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刘堡乡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2013年刘堡乡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工程为2013年刘堡乡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工程,已由天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天农综[2013]10号文件批准下达,项目工程招标人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已全部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张家川县2013年刘堡乡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工程

1.2工程地点:张家川县刘堡乡五星、芦科、赵湾、郑沟、罗湾村

1.3招标范围:张家川县2013年刘堡乡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工程拟划分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水利工程衬砌渠道18.6公里;第二标段机耕路工程42.1公里(其中:干道18.6公里、支路23.5公里);第三标段林业措施栽植行道树1.24万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第一标段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第二标段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第三标段要求具有林业造林相关资质,具有专业造林施工队,且具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造林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于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4:30 ~ 18:00 (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张家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0 月 17日 9:00 整,地点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3 年 10 月 17日 9:00 整

5.2开标地点:张家川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局办公楼413室)

邮 编:741500

联系人:刘航 麻宝霖

电 话:****-*******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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