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大金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2021年)
宁城县大金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2021年)
宁城县大金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2021年)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150*****010********
1、招标条件
宁城县大金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2021年)已由赤峰市水利局备案,招标人为宁城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城县大金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2021年)
2.2工程规模:新增大金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面积20km2,其中综合治理区:营造坡面水保林66hm2,新修土坎水平梯田280hm2(并施有机肥),新建植物谷坊200m,梯田生物埂246km,土作业路5.5km,标志碑1个,宣传牌10个,垃圾箱20个,人居环境整治4处1.63 hm2;生态自然修复区:封育治理1625.37hm2(其中补种柠条26 hm2);河道整治区:河道清淤4.5km,治理面积27hm2。
2.3建设地点:赤峰市宁城县三座店镇大金沟村、苏家窝铺村、西沟村
2.4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2.5计划工期:2022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做好验收准备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招标范围:新增综合治理面积2000hm2,其中:营造坡面水保林66hm2,新修土坎水平梯田280hm2(并施有机肥),新建植物谷坊200m,梯田生物埂246km,土作业路5.5km,标志碑1个,宣传牌10个,垃圾箱20个,人居环境整治4处1.63 hm2;封育治理1625.37hm2(其中补种柠条26 hm2);河道清淤4.5km,治理面积27h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省、部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企业。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3、施工企业必须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5)。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7月30日17时30分至2021年08月06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电话:****-*******。
5、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进行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有主管部门已电子化管理的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
4)施工企业必须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附网站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登录查询截图无效);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资料员(岗位证)、材料员(岗位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各一人,以上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以上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提供2020年4月至今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信息。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提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四室(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和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ifeng.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城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赤峰市宁城县哈河大街121号
联 系 人:魏学武
电 话:138*****076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五楼
联 系 人:梁伟东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恒利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商务大厦B座5区508室
联 系 人:金新新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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