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土建五标项目经理部关于塔内电梯、除湿机、检修小车采购的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土建五标项目经理部关于塔内电梯、除湿机、检修小车采购的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土建五标项目经理部
塔索内电梯、钢箱梁除湿机、检修小车采购安装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QGD-WZ-2021-004)
招 标 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土建五标项目经理部
2021年7月
中国·重庆
目 录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土建五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CQGD-WZ-2021-004
1. 招标条件
重庆轨道18号线是中国铁建在重庆区域的大型投资项目之一,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塔索内电梯、钢箱梁除湿机、检修小车采购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1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土建五标项目经理部本标段含长江大桥一座(李家沱长江复线桥),地面车站一座(长江二桥站)。
李家沱长江复线桥起于桩号CK22+036.949,止于CK23+351.689,桥梁全长1314.7m,主桥长986.7m,跨径布置为(68.4+150.8+454+161.3+102.2+50)m,采用主跨454m双塔双索面斜拉桥,主梁采用钢箱梁,梁宽33.95米,钢箱梁高4m。全桥共160根斜拉索,斜拉索采用Φ7mm高强镀锌钢丝,抗拉强度1670MPa,拉索外挤双层PE防护。
南岸引桥全长318m,跨径布置为(50+60+40)+(3×46)+30m,两联三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一孔30m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采用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结构形式。投资估算额为13.72亿元,开工日期2019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22年4月30日,合同工期33个月。
2.2采购内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到站 | 收货人 | 包件售价(元) | 备注 |
DT-01 | 塔索电梯 | 根据图纸要求 | 台 | 8 |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大桥工地 | 马福俊 | 0 | 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备品安装、专用工具、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内外业资料整理与竣工验收配合工作、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维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 | |
CSJ-01 | 除湿机 | 根据图纸要求 | 套 | 8 |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大桥工地 | 马福俊 | 0 | 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备品安装、专用工具、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内外业资料整理与竣工验收配合工作、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维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 | |
JXXC-01 | 检修小车 | 根据图纸要求 | 套 | 4 |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大桥工地 | 马福俊 | 0 | 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备品安装、专用工具、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内外业资料整理与竣工验收配合工作、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维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 |
3.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拟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拟采购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选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
3.3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
3.4其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5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具体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体资格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营业范围 | 生产能力 | 财务能力 | 质量保证能力 | 供货业绩 | 履约信用 | 其它 | ||
1 | 塔索电梯、钢箱梁除湿机、钢箱梁检修小车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 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 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 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具有特种设备各类资格证书;生产技术和工艺成熟;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三年(2018、2019、2020)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 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物质产品的供货业绩。 | 生产商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关于施工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 不接受代理商、代理人和联合体投标。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采购人,请于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4日上午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采购申请表(见附件一)、采购人 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973067388@qq.com。采购机构核对信息无误后于2021年8月4日18时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到采购申请表(附件一)电子邮箱中。
由于其它原因导致采购人停止本次采购,采购机构仅退还供应商购买本次采购文件款,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答疑截止时间: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21年8月8日12:00前将扫描件发送采购组织机构电子邮箱,过时将不受理。
4.3澄清截止时间: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问题,采购组织机构将在2021年8月8日20:00前在公告发布媒介上澄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8时30分至10时,递交招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8日10时,地点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土建五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采购文件密封的招标响应文件,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采购与招标网()。
7. 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土建五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融汇江山E区商业
联系人:马福俊 电话: 18727690068
附件1: 采购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采购项目名称 | |||
资质等级 | 采购编号 | ||
包件编号 | 参与物资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传真电话 | ||
单位网址 | 电子邮箱 | ||
声明:采购文件为我公司在熟识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采购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如我公司中选后,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文件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我公司愿意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最终报价总价10%。 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供应商同意由采购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月日 |
