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CGJT2021015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血筛单检)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67.10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7.104万元 采购需求: 1.检测项目:HBVDNA、HCVRNA及HIVRNA。 2.试剂检测灵敏度:HBV_DNA≤5IU/ml;HCV_RNA≤50IU/ml;HIV_RNA≤50IU/ml(以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产品说明书的标示灵敏度为准)。 3.质量控制:配套试剂同时提供内标和外质控品,能够监控核酸提取、扩增和检测全过程。 4.检测阳性结果无需鉴别,可直接分辨出阳性项目。 5.试剂系统内部有UDG-dUTP防扩增污染控制措施。 6.单管单项扩增(非单管三项),减少假阳性的产生,同时可保证扩增体系分别达到最优状态。 7.所投产品配套试剂在国内采供血机构或血液制品企业HBV,HCV,HIV三项窗口期标本检出案例。 8.参加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或WHO指定的室间质评,且结果合格。 9.全国使用实时荧光PCR单人份核酸检测试剂用户不少于3家。 10.9600人份,100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第8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核酸试剂需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 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在线下载方式: 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交易中心电子邮箱DDZFCGZX@163.COM中,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及所报名的项目名称。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报名材料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DDZFCGZX@163.COM邮箱中,报名材料合格、有效的,采购中心将回复项目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回采购中心邮箱的视为报名成功,不发送报名材料或不在公告期限内发送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报名,未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8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丹东市中心血站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五路27号 联系方式:0415-6165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0415-2172355 邮箱地址:DDZFCG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蒋艳 电话:0415-2172355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