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LNG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LNG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0210706F075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LNG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为昆仑能源(辽宁)有限公司LNG公路运输服务项目。 实施地点:运输路线从指定的液源地到甲方指定LNG加气站。液源地-大连LNG接收站、曹妃甸LNG接收站、天津港LNG接收站。LNG加气站- 昆仑能源(盘锦)有限公司辽滨液化天然气汽车撬装站、昆仑能源(盘锦)有限公司天丽LNG汽车撬装站、昆仑能源(盘锦)有限公司西外环LNG加气站;朝阳市-朝阳环城加气站。计划金额100万元(含税)。

2.1.2招标范围:为昆仑能源(辽宁)有限公司提供不少于5台专用LNG运输服务的槽车,预计月运输量1200吨,实际运输量根据我公司下达的订单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运输量和承运时间。

2.1.3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方案:

1.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投标人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确保行车安全。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车辆必须集中停放到指定地点,不允许在繁华街道,宿舍区等人口集聚区停放。车辆停车场所周围应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场所应配备专职人员看管,负责检查、保养、维修工作,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满载车辆不允许在加气站和母站以外的地点停放。

3.投标人承运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承运车辆必须装有静电接地装置,排气管必须前置并装有阻火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承运车辆车厢、底板必须平整完好,保证撬体的稳固。承运车辆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进站前安全员检查内容:司机、押运员防静电劳保穿戴;驾驶证、准驾证、押运证、拖车气瓶使用登记证;防火帽、接地链、灭火器配备;车辆外观、轮胎等。承运车辆在母站充装完成后,应在管输车后仓打上铅封,铅封号在充装单上记录,管输车到达卸气地点后,卸车人员核对铅封号后方可卸车。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运输物资。

4.投标人保证车辆运行状况良好,无安全隐患。如因机械事故或其它原因车辆不能正常行驶,投标人须保证能以最快的速度调度车辆顶替。车辆运输过程中,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导致的火灾爆炸以及环境污染事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程序。造成用户单位人员伤害、物资被损毁或偷盗等情况,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且有义务赔偿用户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若对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该车不能在理赔期间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则投标人须提供相同类型相同标准车辆顶替。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灭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5.驾驶员必须从事过危化品拉运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在交警部门或保险公司无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或严重的司机违规操作罚款记录。驾驶员从事运输服务过程中不得抽烟,不得酒后驾车,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随便安排无关人员搭车,车速快慢适宜,严禁疲劳驾驶,确保安全。

6.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QHSE要求执行。

2.2实施地点:盘锦、朝阳、大连、曹妃甸、天津。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4具体情况见编号为LHZB20210706F075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转包、分包。

3.2投标人须为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n )”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同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2类1项)、有相关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槽罐有效的质量检测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自有车辆清单,同时提供不少于五台自有槽车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低温液体运输车车辆道路行驶证、保险等营运手续齐全,车况完好;车辆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包括消防设施、静电接地、防火帽、千金支腿、罐体闸阀、防爆片、危运标志灯、牌等),所有车辆均配置GPS监控以及监控探头。

3.4投标人应为提供的每辆槽车至少配备一名危运车司机和一名押运员,押运员需熟悉槽车工艺流程和接口连接的操作。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件,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等其他有效证件。

3.5投标人应具有LNG运输的相关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合同复印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说明》。

3.7“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5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4。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4),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8月24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 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费方式见公告附件5。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4300元(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5。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银行电汇凭证和邮寄地址,发送至“九、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招标中心会快递为中标人发出。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1年8月24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204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42782927

电子邮箱:lhliuc2@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1年7月30日

标签: 运输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