附件2: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的招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招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招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选,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招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选,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招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采购人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招标计划批准文件 | |
1.1.2 | 招标编号 | CQGD-WZ-2021-004 |
1.1.3 | 招标人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土建五标项目经理部 |
1.1.4 | 招标机构 | 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土建五标项目部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 邮编: 联系人:马福俊 电话: 18727690068 电子邮箱:973067388@qq.com |
1.1.5 | 项目名称 | 李家沱大桥项目 |
1.3.1 | 招标内容 | 索塔电梯、除湿机、检修小车,不接受拆包投标。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 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1 | 偏离 | R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答疑或补遗资料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8日12时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18日10时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次日(确认回复按附件六格式填写后扫描件发至招标机构电子邮箱,无回复视为已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次日(确认回复按附件六格式填写后扫描件发至招标机构电子邮箱,无回复视为已收到。)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规定递标截止时间前的补充、修改的内容(须出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标通知书); 2.投标物资生产商相关证明; 3.承诺招标文件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的方式。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12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为了保证采购的严肃性,凡是中选后放弃的供应商,不再允许参加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集中采购,同时提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8年至 2020年度(至少提供连续两个年度) |
3.5.5 | 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 2018年至2020年(至少提供两年且每年不少于1份)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 2018年至2020年(每年均提供)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无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3.6.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2份 |
3.6.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
4.1.5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2021年8月18日10 时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土建五标项目部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R否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土建五标项目部会议室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逆序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R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电汇或保函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3%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2.1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3.2.2 | 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5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一包一投。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招标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采购计划批准文件,本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2采购编号: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组织机构: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3.1采购内容:见招标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招标。
1.3.2采购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采购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3)财务能力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5)供货业绩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6)履约信用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8)本集团物贸公司不受资格条款限制。
1.4.2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招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招标。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采购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采购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包件的采购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包件的采购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采购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10)与采购人正在进行法律诉讼或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
1.5 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采购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招标预备会1.9.1采购人不组织招标预备会。
1.10 分包、转包1.10.1本采购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不允许招标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
2. 采购文件本次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招标响应文件格式;
(8)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招标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招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招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1 在招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招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招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招标响应文件3.1.1招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报价资料;
(5)供应商资格声明;
(6)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7)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8)物资技术规格书;
(9)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
(10)拟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1)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招标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第七章“采购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招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
3.2.3本次招标的塔索电梯、钢箱梁检修小车、钢箱梁除湿机结算实行锁定价格结算方式, 到站单价包括出厂价、到工地运费及增值专用发票税费,一票制结算。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2)出厂单价税费是指与物资的出厂单价对应的适用税率的税费。
(3)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出的运杂费单价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
(4)运杂费税费是指物资的运杂费对应的适用税率的税费。(要求一票制,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发票)
