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施工招标(第S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550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和长沙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浏阳市,为长沙市国道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K1638.032-K1650.31),实施里程约12.3公里,为二级公路,现状为水泥砼路面,路面宽12m(城镇地段12~18m)。
本次招标范围为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施工,共1个标段,建设内容包括:路面破损严重的进行换板,板底脱空路段进行板底压浆,新建盖沟板,浆切片石边沟、辅道涵,沿线桥梁桥面维修,沿线安全设施补设,行道树补载,工班房维修等工程。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4 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4 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书,具有附表要求的施工业绩(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度评为D级或连续两年(2011年和2012年)评为C级或连续三年(2010~2012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30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
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3年9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30日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特别说明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附件
附件项目建设概况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北正北路
邮 编: 410300
联系人:黎初文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5栋10楼
邮 编:410007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附表
类别 | 桩号 | 工程内容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土建Ⅰ类 | K1638.032-K1650.31 | 包括:路面破损严重的进行换板,板底脱空路段进行板底压浆,新建盖沟板,浆切片石边沟、辅道涵,沿线桥梁桥面维修,沿线安全设施补设,行道树补载,工班房维修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最近5年(2008年9月日起至2013年9月日止),交工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总承包工程(指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程中任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一起承包的工程)合同段。 |
附件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
1.2 概述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浏阳市,为长沙市国道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K1638.032-K1650.31),实施里程约12.3公里,为二级公路,现状为水泥砼路面,路面宽12m(城镇地段12~18m)。
2 技术标准
按照有关技术指标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执行,详见施工图。
3 交通、电力、通讯及其他条件
3.1 沿线筑路材料
上述材料及水电设施等,投标人应自行组织核实。
3.2 工程用水、用电
工程用水方便,电网密布,电力充足,工程用电可与电力部门协商解决。
3.3 交通运输条件
本项目交通运输便捷。
4.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5年。
暂定:2013年 11 月开工。
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招标编号:ZB1377)招 标 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九月总 说 明一、本项目专用本仅适用于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施工招标。二、本项目专用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文件》)、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以下简称“《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编制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内容和根据本地区及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的项目专用本。本项目专用本必须与《标准文件》及《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配套使用,单独使用无效。三、《标准文件》、《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和《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由投标人自备,当本项目专用本与《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不一致时,以本项目专用本为准。四、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五、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总目录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3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3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另册)64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规范65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6?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施工招标(第S1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550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和长沙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浏阳市,为长沙市国道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K1638.032-K1650.31),实施里程约12.3公里,为二级公路,现状为水泥砼路面,路面宽12m(城镇地段12~18m)。本次招标范围为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施工,共1个标段,建设内容包括:路面破损严重的进行换板,板底脱空路段进行板底压浆,新建盖沟板,浆切片石边沟、辅道涵,沿线桥梁桥面维修,沿线安全设施补设,行道树补载,工班房维修等工程。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4 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4 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书,具有附表要求的施工业绩(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度评为D级或连续两年(2011年和2012年)评为C级或连续三年(2010~2012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4.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30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3年9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6.2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30日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8.特别说明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附件附件 项目建设概况10.联系方式招标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地址: 北正北路邮编: 410300联系人: 黎初文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5栋10楼邮编:410007联系人: 李先生电话:
****-********传真:
****-******** 附表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类别桩号工程内容资质要求业绩要求土建Ⅰ类K1638.032-K1650.31包括:路面破损严重的进行换板,板底脱空路段进行板底压浆,新建盖沟板,浆切片石边沟、辅道涵,沿线桥梁桥面维修,沿线安全设施补设,行道树补载,工班房维修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最近5年(2008年9月日起至2013年9月日止),交工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总承包工程(指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程中任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一起承包的工程)合同段。 附件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位置1.1项目名称: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1.2概述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浏阳市,为长沙市国道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K1638.032-K1650.31),实施里程约12.3公里,为二级公路,现状为水泥砼路面,路面宽12m(城镇地段12~18m)。2技术标准按照有关技术指标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执行,详见施工图。3交通、电力、通讯及其他条件3.1沿线筑路材料上述材料及水电设施等,投标人应自行组织核实。3.2工程用水、用电工程用水方便,电网密布,电力充足,工程用电可与电力部门协商解决。3.3交通运输条件本项目交通运输便捷。4.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5年。