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站回注环保隐患治理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供热站回注环保隐患治理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石油专用管公司供热站回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ZB-G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油专用管公司供热站回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石油专用管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渤海装备公司投资,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石油专用管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幸福路与西围堤道交口处。
2.2建设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背景
石油专用管公司供热站回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为通过现有地热条件,设计改造供热站房解决供暖能力严重不足及回灌水温度不满足政府要求等问题,提升生产现场供暖效果并落实天津市地热管理办法,提升集约节约利用地热的需要。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石油专用管分公司院内,供热范围为院内厂房及辅助建筑6万㎡,建筑高度11.5m,地上1层;末端为办公楼0.3万㎡,建筑高度23米,共7层(地上7层,该办公楼为中央空调供暖,有独立的间供换热系统)。供热站面积161.5㎡,高度7m,地上1层;值班室面积41.2㎡,高度3.6m,地上1层。本项目设计使用年限10年。
2.3计划工期:
工期70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26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内容 | 不含税金额(元) | 含税金额(元) | 税率 | 备注 |
1 | 设计费 | ||||
2 | 设备、主材购置费 | ||||
3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
4 | 技术服务费 | ||||
5 | 其它费用 | ||||
投标总报价(1+2+3+4+5) |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各种措施费用、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完成本项工程的所有费用。其中,各项报价增值税按照相应的税率计取。
投标人还需对以上相应各项报价费用组成附相应的费用清单。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应按照国家或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定计取。
投标人在系统填报时,投标报价为不含税金额,标包总报价为1~5项不含税金额的合计。
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金额须一致。
2.5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2.5.1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供热站改造设计涉及的土建、暖通工艺及电气自动化等专业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计算书;根据设计图纸需要采购的设备、材料、运输、保管;根据设计图纸进行供热站改造施工,负责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详细勘察。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由于该项目设计方案未定,确定承包商出具设计方案后才能最终确定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及用量,而设计方案的不同,将导致需采购的物资在类型和数量上有区别性,且该项目涉及到物资数量较小,占项目投资比例较小。所以本项目不进行甲供材,相关材料采购均由中标方自行采购。
2.5.2 竣工验收工作范围
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2.5.3 培训工作范围
总承包人应负责对招标人的人员进行相应的生产操作和维修培训。培训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承包人应负责对招标人人员进行关键工艺设备、成套设备等进行操作培训。通过培训,应使招标人的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设备理论基础、操作流程、故障排除以及应急处理等内容。
2.5.4 保修工作范围
总承包人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所承建的全部工程内容。
2.5.5 工作界区
供热站建筑内、供热站值班室及所需电缆暗埋敷设所需路径等。
2.5.6 发包人提供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及排水等接入位置,临时用水、电支出由发包人负责。
2.6质量要求
本工程总体质量目标为: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设备、材料质量合格率100%;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
2.7结算方式
2.7.1 在合同签订后,总承包方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设计工作,提交发包方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目设计费的100%。
2.7.2 总承包按照审定设计图纸采购设备与材料,设备到达项目实施地点后,总承包方与发包方共同对采购设备与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目设备、主材购置费的30%。
2.7.3 总承包方按照审定设计图纸完成项目合同内工程,工程完成后进行设备系统调试,调试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该项目设备、主材购置费的30%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0%。
2.7.4 总承包方完成项目合同内约定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及结算审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该项目设备、主材购置费的35%、建筑安装工程费的67%、技术服务费及其它费用的100%。
2.7.5 发包方预留该项目设备、主材购置费的5%做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量保证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款项;预留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做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款项。
2.8踏勘现场:不组织。
2.9分包:不允许。
2.10中标人是否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否。
2.11承包方式: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12质保期:设备、主材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须为有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如出现同时参与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 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 或 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投标人需满足 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3.3财务要求
须提供2019年、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为供热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备查复印件。具体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停止交易资格的状态。
3.5.2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5.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房屋建筑 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6.2 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6.3 具有在类似项目中至少5年的项目管理经验。为本企业职工。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出具项目经理的承诺文件)。
3.6.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五年工作期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工作期间无不良行为。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1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1.2 近3年 (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1具有房屋建筑 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8.1.3具有在类似项目中至少5年的项目管理经验。为本企业职工。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
3.8.1.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五年工作期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工作期间无不良行为。
3.8.1.5本项目项目经理可同时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为不可替代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替换;业主对“不可替代人员”不到位履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对于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的,业主有权要求更换,因承包方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书面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更换。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11联合体要求
接受
3.11.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
3.11.2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2.1联合体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应当分别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对应资质要求。
3.11.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1.2.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1.2.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1.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11.2.6全部的投标保证金仅允许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3.12其他要求
3.12.1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12.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30日8时至2021年8月5日18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8月18日14时1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69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招标服务费7.1 本项目收取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采购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服务费。
7.3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标包缴纳:1.5万元。
7.4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账 号:130*****236********2
联行行号:********0606
备注:(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同时,将招标服务费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2@qq.com">********@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申亮
电 话:****-*******/159*****273
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发票领取事项:
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内容以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 标书费统一开电子发票,并发送至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的邮箱地址。
3. 招标服务费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需邮寄的,请按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发
票邮寄的相关信息,发票开具后我方将按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办理到付邮寄业务,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信息填写必须准确,项目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BHZB -…-…”格式内容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邮寄问题,由信息填报人承担相应责任;未进行填报的,视为自行领取,招标中心仅代替保管一年。
4.招标服务费发票邮寄信息填写链接和二维码:http://bhzbzbzx.mikecrm.com/J16WBuQ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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