3.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3 招标有效期
3.3.1 在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采购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招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招标有效期。采购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采购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采购文件失效。
3.4 招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
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许可的行业)等证明材料。
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具体年份及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0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的。
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不少于1份,具体年份及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3.5.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年份及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3.6 招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招标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招标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招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招标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招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招标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招标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招标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换页、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3.6.4 招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招标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 招标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4.编制4.1 招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密封件之一:供应商应将装订好的招标响应文件正本(招标响应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采购文件正本”字样)。
4.1.2密封件之二:供应商应将所有的招标响应文件副本(招标响应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招标响应文件副本”字样)。
4.1.3密封件之三:供应商应将电子版招标响应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
4.1.4密封件之四:供应商应将招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函多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公章),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报价函供唱标之用”字样)。
4.1.5上述四个密封件均应按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4.1.4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招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采购文件的地点: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4.2.3 除招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5递交招标响应文件时要求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被授权人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2.6供应商如无4.1.4条款规定的密封件之四,取消该次招标资格。
4.3 招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招标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并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招标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招标5.1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和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招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纪律;
(2)宣布有关信息;
(3)按照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招标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招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招标响应文件宣读顺序;
(5)按照宣布的顺序当众宣读,公布招标响应文件名称、包件号的递交情况、招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招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第一次招标结束。
6.评审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采购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采购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招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招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4确定备选供应商
6.4.1采购机构依据评审结果确定中选人并公示后,经评审通过后未中选的供应商若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以中选人同等条件供应本项目采购物资;
(2)在中选结果公示期内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七)。
7. 合同授予7.1 定选方式
采购机构依据评审报告及备选供应商评选办法确定中选候选人和备选供应商,并公示。
7.2 中选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招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供应商。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选人的招标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拒签合同的,供应商放弃其中选资格并自愿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选总价10%。
7.4.2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采购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拒签合同的,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8.1重新采购
8.1.1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日,供应商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重新采购;
8.1.2招标截止时间,提交招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重新采购。
8.1.3若包件中选人的报价高于采购人能接承受范围或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的,采购人应重新采购。
8.2 不再采购
按8.1规定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公开招标。
9. 纪律和监督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招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招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招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招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采购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采购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上一级行政机关纪委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报价记录表
采购编号:报价时间:年月日时分 招标地点:
包件号 | 采购人 | 报价(元) | 签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监督人:宣读人:
年月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采购编号: )___ (物资品种、包件号)采购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招标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_(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评审委员会