暂定:2013年 11 月开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人地址:北正北路邮编: 410300联系人: 黎初文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5栋10楼邮编: 410007联系人: 李先生电话:
****-********传真:
****-********1.1.4项目名称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1.1.5建设地点湖南省浏阳市1.2.1资金来源省补资金和长沙市财政统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施工,共1个标段,建设内容包括:路面破损严重的进行换板,板底脱空路段进行板底压浆,新建盖沟板,浆切片石边沟、辅道涵,沿线桥梁桥面维修,沿线安全设施补设,行道树补载,工班房维修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4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10 月 28 日计划交工日期:2014年 2 月 2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年月 日 时,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 日 时,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9月3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或以补充通知方式发布。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12偏离?不允许:重大偏差(见评标办法)?允许:细微偏差(见评标办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0日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8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收款单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 户 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3)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注明投标的工程项目名称。(4)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账户转入,且缴纳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后5日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适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5年,指 2008 年 9 月起至 2013年9 月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及行政处罚的年份要求3年,指 2010 年 9 月起至 2013 年 9 月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单位章其内容必须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另加1套电子文件(U盘形式,内容包括:①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③《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中标,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增加投标文件副本2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并且自目录起(含目录,以阿拉伯数字“1”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4.1.2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人名称及地址:外层封套: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第XX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在2013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人名称及地址:外层封套: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第XX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在2013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修改5.1款如下: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规定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系数,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不予拆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保存。5.2.1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行政监督人检查。(5)开标顺序: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投标人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该保函须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银行保函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9.5监督部门监督部门: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地址:长沙市新建西路76号电话:
****-********传真:
****-******** 邮编: 41000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投标人资格要求原款末增加:获得两个标段或以上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单独编制、密封和递交,本项目不接受组合投标。1.4.3(14)投标人资格要求原1.4.3条款中(14)中的“项目所在地”、“该区域”均指“湖南省”。1.4.3(16)、(17)、(18)投标人资格要求 (1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7)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 (18)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度评为D级或连续两年(2011年和2012年)评为C级或连续三年(2010~2012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1.9.3踏勘现场1.9.3款修改为:投标人自行负责踏勘现场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删除《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2.2.2条中最后一句“招标人有责任……文件的澄清”。2.3.1招标文件的修改删除《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2.3.1条中最后一句“招标人有责任……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增加2.4款如下: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1.1投标文件的组成原文修改为: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1)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拟分包项目情况表;(5)资格审查资料;(6)承诺函;(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2.1投标报价原条款3.2.1第一句后增加:招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包括各工程子目的控制价上限单价。3.2.7原文无增加3.2.7款如下: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招标人最高限价(含暂估价及保险)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不高于相应合同段招标人最高限价且不低于相应合同段理论成本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低于理论成本价的,不否决其投标,但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3.2.8原文无增加3.2.8款如下:在合同工程(含变更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过程中,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文件中各工程细目中有数量的单价认为是不可改变的单价,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单价低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单价30%以上或高于20%以上,视为不平衡报价,发包人有权在合同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并经双方确认,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经双方合同签字人逐页签字认可或加盖双方公司单位章后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2.9原文无增加3.2.9款如下:报价工程量清单的U盘应符合如下要求:(1)确保U盘内数据能被正确读取。(2)U盘表面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所投标段,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且加盖单位章。(3)U盘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副本统一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3.3.2投标有效期本款修改为: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该拒绝将被视为放弃投标,但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3.4.1条关于投标担保规定仍然适用。3.5.1资格审查资料原款修改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其中: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3.5.3资格审查资料原款修改为:“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表后必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业绩时,除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外,还必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评标委员会仅对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序号前2位进行评审。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对本项目业绩要求、自行填报的业绩信息和建设单位填报的标段业绩信息等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核对,以便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信息必须按投标人须知附录3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定。