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保障监察支队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劳动局保障监察支队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安庆市劳动局保障监察支队办公设备询价采购函
(项目编号:CG-AQ-2013-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安庆市劳动局保障监察支队办公设备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的。
3、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配件等。
5、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
6、供应商报价函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供应商认为其他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装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8、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
9、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参加询价会。
10、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3 年 9 月 30 日 3:30 时
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0号)六楼开标三室
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政府的所有采购活动。
二、要求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 10 个工作日。
三、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四、交货地点:安庆市林业局
五、付款方式:
安装调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六、货物需求采购清单:(技术标准见附件)
采购项目
型号
技术标准
单位
数量
台式计算机
宏碁(acer) A1602M
1
便携式计算机
联想(Lenovo) U310-ITH
1
便携式计算机
ThinkPad E430C(33651E1)
1
打印机
惠普(HP)Laserjet Pro 200 M251n
1
碎纸机
科密(comet) 黑金刚大功率大容量办公碎纸机
1
其它办公自动化设备
惠朗(huilang)HL-3000
1
其它办公自动化设备
爱国者(aigo) R5530 超薄录音笔
1
其它办公自动化设备
移动执法记录仪
苹果(Apple)第4 iPad MD513CH/A
2
次采购控制价:人民币贰万贰仟玖佰元整(22900.00 ),超出此价格为无效报价
七、本询价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韩玥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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