主任: (签字)
年月日
问 题 的 澄 清
编号:
(项目名称) (物资品种)评审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中选通知书
(中选人名称):
你方于 (招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物资品种、包件编号)招标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选人。
中选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采购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中选结果通知书
(未中选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选人名称)于_(招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物资品种、包件编号)招标响应文件,确定(中选人名称)为中选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确认通知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_ (采购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采购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备选供应商承诺书承诺书
致:______(采购机构名称)
我公司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并承诺:
若本项目需要,我公司同意以(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中选人同等条件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供应本项目采购物资。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年__月__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评审委员会 |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数:5-7人(项目1-2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报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招标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招标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招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项规定 | ||
招标响应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4项规定 | ||
招标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1款规定 | ||
招标响应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2款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履约信用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不得存在 |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采购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
招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招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3项规定 | ||
供货业绩及证明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5项规定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 | 对本次采购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招标物资规格型号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招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3.3.3 | 重大 偏差 | 其他情况 | 1、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审价的评定的; 2、采购人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市场价。 |
塔索电梯、钢箱梁除湿机、钢箱梁检修小车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即通过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 评审委员会2.1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7,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5人。具体成员人数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评审委员会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如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审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审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3. 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3.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采购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1商务评审
审查供应商是否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文件, 审核招标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2 技术评审
审查供应商是否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招标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3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招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招标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并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招标响应文件的情况);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招标响应文件、出现折扣报价、一包多投、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的;
(4)招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招标货物的交货期、到站与采购文件的要求不符,招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5) 招标物资规格型号与采购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物资要求的、拆包报价(只对包件中部分物资报价)的;
(6)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拒绝支付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减少或减轻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的;
(7)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招标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8)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9)供应商无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 ;
(10)招标响应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11)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12)其他情况: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招标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作废处理。
3.3.4报价的评审
3.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招标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招标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4.2评审价的评定
(2)如果发现招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招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审价,如果该采购人最终中选,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招标中相同部分的最低报价计入中选价;
(3)招标报价按照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供应商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价分析:评审委员会对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的,评审委员会将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参与招标。
(5)如果评审委员会在对供应商报价修正中,供应商修正后的报价低于采购人宣读价,则以供应商的宣读价为评审价进行排序。如果该供应商最终中选,供应商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不承诺,其招标应被拒绝。