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不作为评标依据。3.5.4资格审查资料不适用3.5.5资格审查资料原款修改为:“信誉情况表”填写存在投标人须知附录4所述的情形,其中第(10)、(12)、(13)、(14)、(17)项以最近3年(2010年 9 月日起至2013年 9 月日止)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3.5.6资格审查资料不适用3.5.8资格审查资料原款修改为: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3.5.9资格审查资料增加3.5.9款如下: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3.7.3投标文件的编制删除原范本3.7.3 条款第一段,修改为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4.2.7投标文件的递交增加4.2.7款如下: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的投标文件。5.2.4(6)、(7)、(8)开标程序修改为:(6)招标人编制了招标人最高限价(含暂估价及保险),在开标现场公布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保持不变。(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在拆封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外层封套后,按照内层封套上写明的投标人名称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读取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U盘,如出现U盘数据由于硬件原因无法读取时,招标人将按如下程序处理:① 要求投标人对U盘无法读取这一事项进行证实,并由行政监督人员确认;② 在确认递交的U盘无法读取后,招标人才可要求投标人提交备份U盘;③ 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选择在自带的或招标人准备的电脑设备上进行备份U盘的读取,只要能在两者任一电脑设备上能够读取,则U盘有效。5.2.5开标程序原款修改为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过程中,若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并当场宣布为废标: (1)未在投标函(2)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含暂估价及保险); (3)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公章; (4)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工程量清单U盘或在确认递交的工程量清单U盘无法读取后,需投标人提供备份U盘时,投标人无法当场提供备份U盘或提供的备份U盘无法正确读取;被当场宣布废标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低于理论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7.2中标通知原款修改为: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3个工作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公示期满之后,对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失实或有投诉经查证失实的中标候选人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有异议经查证属实或有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取消中标资格,并将不良记录记入该投标人的诚信档案。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进场施工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等规定进行处理,并计入该企业的诚信档案。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的纪律要求本款末增加:所有参与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评标工作承诺书》。9.5招标投标活动投诉本款末增加: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满足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11号令)的要求,对实名、附有投诉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举报由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或者渠道取得证明材料,以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为目的恶意提出异议或投诉的,监督部门予以驳回并通报,将按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标准,在其诚信系统评分中扣20分/次(GLSG1-9)。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2招标人权力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力:(1)修改任何标段的规模,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仍达到修改后标段要求的合格投标人才能参加该标段的投标;(2)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3)取消招标、宣布招标过程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招标人将不对上述行为对投标人造成的任何影响和后果负责,亦无须解释任何原因。10.3招标人终止招标招标人若终止招标,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0.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新增:10.4.1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09】157号文件规定。10.4.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在签订合同协议之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发包人)不另支付。10.5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依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的信息作为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2.1.2条“资格评审标准”和第2.2.4(4)“其他因素(信用评价)”所涉及的相关信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其中: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 万元。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类别标段号业绩要求土建Ⅰ类S1最近5年(2008年9月日起至2013年9月日止),交工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总承包工程(指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程中任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一起招标的工程)合同段。注: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标段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2、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评标委员会仅对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进行评审,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不作为评标依据)。3、表后必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表要求的业绩时,除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外,还必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必须按上表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6、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施工任务,是独立施工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施工。7、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8、投标人必须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与投标文件的正本一起包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与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递交给招标人签收。9、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17)因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且处于暂扣期内;(18)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度评为D级或连续两年(2011年和2012年)评为C级或连续三年(2010~2012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注:1.第(10)、(12)、(13)、(14)、(17)项以最近3年(2010年9月日起至2013年9月日止)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2.若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按废标处理。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要求)职 位职 称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数量(人)项目经理中级职称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1总工程师工程师及以上(公路与桥梁专业)/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1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3、投标人必须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报价清单电子版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正本一起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副本统一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二、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和信用评价得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相同时,以我省最近1年信用等级较高者优先;当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最近1年信用等级都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投标担保: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专业分包的工程量累计未超过总工程量的30%。