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北辰学校新建项目(小学部)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北辰学校新建项目(小学部)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
长春新区北辰学校新建项目(小学部)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12410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长春新区北辰学校新建项目(小学部)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ZZ12410G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包含2#连廊1、3#连廊2、4#小学教研楼、5#教学辅助用房及通道、7#综合楼2、8#地下室、9#看台及通道、10#换热站、11#门卫及除操场以外的室外工程;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24355.2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0533.90㎡,地下建筑面积为3821.32㎡;投资估算:约10858.7339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者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2.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相应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其他强制性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项目组所有人员需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8月02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8月06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3日12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见公告正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3日12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见公告正文

七、其他公告内容

长春新区北辰学校新建项目(小学部)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Z12410G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北辰学校新建项目(小学部)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长春新区北辰学校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高经发审字[2021]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北辰学校新建项目(小学部)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包含2#连廊1、3#连廊2、4#小学教研楼、5#教学辅助用房及通道、7#综合楼2、8#地下室、9#看台及通道、10#换热站、11#门卫及除操场以外的室外工程;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24355.2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0533.90㎡,地下建筑面积为3821.32㎡;投资估算:约10858.7339万元;

2.3 招标范围:

2.3.1勘察范围:根据建筑布置方案,结合土质及地层情况布置勘探孔,并完成地勘报告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为结构专业基础设计提供数据、配合甲方完成地勘审图等前期手续工作;

2.3.2设计范围:根据甲方的使用需求,进行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厂家二次深化设计配合、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配合甲方完成各类前期手续工作。

2.3.3施工范围:按发包人、施工图纸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新北路与华光街交汇的教育用地;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27日计划开工建设,2022年07月31日计划竣工;

设计服务期:中标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6 质量标准:

2.6.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6.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6.3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

2.6.4成果:施工图设计12份、施工图预算8份等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成果。项目建设前及竣工后的航拍图3份(不另计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者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2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相应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其他强制性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项目组所有人员需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3.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日8:30至2021年8月6日16:00,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zzgjgczx@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
  3. 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4.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2代理机构对收到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供应商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等(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发送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收费方式”发送至该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缴费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缴费成功截图”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核实;

4.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信箱;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3日12时00分,地点为长春新区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4本项目开标方式可能因疫情防控政策而发生调整,最终开标方式将以补遗文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请留意关注。

七、评比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方式定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南侧汉森香榭里31号楼2层

联系人:邴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何中校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邮编:13040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长春新区北辰学校新建项目(小学部)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Z12410G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北辰学校新建项目(小学部)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长春新区北辰学校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高经发审字[2021]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北辰学校新建项目(小学部)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包含2#连廊1、3#连廊2、4#小学教研楼、5#教学辅助用房及通道、7#综合楼2、8#地下室、9#看台及通道、10#换热站、11#门卫及除操场以外的室外工程;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24355.2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0533.90㎡,地下建筑面积为3821.32㎡;投资估算:约10858.7339万元;

2.3 招标范围:

2.3.1勘察范围:根据建筑布置方案,结合土质及地层情况布置勘探孔,并完成地勘报告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为结构专业基础设计提供数据、配合甲方完成地勘审图等前期手续工作;

2.3.2设计范围:根据甲方的使用需求,进行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厂家二次深化设计配合、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配合甲方完成各类前期手续工作。

2.3.3施工范围:按发包人、施工图纸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新北路与华光街交汇的教育用地;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27日计划开工建设,2022年07月31日计划竣工;

设计服务期:中标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6 质量标准:

2.6.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6.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6.3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

2.6.4成果:施工图设计12份、施工图预算8份等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成果。项目建设前及竣工后的航拍图3份(不另计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者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2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相应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其他强制性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项目组所有人员需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3.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日8:30至2021年8月6日16:00,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zzgjgczx@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
  3. 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4.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2代理机构对收到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供应商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等(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发送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收费方式”发送至该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缴费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缴费成功截图”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核实;

4.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信箱;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3日12时00分,地点为长春新区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4本项目开标方式可能因疫情防控政策而发生调整,最终开标方式将以补遗文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请留意关注。

七、评比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方式定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南侧汉森香榭里31号楼2层

联系人:邴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何中校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邮编:13040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南侧汉森香榭里31号楼2层

联系人:邴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何中校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134*****2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小学 学校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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