(6)如果评审委员会在对供应商报价修正中,供应商修正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宣读价,则以供应商修正后的报价为评审价进行排序。如果该供应商最终中选,供应商应承诺以宣读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不承诺,其招标应被拒绝。
3.4招标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招标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招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招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供应商提供所需证明资料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招标响应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评审委员会对招标响应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将被拒绝:
(1)低于成本价采购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供应商串通招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招标的。
3.6评审结果
3.6.1推荐中选候选人: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形式、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供应商,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前3名的为中选候选人,若报价相同,评审委员会依次根据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供货业绩等推荐中选候选人。
3.6.2中选能力:对于同一供应商在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审委员会应根据该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选能力。
3.6.3完成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审报告,对于需要向中选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全体评审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6.4中选人的确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选人;如果中选人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选的,可以从备选供应商中确定中选人或按中选候选人排序依次选择中选人。
3.7拒绝所有招标
3.7.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招标,
(1)供应商都不能通过评审;
(2)供应商少于3个使得招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的;
(4)经评审委员会证实供应商串通招标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4.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4.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招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供应商在招标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供应商的投标废标。
4.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报价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采购合同
招标编号: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2020年00月00日
合同签订地:大连市沙河口区
采购方(下称“甲方”):
销售方(下称“乙方”):
根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包号(招标编号: )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1.定义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甲方和乙方之间达成的合同,包括本合同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乙方与甲方都具有约束力。
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3“物资”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物资货物。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施工单位”指 ,系具体使用物资的单位。
1.6“建设项目”指投标人须知中所指的招标项目,具体项目名称为
。
1.7“监理单位指 ,
是物资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单位之一。
1.8“乙方代表”指乙方委派的负责与甲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合同条款中指明。
1.9“天”指日历天。
2.标准和适用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和计量单位,则应符合合同签订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联络3.1乙方应按项目设乙方代表,负责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甲方、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乙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在授权书提交给甲方之前,乙方代表及乙方联系方式以本合同签字栏载明的为准。
3.2乙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乙方代表继续承担3.1条的职责。
3.3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均应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发送至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见签字栏)。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邮件到达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如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4.计划和报告4.1在本合同签署后7天内或发货前30天,甲方向乙方提出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
4.2乙方收到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后2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甲方认为需要调整,乙方应根据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4.3乙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
(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5.检验、测试5.1在交货前,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5.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乙方生产厂的所在地、约定的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乙方生产厂的所在地进行,甲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与测试,乙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6.包装和标记、运输和保险6.1乙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约定交货地点。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负责调整、更换或赔偿。
6.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6.3乙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
6.4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 。
7.验收7.1乙方应随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7.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7.3物资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甲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但并不解除乙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7.4甲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乙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甲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承担更换和修复的全部费用。
7.5甲方在物资到达交货地点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不因物资在乙方生产厂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被放弃。
8.伴随服务8.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下列服务报价或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实施或监督所供物资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物资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物资使用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物资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乙方厂房和/或在现场就所供货物的供应、试用、维护和/或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9.备品备件9.1如需乙方提供备品备件时,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物资所需的备品备件,提供的备品备件项目、规格型号、数量见“技术规格书”。