(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2)投标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4)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5)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工程量清单U盘,提交的U盘中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6)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招标人最高限价。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其中: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附有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0 分项目管理机构:0 分业绩:0 分履约信誉:0 分评标价:99 分信用评价:1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理论成本价=(招标人最高限价×60%+所有投标人评标价(或去掉最高和最低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40%)×0.88(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限价(含暂估价及保险)×0.6 评标价平均值×0.4)(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2%、3%、4%、5%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施工组织设计0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0分2.2.4(3)评标价99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E2=12.2.4(4)其他因素(信用评价)1分信用等级评分表年度 得分信用等级2012年2011年2010年AA0.50.30.2A0.30.20.1B、C0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分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某一施工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3.1.2初步审查3.1.2(2)款末增加: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d.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e.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通用合同条款 二、专用合同条款三、合同附件格式?一、通用合同条款(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二、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 包 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地址:邮政编码:41030021.1.2.6监 理 人:(签订合同后告知) 地址: / 邮政编码: / 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21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15.3款发出变更指示的,监理人的变更权限详见发包人的监理实施办法。64.1.10民工工资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2%7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8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9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书后7天之内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书后21天之内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10万元/天11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1211.6提前交工的奖金:依据发包人制定的相关承包人考核奖惩办法施行13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依据发包人制定的相关承包人考核奖惩办法施行1415.5.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的奖励:依据发包人制定的相关承包人考核奖惩办法施行1516.1?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政策执行?合同期内不调价16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0%签约合同价17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凭运至工地并经验收合格的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0%18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6份19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50万元20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按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2117.4.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8%2217.4.1质量保证金限额:5%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AA级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0%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并在交工验收时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23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份2417.6.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份2518.2竣工资料的份数:6份26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2718.6.1本工程是否进行试运行:否2819.7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29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4‰30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10‰31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长沙仲裁委员会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本合同条款及技术规范各处所称业主可能指业主或业主代表机构,有疑问时由业主负责解释。1.1.2.6监理人:指总监理人以及由总监理人根据合同文件及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任命的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合同等事宜,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监理人员。1.1.2.7总监理人(总监):指由发包人委派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4.8交工日期: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实际交工验收的日期。以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4 图纸的错误在本款末增加:对上述含糊、差错、遗漏或缺陷的理解应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国内现行规范为依据。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 (6)修改为:监理人变更金额的权限详见发包人的监理实施办法。3.4监理人的指示3.4.1 段后增加:监理人发出的现场口头指示,承包人应立即执行,但监理人应补发正式指令。3.4.4段后增加:承包人还应执行发包人的指示。4.承包人4.1.2依法纳税段后增加:其中,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发包人在计量支付中代扣代缴。4.1.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段后增加:若因承包人的使用导致公共设施的干扰或损害,应予以自费维护修复。4.1.8为他人提供方便删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或确定”在本条款最后增加: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对施工有交叉、有衔接的路基、路面、绿化、房建工程等施工项目做好相关工程的实施、交验等协调配合工作。若出现矛盾或纠纷,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安排协调,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1.10其他义务 (1)中第一段“临时占地……”改为“设计范围内的临时占地……”段后增加:超出设计范围的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按前述办理相关租用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承包人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时,凡涉及占用耕地的,要按政府部门对本项目耕地开垦费标准向发包人缴纳复垦保证金。承包人复垦工作完成,经国土、农业等部门按复垦方案和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退还该承包人复垦保证金。承包人复垦临时用地验收不合格或未复垦时,发包人将复垦保证金直接支付国土部门,由国土部门负责复垦。临时用地的延长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延期手续,支付相关费用。(1)中第二段后增加:设计图纸中的取(弃)土场位置仅供承包人参考,取(弃)土场的租用应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此项批准并不减少承包人应承担的一切责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不得将临时用地用于本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如果发包人按设计提供的取(弃)土场位置发生变化,须变更临时用地时,承包人应经监理人认可,并报发包人更换临时用地。