含进水稳压井、反应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吸水口及反冲洗水池、排泥池、场地土方、进场道路工程),投资概算约550万元;
三标段:厂区建筑物工程(包含送水泵房及交配电间、加氯加药间、排水池及反冲洗风机房、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综合楼、食堂仓库维修间汽车库、传达室等的土建及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厂区道路、围墙、大门工程),投资概算约350万元;
四标段:净水厂工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详见设备清单及工艺安装图纸),投资概算约 500万元;
五标段:输、配水管材(UPVC给水管材及管件),投资概算约400万元。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标人须具备资质: 一、二、三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四标段: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一、二、三标段)或机电安装(四标段)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履约记录。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生产厂家或是经销商参加投标。
3.2企业和项目经理具有2010年以来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四标段要求独立承担过2万吨及以上的水厂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
3.3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4省外进豫企业还需提交《进豫备案证明》(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外地、市企业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及企业所在地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至 2013 年 10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在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三门峡市大岭路与河堤北路交叉口招生办院内) 报名。
4.2 报名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4.2.1 经审核的资格审查表、廉政合同书、廉政责任书、承诺书。
4.2.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证明、身份证。
4.2.3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2.4 企业和项目经理2010年以来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四标段要求独立承担过2万吨及以上的水厂机电安装工程业绩合同。
4.2.5 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2.6 省外进豫企业还需提交《进豫备案证明》(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外地、市企业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及企业所在地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递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附报名材料清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至 2013 年 10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在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三门峡市大岭路与河堤北路交叉口招生办院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30 日 9:00 时分,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8- *******
招标人:卢氏县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052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三门峡市大岭路与河堤北路交叉口招生办院内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80*****293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