9.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0.合同结算和付款10.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向甲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开具);
(2)付款申请书,写明合同编号,当期应付款数额,收款银行账号,加盖乙方公章并经乙方代表签字;
(3)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10.2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收货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双方约定以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含20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乙方必须将每个供应结算期内全部甲方验收单据统计在内,如果有遗漏,视为乙方放弃结算权利,对于没有在当期结算的遗漏单据,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及付款。
甲方在收到10.1所列单证后次月20日前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剩余15%的货款在该批物资交验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验合格6个月后付款,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10.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10.4乙方保证10.3条收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账户问题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5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甲方仅需依据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该逾期付款违约金已包含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利息、资金占用损失、差旅费、诉讼/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除前述违约金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10.6付款方式约定:币种:人民币,方式:
10.7本合同发票为增值税 □普通□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见本合同第11条。
10.8双方约定结算按以下第种方式实行:
(1)固定单价。含税单价金额为【】元,不含税单价金额为【 】元,增值税税率为【 】%,税款为【】元;含税总价为【】元,不含税总金额为【 】元,增值税税率为【 】%,税款为【】元。本合同项下货物在合同期内实行固定单价的结算价格,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招标人即甲方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2)浮动单价,即结算单价=投标出厂价(到交货地点价格)+浮动值,浮动值=定期发布的信息价-招标基准价。投标出厂单价为含税价【】元,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税率为【】%,税款为【】元。招标基准价为含税价【】元,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税率为【】%,税款为【】元。投标出厂价和招标基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招标人即甲方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10.9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乙方执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11.增值税发票
11.1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244997951G
单位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32号
联系电话:022-88958859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12050162540009888888
11.2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1.3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11.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5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6乙方必须以合同约定账户收款,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约定乙方收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合同签订人单位名称相符,否则,甲方不予支付拨款。
11.7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8乙方需在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11.9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甲方要求调整增值税税率和合同含税价款的,乙方应当同意。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具体的调整内容。但国家调整对应增值税税率前,甲方已经入帐但乙方尚未开具发票的价款,乙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税率向甲方开具发票,税率仍按调整前的增值税税率执行。
12.保证12.1乙方向甲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物资和服务。
12.2乙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物资的任何缺陷,乙方对此负责。
12.3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检测不合格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同意主动承担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12.4乙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甲方前的原因造成物资的任何缺陷负责,乙方收到甲方关于物资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甲方均不负责。
12.5乙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货物的合法持有者,对货物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使甲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索赔(包括诉讼、仲裁等),如甲方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索赔,乙方应自费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12.6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详见技术规格书。
13.监造13.1甲方应安排监造人员就产品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部生产工艺及检测过程实施驻厂监造。视物资供应情况,甲方有权或委托第三方到生产地进行质量抽检,抽检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予协助并提供工作便利。
13.2驻厂监造人员根据本合同对物资制造的质量保障体系、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质量、产品工艺方案与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设备仪器、包装技术方法与贮存场所、检查与分析质量记录等实施检查监督,乙方须给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监造工作条件。
13.3监造物资通过乙方检验合格,并其合格证书经驻厂监造人员加盖监造专用章之后方可发往施工工地,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对驻厂监造人员的工作有不同意见,可向甲方反映,通过甲方协调解决。
14.合同变更及修改14.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天书面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买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14.2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合同总价,但合同金额调整幅度不应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数量整体可允许浮动范围上限为本次招标物资单品种包件的招标数量。
14.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
14.4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规格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出厂单价。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设计变更,甲方可据此调整部分或全部合同数量直至终止合同,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承诺不提出异议并且不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4.5甲方要求调整物资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乙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执行。