对于此类临时用地的变更,由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用地的变更手续。(3)款末增加:本项目民工工资每个月发放一次。民工工资实行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和工资支付公示制度。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指定银行帐号预存签约合同价2%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工验收合格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退还承包人50%的保障金,剩余的50%在交工验收合格6个月后,由承包人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予以退还(含活期存款利息)。(4)细化为:a、建立各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岗位责任登记表》,明确各分项工程施工的主要人员。登记表中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的填写,如发生有关人员的变动,应及时更新有关资料,甲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检查。登记表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应有专人负责存档,未填写完成登记表的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中间交工验收。b、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优良标准。c、本项目施工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承包人须遵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路建设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湘交基建[2008]555号)以及发包人制定的有关施工细则和要求执行。d、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原则,加强自身管理,项目经理办公室设置岗位牌,所有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挂牌上岗;施工现场必须在合同段的起点、桥梁、通涵等位置设置醒目的施工标志牌。4.2履约担保(原款末补充)发包人在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要求之前,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通知承包人,说明有关索赔要求所涉及承包人违约的性质,但这些说明无需征得承包人的同意。4.3分包 4.3.1原款修改为:4.3.1禁止将承包的公路工程进行转包。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1)承包人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的;(2)承包人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4.3.2原款末增加: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承包人有权依据承包合同自主选择符合资格的分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指定分包。4.3.3专业分包(4)条修改为:(4)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履约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以及其他技术、经济等要求。承包人应在工程实施前,将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5)条修改为:(5)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分包管理制度和台帐,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分包人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分包人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管理,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的实施向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或者义务。增加(7):(7)分包人应当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实施有效控制,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3.4劳务分包(4)条修改为:(4)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劳务合作企业的劳务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承包人对其所管理的劳务作业人员行为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劳务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经培训后上岗。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原款末补充)4.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1)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2)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的;(3)分包人以他人名义承揽分包工程的;(4)承包人将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进行分包的;(5)承包人未与分包人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贩子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的;(6)分包合同未报发包人备案的;(7)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4.5承包人项目经理4.5.1在原款末增加: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一般不允许更换,除非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原履约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不能满足要求。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或发包人要求撤换不称职项目经理,更换人资质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并经网上或通过其他途径核实相关资料,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1在原款末增加: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且单位为其办理了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4.6.3在原款末增加: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总工一般不允许更换。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要求更换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或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更换人资质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并经网上或通过其他途径核实相关资料,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总工。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总工和其它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4.6.5“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改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7天内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原款末补充)此项工作应在监理人下达指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否则按照第22.1.1项视为承包人违约。4.12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原款末补充)在合同工程(含变更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过程中,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文件中各工程细目中有数量的单价认为是不可改变的单价,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单价低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单价30%以上或高于20%以上,视为不平衡报价,发包人有权在合同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并经双方确认,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经双方合同签字人逐页签字认可或加盖双方公司单位章后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2在原款末增加:主要材料按批次供货检验验收。5.1.3项末增加:在承包人与监理人就材料或设备的检验结果发生争端时,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可以将材料或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托给一家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或专业机构认证资格的独立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当该独立检验单位对材料或设备的检验结果证明监理人检验的结果是正确的,则承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的指令,并承担委托检验费,否则委托检验费应由发包人承担。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增加6.1.3:在项目进场前,承包人应与当地有关部门衔接,共同对原有地方道路、水系的状况进行调查并进行影像资料备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加强临时道路、桥涵等的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有道路),保证设备按时进场及原材料的正常供应。不得因临时工程而影响工期,对不重视临时工程的承包人,发包人有权组织其它承包人实施,发生费用从其计量费用中扣除。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本款中“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修改为:“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限期7日以内增加或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组织设备以确保工程进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承包人承担。