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荡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一至三标段)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长荡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一至三标段)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7-30
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的长荡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一至三标段)监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荡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一至三标段)监测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区;
3、质量等级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技术要求”等规定;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5、工程控制价:120万元;
6、服务周期:根据甲方时间安排,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7、招标内容:长荡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一至三标段)监测项目 ,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检验项目 | 采样和检测方法(或采用检出限不低于以下检测方法标准的其它国标方法) | 判定标准 | 点位数 | 监测时间及频次 |
1 | 水质因子监测 | 水深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6)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20 | 2021年9月-2023年12月,共28个月,每月2次。 |
透明度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 | |||||
溶解氧 | 溶解氧测定仪测定 | |||||
氧化还原电位 | 电位测定法 | |||||
水温 | 温度计测定法 | |||||
水流流速 | 水流速度测量计测定 | |||||
氨氮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
总氮 |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 11894-89) | |||||
总磷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89) | |||||
COD | 高锰酸盐氧化滴定法,《国家地表示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BOD5 |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 |||||
叶绿素a | 水质 叶绿素a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 |||||
2 | 水生生物监测 | 底栖动物种类、数量、多样性 、生长状况、死亡率等 |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HJ710.8-2014) | 无 | 2 | 2021年9月-2023年12月,共28个月,每月1次 |
3 | 水生维管植物验收 | 沉水植物 |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水生维管植物》 (HJ710.12-2016) | 详见附件长荡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一至三标段《水生植物验收方案》 | ||
浮叶植物 | ||||||
漂浮植物 | ||||||
浮床植物 |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范围含水生维管植物、底栖生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附件1);
2、企业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CMA);
4、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2021年4月~2021年6月,其中任意一月均可,如经网上打印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包括:①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②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其中之一均可);如项目负责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注:(1)报名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在报名时一次性递交,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2)以上材料仅作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四、其它报名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金坛儒林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注:
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凭银行回单到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换取),财务电话****-********。
保证金退还规定:
1)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2)退还地址及联系电话与收据开具相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不满3家有效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五、公告、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21年07月30日~2021年08月04日。
2、报名时间:2021年07月30日~2021年08月0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区中景商务楼C座一楼199号)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8月5日下午17:00前,将质疑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89@qq.com并电话确认。招标人收到质疑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日下午16:00。
5、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4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到场人员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需按下列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1、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需手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除投标书中另外单独手持一份)、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需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投标书中另外单独手持一份)、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以上参加人员在开标时间截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未到达开标现场的;
2)未参加投标签到的;
3)身份核验时未能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招标文件费用:800元/份,由招标代理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九、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十、投标人可在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答疑文件”等全部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十一、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及“苏康码”(或“我的常州”APP健康码) ,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2、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2)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招标人: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金坛区儒林镇五叶集镇北街1号 | 地址:金坛区中景商务楼C座一楼199号 |
联系人:邹女士 | 联 系 人:虞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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