14.6若甲方实际采购数量不足,不视为甲方违约。
15.索赔15.1如果乙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物资,乙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或修复物资的质量保证期。
15.2只要甲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15.3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书面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乙方接受。
15.4若乙方未能按15.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甲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6.误期赔偿费16.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16.2除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物资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根据合同条款第17条的约定解除合同。
17.合同的解除17.1在甲方对乙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7.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4.5、16.1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资,且在甲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17.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5.1款等其他义务;
17.1.3如果甲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的;
17.1.4乙方提供的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
17.2第19.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解除应按照第17.3款规定办理。
17.3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7.1款的约定,解除了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付物资类似的物资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物资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8.履约保证金18.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总价的5%。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由甲方认可的银行开具,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8.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给甲方时,甲方可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后10天内,乙方应补足履约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18.3履约保证金在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
18.4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时间延长的,其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18.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乙方发生17.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解除合同;
(2)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18.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19.不可抗力19.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19.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19.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20.通知
2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均应以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方式进行。以特快专递进行通知时签收或到达派送点时(包括无正当理由拒收或无法投递等)即为送达,以传真或电子邮件进行通知时发出即为送达。如果通讯信息发生变更,需要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所造成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20.2甲乙双方具体的通讯地址见签字盖章栏。
21.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因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审理。
22.其他
22.1本合同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含经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条款;
(5)订货明细表;
(6)技术规格书;
(7)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8)本合同附件,如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技术规格书、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表、履约保函。
22.2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以上述顺序在先者为准。
22.3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能部分或概括转移本合同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形成的债权),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5双方兹确认已经仔细阅读此合同的全部条款,理解其含义,并同意遵守其条款和条件,双方进一步同意上述合同协议,该合同协议将替代所有口头或书面建议及其它先前的协议,以及有关上述事宜的所有其它往来通讯。
22.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附件1:中小型企业声明(告知函)
附件2:订货明细表
附件3:合作方身份信息
(以下无正文)
签字盖章栏:
甲方(采购方) | 乙方(销售方) | |
全称(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注册地址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
纳税识别号 | ||
通讯地址 及联系方式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双方代表 签字栏 |
附件1
中小型企业声明(告知函)
致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合同签订时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的 劳务分包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劳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劳务。本条所称劳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劳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并以本公司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等资料作为证明材料。如有虚假,视为本公司根本违约,本公司自愿向贵公司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放弃向贵公司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资金占用损失等不当经济利益,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1 订货明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数量 | 不含税总价 | 税款 | 含税合同总价 | 交货 时间 | 备注 |
物资需求一览表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土建五标项目经理部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期 |
DT-01 | 塔索电梯 | 根据图要求 | 台 | 8 |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大桥工地 | 马福俊 | 安装、验收合格 | 2021年11月30日 | |
CSJ-01 | 钢箱梁除湿机 | 根据图要求 | 套 | 8 |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大桥工地 | 马福俊 | 安装、验收合格 | 2022年3月30日 | |
JXXC-01 | 钢箱梁检修小车 | 根据图要求 | 套 | 4 |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大桥工地 | 马福俊 | 安装、验收合格 | 2021年9月15日 |
备注:1.1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初步验收之日起计,质量保修期为2年。在质量保修期内,卖方应无偿提供保养和维修服务。
塔内电梯技术要求
一、主要材料
1.普通钢筋
HRB400钢筋应符合GB1499.2-2018的要求,HPB300钢筋应符合GB1499.1-2017的要求,同时应满足《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92-2017)对碳含量的要求。HRB400钢筋不得经过高压穿水处理,其碳当量Ceq(熔炼分析)不大于0.5%。
钢筋机械连接要求应按重庆市最新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的通知执行。机械连接接头连接等级为I级,连接区段内的接头率不大于50%,并满足规范《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6)要求。