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第一句末加:承包人进场后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5修改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按总价的 1% 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事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陈出新广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承包人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的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9.2.8安全生产费新增(5):如果承包人的安全措施达不到要求,且不按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要求补救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对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4环境保护9.4.5修改为:承包人应按照国家水质管理标准定期对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凡由此引起的民事纠纷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9.4.12: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及材料、设备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采取措施减少对现有交通的干扰,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费用。承包人借用、占用或进出当地道路或其他交通设施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9.4.13:承包人在实施合同工程和缺陷修复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图纸明示和没有明示的管线(管道、光缆、电线等),承包人因损坏管线设施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9.4.14:承包人在组织人员进驻工程现场时,应切实采取预防疫情的有效措施,配备必要的医药用品、消毒、测温、通风等设施、设备,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承包人还应建立人员流动登记制度,信息报告制度,要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取得联系,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承包人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0.1合同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的提交原款“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改为“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4天之内”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原款“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照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补充:“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人指令的7天内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提交给监理人,”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在本条款后增加:异常恶劣的气候及自然条件,对本项目而言,指龙卷风,特大洪水而完全不能施工等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延误,包括不利的降水的情况。不利降水的衡量标准如下:(i)按本省气象部门统计的降水资料,取最近二十年的月平均降水天数为标准;(ii)按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与(i)所指的年降水天数之差,每年计算一次;监理人将根据承包人的申请予以评定,监理人评定恶劣气候对工程的影响还将考虑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的异常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补偿。异常气候在每一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12.暂停施工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本款第(6)项细化为: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当发包人因特殊情况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时。 15.变更15.3 变更程序15.3.4本条款修改为:变更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湖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湘交基建字[2005]517号)、《湖南省公路建设精细化管理办法》(湘交基建[2008]555号文)及发包人的相关变更管理办法执行。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 在条款末尾增加:承包人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照有形的直接经济效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基金予以奖励,也可将承包人的违约罚金作为合理化建议奖励基金,具体奖励办法详见有关管理办法。15.7 计日工15.7.1 总则(1)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形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2)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谈判中确定计日工子目的基本单价或租价,该基本单价或租价适用于监理人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3)计日工不调价。15.7.2 计日工劳务(l)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15.7.3 计日工材料(1)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15.7.2款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填报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b. 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c.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基本单价内。15.7.4 计日工施工机械(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中的租价计算。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除非经监理人的同意,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人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15.7.5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总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15.7.6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7.3.2项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合同期内不调价。17.计量与支付17.1.4单价子目的计量在本款末增加:(8)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应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增加第17.1.6项增加第17.1.6分项工程中间计量期限 除发包人另有规定外,监理人应及时签发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不管何种原因,在监理人签发分项工程(包括其变更)中间交工证书的56天内,承包人必须进行中间计量,由于逾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17.4质量保证金17.4.2质量保证金退还在本款前加:在交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质量保证金的50%。17.5 交工结算17.5.1 交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工程交工证书颁发后90天内。17.6 最终结清17.6.2第(2)款修改为: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42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增加17.7计量工作的完备承包人申请完成的工程项目,应包括技术规范规定的所有相关工程。设计中一些该承包人完成的工作,虽然清单中没有单独列出,但相关费用已考虑在其它工程子目的相应单价中,不另行计量。监理人在计量时发现有相关工程没有完成,则该项目暂不予计量并通知承包人继续完成相关工程,待该项目及所有相关工程均已完成并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后再给予计量。承包人必须如实申报工程数量,若发现虚报工程数量,发包人有权对虚报的工程量进行扣除并对其所报工程量处以相应工程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从计量支付中予以扣除,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发包人在必要时有权对承包人已取得的任何签证进行进一步核实和调查(包括已计量支付的内容),在发包人的要求下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调查、核实,并提供一切方便。如经核实有虚假成分,则因此所耗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按本款所述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理。尽管所签证书中有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签证,承包人也不能免除此类处罚。如果核实结果不存在虚假成分,则此次调查核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上级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核实的不符合计量规则的或虚假的计量,发包人将从承包人计量支付款、质量保证金或其它任何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22.