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镇隆镇六旺村、俊昌村等村)施工招标公告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镇隆镇六旺村、俊昌村等村)施工招标公告
2012年度信宜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镇隆镇六旺村、俊昌村等村)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2年度信宜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镇隆镇六旺村、俊昌村等村)已经由茂名市国土资源局、茂名市农业局、茂名市财政局以茂国土资复[2013]77号及茂国土资复[2013]106号批准实施,具备施工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信宜市土地开发整理服务站,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信宜市镇隆镇境内;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8949亩,包括砌筑砖石渠道、过水涵洞及涵管、泥结石田间道路工程等,工程造价约862万元,日期15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施工总承包。
3、报名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信用评价结果为BBB级或以上等级(含暂定)的施工企业(以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gdwater.gov.cn公布的为准);
2)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省外企业应为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工程;
3) 外地施工企业(指未在茂名市住建局办理年度备案的施工企业)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亲临报名现场报名,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承接施工任务及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没有在建工程的证明(省外企业需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同时报名前要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一式三份,按顺序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⑴ 投标企业投标报名表格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应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⑷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没有在建工程证明原件;⑸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分别为水建安A证、B证、C证)复印件;⑹拟投入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员应为同一人)水利行业有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⑺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终审的证明材料(以含有网址的网页截图为准); ⑻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2013年6月至8月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并提供网络查询路径或查询电话);⑼信宜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⑽投标人2010年以来不少于一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⑾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⑿在茂名地区办理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年度备案的非茂名地区施工企业)。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请申请人于2013年9 月27 日至2013年 10月9 日,每天上午9:30—11:00时,下午3:00时—5:00时到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 月22 日10:00,递交地点为: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作弃权处理。
9、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信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署名投诉(地址:广东省信宜市住建局大院四楼,投诉电话:0668-*******)。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信宜市土地开发整理服务站
联 系 人: 刘道全 联系电话:139*****128
招标代理: 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余生、刘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人:信宜市土地开发整理服务站
招标代理: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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