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崎山山地自行车公园园路照明工程庭院灯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崎山山地自行车公园园路照明工程庭院灯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晋江崎山山地自行车公园园路照明工程庭院灯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其他灯具,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采购单位晋江市益众照明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泉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30日15: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30日至2021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4日09:00
开标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预算金额¥17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庄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晋江市益众照明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9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施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庄、0595-28808829、E-mail:dl@fjzhuhong.com

项目概况

晋江崎山山地自行车公园园路照明工程庭院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2021)CG022

项目名称:晋江崎山山地自行车公园园路照明工程庭院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参数

1

1

庭院灯

3.5米 30W LED

362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

庭院灯

4.5米 60W LED

389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备货,并根据采购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情况及时分批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5)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书面承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30日至2021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合同包最高限价的,其价格分为0分,并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江市益众照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931号        

联系方式:施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联系方式:小庄、0595-28808829、E-mail:dl@fjzhuhong.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庄

电 话:  ****-********

 

标签: 庭院灯 照明工程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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