违约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补充:(5)若承包人违反合同的规定,则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的7天内未见纠正后,根据承包人违约性质,可以向承包人采取警告、处罚、分割工程任务、清退等措施,并按下述规定办理:a. 每次视情节处以1~5万元的违约金。b. 承包人在监理人规定的截止日前,投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课以1万元/人?天的违约金;其他主要人员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课以0.5万元/人?天的违约金,直至人员进场为止。c.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否则每擅自更换一次项目经理,发包人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5万元作为违约金;每擅自更换一次项目总工,发包人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3万元作为违约金;每擅自更换一次其它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发包人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1万元/人次作为违约金。d.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设备未按15.2款规定的时间按时进场,每缺少一台(套)课以2~5万元/台(套)的违约金,并按相应条款规定采取措施。e.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未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擅自撤换,以次充好,每撤换一台(套)课以2万元/台(套)的违约金。f.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课以与实际拖欠金额相等的违约金,并且最少不低于5万元。g.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影响了工程进度或质量且承包人无法在预计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时,发包人有权分割承包人工程任务。此任务工程量划分额度由发包人与监理人共同确定,并由发包人与监理人共同认定的其他承包商完成,期间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包括分割任务部分的单价上浮而增加的费用)将由原承包人承担,但并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原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如果任务经分割后,乙 方仍连续两个季度无法完成剩余工程进度计划任务的80%,则甲 方将终止乙方在本合同段的承包,在不免除乙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由甲 方雇佣指定分包人完成该项工程,期间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中予以支付。补充:(6)承包人缴纳违约金并不能使违约行为合法化,承包人应继续纠正,否则发包人有权课以加倍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补充:(7)发包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违反《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相关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责令改正以及罚款等处罚。22.1.7违约金的使用(新增)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所产生的违约金(第22.1.2款),发包人将全部用于奖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22.1.8发包人对本项目的管理(新增)发包人将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如目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计划管理、计量与支付管理、变更管理、材料管理、建设资金管理、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和本项目施工监理实施办法等,在合同谈判中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中标后填写)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格式(见《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附件二 廉政合同格式(见《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见《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附件四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任书格式(见《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附件七 履约担保格式(见《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附件八 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附件九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见《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附件十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格式(新增)附件十一 银行信贷证明格式(新增)?附件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职 位职 称资质要求最少数量要求路面工程师工程师路桥专业1测量工程师工程师工程系列1试验工程师工程师工程系列,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1计量工程师工程师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1专职安全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交安C类)1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且单位为其办理了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经网上或通过其他途径核实相关资料,不得与湖南省在建公路项目在岗人员重复,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且不允许擅自更换。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标段设备类型及特性单位合同段最低数量要求备注第S1标挖掘机(不小于0.8m3)台2液压式开凿机(≥10m3/h)台2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含自动电子计量秤量设备,0.8m3及以上)台2插入式振动泵台8磨光机台1钻孔机(ZJ200)台2化学浆泵(BW150)台1发电机(30kW及以上)台1车载式发电机组(15kW及以上)台1空压机(6m3/h)台1安全用车台1自卸汽车(≥5t)台4抗压强度试模组6全站仪台1注: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为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且不允许更换。附件七履约担保格式原格式见《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增加注:该保函须由投标人注册地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附件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新增)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为减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地恢复环境自然植被面,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特此签订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2、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做到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的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各种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问题。5、凡发现乙方在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有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行为,甲方应责令乙方及时整改,若情节严重,甲方应及时上报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并认真执行。2、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及“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员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的环保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临时雇请的雇佣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雇佣人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应配备专职环保监督员,专职负责本合同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检查工作,有权发布指令,防止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三、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并视其情节对乙方批评、罚款或终止合同:1、情节轻微者,甲方可对乙方予以通报批评,并向乙方课以1~10万元违约金;2、累计三次因环境问题被有关方面通报批评,或情节严重,甲方可以终止乙方在合同段的工程承包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三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月日 附件十一银行信贷证明格式银行名称: 地址: 日期:致:(发包人全称)兹开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信贷,供 (投标人注册地点)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日之前,在(项目名称)第 标段需要时使用。 银行(盖单位章): 银行主要负责人(签字):银行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银行电话:银行传真:注:1、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递交银行信贷证明。2、出具信贷证明的银行应为投标人注册地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3、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的格式与上述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上述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4、银行主要负责人应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否则,视为无效。