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亚洲啤酒有限公司17%股权招标公告

南昌亚洲啤酒有限公司17%股权招标公告

南昌亚洲啤酒有限公司17%股权

挂牌编号
13G0688
标 的
标的名称
南昌亚洲啤酒有限公司17%股权
挂牌价格
人民币2.125亿元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
本次转让比例
江西金牛企业集团公司
17%
17%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南昌亚洲啤酒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年8月29日
注册地
南昌市三店西路183号
所属行业
生产
职工人数
1000人
注册资本
22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陈永栽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啤酒(熟啤酒、生啤酒、特种啤酒)(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5月30日止)、啤酒副产品(酒糟、酵母)及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需经法定许可后方可生产)、研究和发展新产品(以上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
先受让权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
近期财务情况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2013年7月) (单位: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数据(2012年) (单位: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标的企业评估情况(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总资产
74540.32
96481.56
流动资产
23977.55
24202.43
现金及银行存款
4183.67
4183.67
应收账款
385.27
385.27
预付款项
901.48
901.48
其他应收款
9276.75
9276.75
存货
9195.51
9420.39
待摊费用
34.87
34.87
非流动资产
50562.77
72279.13
固定资产
38872.20
52125.85
在建工程
2762.79
2762.73
无形资产
8535.61
17390.55
长期待摊费用
392.17
——
总负债
30711.93
30688.93
流动负债
30688.93
30688.93
短期借款
6000.00
6000.00
应付账款
3657.45
3657.45
预收款项
1037.94
1037.94
应付职工薪酬
1083.77
1083.77
应交税费
204.71
204.71
其他应付款
11097.93
11097.93
预提费用
7607.13
7607.13
非流动负债
23.00
——
专项应付项
23.00
——
所有者权益
43828.39
65792.63
主要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资产
主要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其它重大资产
——
标的企业前十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1
亚洲啤酒(南昌)有限公司
法人
35%
2
亚洲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
25%
3
江西金牛企业集团公司
法人
17%
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法人
13.28%
5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
3.72%
6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
5.67%
7
南昌市房屋改造开发公司
法人
0.33%
交易相关事项及约定
项目概况
南昌亚洲啤酒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29日,注册地址:南昌市三店西路183号,注册资本金2200万美元,实收资本2200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啤酒(熟啤酒、生啤酒、特种啤酒)(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5月30日止)、啤酒副产品(酒糟、酵母)及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需经法定许可后方可生产)、研究和发展新产品(以上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重大事项揭示
1、标的企业的其他股东全部放弃优先受让权。
2、标的企业重大事项详见赣中富评报字(2013)02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本次股权转让如涉及外商收购,须获得审批机关批准。
受让人需
具备的资格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或境外的法人企业。
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须在申请受让前缴纳人民币40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南昌银行东湖支行
账 号:***************
(确定买受人后:
1、 买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办理转、退付手续;
2、 其他意向受让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完毕退付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原渠道、无息退回。 )
交易方式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如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将其确定为受让方并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如征集到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申请受让需接受
的主要交易条件
受让方一经确定,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时,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取得有效账户信息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的转让价款,否则,逾期即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税费的承担、缴付
产权交易手续费按规定的标准由转让方直接向交易中心支付;
产权交易佣金按规定的标准,由转让方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网络竞价的场地租赁费由转让方承担;
其它税费按以下方式承担和缴付:
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价款支付
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取得有效账户信息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的转让价款。
申请受让需注意的事项
1. 申请受让须提交申请人的法人登记证照、章程、近期财务报表以及依章程和规定对收购行为出具的决策及必要的批准文件并携带公章,外商另须提供法律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含中英文翻译、资信证明以及证明符合交易条件的其他文件、证件。
2. 接受委托或联合收购的须携带委托人证件及委托书、联合收购协议。成交后提出或提交变更受让人的,交易中心将不予接收、认定。
3. 申请文件原则上要求提交原件(证照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交易中心留存)。
4. 受让申请必须在挂牌期内的工作时间向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提出。
5. 交易保证金必须于办理申请受让手续前到达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收款凭证为准。保证金到账后,申请人持进账凭证向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换开保证金收据,持收据至产权交易窗口办理受让申请手续)。
6. 受让申请文件必须于挂牌期满前按规定提交完整,挂牌期满日后提交的、补充提交的文件交易中心不予接收。为保证申请文件的完整、有效,建议申请人宜尽早提交申请文件,以备后续有时间在挂牌期内补件。意向受让人对其提交的受让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且符合交易要求等负完全责任。
7. 确定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的,申请人应在该项目挂牌期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署网络竞价相关文件,逾期即视为自愿放弃。
8. 标的看样、踏勘、尽职调查等事项请联系代理会员单位或产权人;关于提交受让申请办理受让手续的具体事项请与交易中心项目承办人联系。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期满后的处理
1、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受让,则暂停信息披露(挂牌),成交后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恢复信息披露,并按“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受让”处理挂牌。
2、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受让,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挂牌情况
信息披露报刊
《经济晚报》
挂牌日期
2013年 9月 27日
挂牌期满日
2013年10月29日
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交易中心承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中心承办人
魏女士
受托会员
南昌市德通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会员电话
186*****513
受托会员联系人
万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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