5、信贷证明的到期失效日应在工期期满后。6、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2年度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小于上述金额的60%的银行信贷证明;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2年度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小于上述金额的80%的银行信贷证明(以信用评价动态调整结果为准)。?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以公示的招标人最高限价为准。?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图纸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下载招标人概不负责) 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规范一、技术规范(见《公路施工标准文件》2009年版)?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格式封面1、投标函(Ⅰ)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拟分包项目情况表5、资格审查资料6、承诺函7、信用等级情况表8、其他材料(如果有)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格式封面1、 投标函(Ⅱ)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电子版)一、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封面格式正本/副本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施工招标第标段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 标 人: (全称)(盖单位章)年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1)致:(招标人全称)1. 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第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__号至第__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承诺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万元整)。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承诺函递交的投标承诺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目号约定内容备注1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2逾期交工违约金11.510万元/天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1.510%签约合同价4提前交工的奖金11.6依据发包人制定的相关承包人考核奖惩办法施行5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11.6依据发包人制定的相关承包人考核奖惩办法施行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合同期内不调价7开工预付款金额17.2.10%签约合同价8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17.2.1凭运至工地并经验收合格的钢材、水泥等碎石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0%9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7.3.3(1)150万元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17.3.3(2)按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1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17.4.1月支付额的8%12质量保证金限额17.4.15%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AA级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0%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并在交工验收时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13保修期19.7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投 标 人:(全称)(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并且按公证书封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证说明、公证书底封顺序装订。?(二)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3.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4.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电汇回单的复印件。 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增加注:注:投标人有权依据承包合同自主选择符合资格的分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指定分包。?五、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注修改为:注: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帐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其中: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增加注:投标人必须完整叙述或附图表示其组织机构,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的关系(含各单位经营范围)。 (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姓名年龄专业公司单位职务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身份证号码职称证专业及级别职称证编号本人职称证政府网站查询链接网址:http://注册建造师证专业注册建造师证编号本人注册建造师证政府网站查询链接网址:http://jzsgl.coc.gov.cn/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政府网站查询链接网址:http://目前任职项目状况项目名称担任职位可以调离日期备注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3、投标人必须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注修改为:注: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标段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2、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评标委员会仅对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进行评审,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不作为评标依据)。3、表后必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业绩时,除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外,还必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必须按上表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6、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施工任务,是独立施工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施工。7、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8、投标人必须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报价清单电子版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正本一起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副本统一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9、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五)信誉情况表序号情况说明时间备注注:1.投标人须知附录4第(10)、(12)、(13)、(14)、(17)项以最近3年(2010年9月 日起至2013年9月 日止)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2. 若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六、承诺函(见《公路施工标准文件》2009年版)七、信用等级情况表信用评价年度信用等级信用评价结果文号投标人评价结果在文号附件表格中的序号信用评价动态调整文号(如有)2012年湘交基建[2013]163号2011年湘交基建[2012]282号2010年湘交基建[2011]276号注:信用等级仅填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如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填写“无”。?八、其他材料(如果有)?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封面格式正本/副本G106(黄泥界至龙伏段)文明样板路工程施工招标第标段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 标 人: (全称)(盖单位章)年月 日一、投标函(2)(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第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__号至第__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完成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接受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对本投标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投 标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日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参照《公路施工标准文件》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