钢筋焊接网:设计主要采用的钢筋焊接网,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3 部分: 钢筋焊 接网》(GB1499.3-2010)的标准要求。
2.钢材
(1)桥梁附属结构用钢采用 Q235B,Q235B 需符合《碳素结构钢》(GB 700-2006)标准要求。
(2)钢材防腐:
1)表面预处理
构件表面热镀锌、电弧喷铝或涂装层底涂为无机富锌底漆,其表面清洁度≥Sa 3.0 级;构件 表面采用涂装层底涂为环氧富锌底漆,其表面清洁度≥Sa 2.5 级,表面粗糙度 Rz=40~80μm。
2)热镀锌表面处理
桥塔检修系统钢材需进行热镀锌表面处理,再进行油漆涂装。热镀锌表面处理应符合《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2002) 相关要求。
3)涂层体系防腐年限
本桥钢结构外表面涂装按长效型设计,使用年限≥25 年。
4)复合涂料防腐体系
桥塔塔内检修系统防腐涂装技术要求如下表所示:
涂层 | 涂料种类 | 每道干膜最小厚度 (μm ) | 涂装道数 | 总干膜最小厚度 (μm) |
底涂层 | 环氧磷酸锌底漆 | 60 | 1 | 60 |
中间涂层 | 环氧云铁中间漆 | 120 | 1 | 120 |
面涂层 | 丙烯酸脂肪族聚氨酯面漆 | 40 | 2 | 80 |
二、索塔电梯
在塔内上、下游侧均设置了人梯,在索塔上、下游侧的中塔柱和上塔柱预留了电梯通道。P2、P3每个桥塔4台电梯,每个塔中、上塔柱各2台,电梯构造必须适应索塔结构。电梯可以在塔柱内沿横桥向倾斜运行但轿厢的箱体必须始终保持垂直状态。
人行爬梯是供电梯故障紧急救援或在需要时可供大桥维护人员使用的设施。人员从桥面人洞进入塔柱,通过爬楼梯可到达索塔顶部、横梁及索塔底部。人行楼梯除了个别部位外,均采用“之返形”斜行方式,净宽度为525mm。
根据索塔结构实际情况和维修需要,共设8个电梯出入口,安全门位置与塔内平台对应。
三、电梯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上塔柱电梯主要技术参数表
吊笼尺寸(长宽高) | 1.3m×0.9m×2.1m |
导轨架安装高度 | 51.372m |
标准节界面尺寸 | 0.71m×0.2m |
额定荷载 | 1500kg |
额定升降速度 | 0-40m/min |
额定功率 | 11kw×2 |
供电形式 | 安全滑触线 |
提升高度 | 43.75m |
附着间距 | ≤4.524m |
下塔柱电梯主要技术参数表
吊笼尺寸(长宽高) | 1.3m×2.1m×2.1m |
导轨架安装高度 | 49.864m |
标准节界面尺寸 | 0.71m×0.2m |
额定荷载 | 1500kg |
额定升降速度 | 0-40m/min |
额定功率 | 11kw×2 |
供电形式 | 安全滑触线 |
提升高度 | 45.3m |
附着间距 | ≤4.524m |
四、主要部件要求
主要构件需满足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
1、具备的必要功能:
? 电话通讯装置;
? 超载保护装置;
? 上下限位保护装置;
? 轿内通风装置;
? 轿内照明装置;
? 轿内应急照明;
? 超速保护装置;
? 缓冲装置;
? 断电保护及箱内人员可实施将轿厢匀速手动慢速下放装置;
? 运行显示及监控系统(轿厢内液晶显示载重量\速度\高度\各开关状态\运行方向\层站信息等);
? 轿厢内视频监控系统;
? 轿厢门和层门机电联锁保护装置。
? 防冒顶装置及防坠安全器。
2、轿厢、轿厢地板、轿厢顶板和轿门及层门不得使用易燃或由于可能产生有害或大量气体和烟雾而造成危险的材料组成。
3、供应商根据大桥设计图纸进行升降机设计,确保升降机各停靠层与桥塔停层精准平顺连接,周边设固定栏杆,确保从轿厢门到现有通道通行顺畅、确保安全。
4、电梯运行通道、安全救助、防护与相关要求
1)应根据大桥土建设计图纸和所采用电梯型号,进行设计。电梯导轨架所需预埋件由供应商负责设计和提供。
2)电梯运行通道可能与人员接触到的位置应参照相关安全标准予以封闭,保护电梯及可能靠近电梯运行通道的人员安全。
3)索塔的结构形状和尺寸按设计已经生成,因此电梯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索塔内部的结构形状和现场施工条件,把电梯的结构、电梯的运行通道、安装电梯的支撑系统和施工工艺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融合在一起综合考虑,保证所设计安装的电梯能有效地满足已经生成的土建条件。为此,电梯提供方应一并承担电梯的设备、运行通道及支撑系统及层门等结构的安装工作。
4)电梯支撑系统需生根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允许采用焊接方式固定的,应采取适合的固定方式,并对相关施工提出配合要求。
5)层站平台、检修平台和栏杆等应稳固可靠、防腐耐久。
5、标志
1)电梯应设置产品标牌。标牌应设置在轿厢内明显的位置、标牌上应注明产品型号、载重量、载员人数、额定速度、厂家名称、商标、制造日期等。
2)各主要部件和操作设备标牌应分别设置在相应部件的明显位置。
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和研究本项目大桥索塔的结构特点、电梯的技术要求、地理交通位置和施工条件,在方案中对大桥齿轮齿条式倾斜电梯的实施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描述,并列出安全性保障措施。
6、电梯零部件和整机,电梯安装、调试、验收均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电梯安全部件均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交付的电梯应按规定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和完整的技术文件。
五、安全与技术标准
1、电梯为索塔内安装的载人和货物运输的永久设备,应具有高安全性和可靠性。按电梯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服务。
2、本项目所选用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安全应满足如下标准、规范及相关引用标准和规范。(但不限于下列标准,下列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1)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
(3)GB/T10059-2009电梯实验方法
(4)GB/T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5)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GB/T24478-2009电梯曳引机
(7)GB/T 8903-2018 电梯用钢丝绳
(8)GB/T22562-2008 电梯T型导轨
(9)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10)GB 23821-2009 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11)GB/T 10054-2005施工升降机
(12)GB 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13)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
(14)李家沱长江复线桥桥塔检修系统设计图纸
六、 技术服务
1、投标人应与招标人做好电梯采购安装相关的技术沟通,提供投标前和项目实施过程的技术联络、技术配合、技术咨询等服务。
2、做好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与相关施工专业的施工技术配合。
3、协助业主编制竣工文件。
4、培训服务:
承包人应无偿的对电梯接收单位派出的操作、管理、维护保养人员进行电梯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内容进行培训。
5、按国家规定做好电梯交付后质量保证和维修保养工作。
钢箱梁除湿机技术要求
1 技术标准
本项目所选用除湿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安全应满足如下标准、规范及相关引用标准和规范。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转轮式除湿机》(JB/T 7229-94)
⑵GB/T 1236-2017工业通风机 用标准化风道性能试验
⑶GB/T 13306-2011 标牌
⑷JB/T 9065-2015制冷空调设备包装 通用技术条件
⑸《冷暖通风设备、外观质量与清洁度》(ZBJ72 029)
⑹GB 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⑺JB/T 9062-201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 涂装要求
(8)李家沱长江复线桥附属设计图纸
2 技术条件和要求
2.1 除湿空间范围和相对湿度要求
除湿系统套数:8套。
除湿范围为大桥钢箱梁内部空间:116332m3。
钢箱梁内为密封结构,无常驻工作人员产湿负荷。
除湿空间范围的空气相对湿度要求平稳,不允许过大幅度,设计控制<50% RH。
室内温度和外界温度相近。
2.2 主体工程限制条件
2.2.1 钢箱梁开孔限制要求
除湿机组在钢箱梁底板开设进出干湿气的孔洞,在开孔处需作补强措施,再生进出管端口加设防虫网。
2.2.2 其他应注意限制要求
⑴ 任何在钢梁结构上进行开孔和焊接需严格按照经设计审查同意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除在除湿系统设计文件中明确的开孔和焊接外,除湿系统承包人不得改变开口和焊接位置、不得增加开孔和焊接数量。
⑵ 除湿系统工程中所需在钢箱梁内外进行的焊接均应满足有关钢结构焊接规范要求。
⑶ 除湿系统承包人应服从钢箱梁制作加工工地、钢箱梁拼装、吊装现场以及大桥现场工地的施工要求和施工规范,做到文明施工。
2.3 技术要求
2.3.1总体要求
⑴ 钢箱梁除湿系统采用多点布置。
⑵ 除湿机应选型合理、功能适当、布置优化,空气循环自然流畅,除湿效果均匀显著。
⑶ 除湿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营运环境的不利因素(如桥面颠簸、结构振动等)、利用现有结构条件,选择适合大桥实际的设备、工艺和施工安装措施。
⑷ 除湿系统应具备平衡钢箱梁内外压力能力,具有新风更换功能。新风进入钢箱梁时应先经过除湿处理,保证新风为干燥空气,杜绝新风不先经过除湿机处理就进入钢箱梁的做法。
⑸ 在除湿机自动运行的前提下,除湿系统应能与综合电力监控系统结合,实现操作员远程监控。
⑹ 每套除湿系统监控点不少于2处,确保干风最不利循环处的湿度达到要求。
⑦控制设备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设计外形尺寸应便于维修更换。
2.3.2 除湿要求
⑴除湿和通风设备运转必须达到:全天24小时内箱内相对湿度不得超过50%。
⑵全桥钢箱梁体积约116332m3,最大初始负荷时钢箱梁内总循环风量不小于 2次/时。
2.3.3 性能要求
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2.3.4 控制要求
每套除湿系统设置控制系统一套,随时检查内部湿度,除湿系统将根据湿度控制卸载或停在运行,充分节能,并能根据业主要求通过输出端口为上位机提供运行参数,实现远程控制,除湿系统单套运行电功率12.5KW。
2.3.5供电要求:业主可将供电、信号线缆头子就近放至电控箱位置线缆稍长些,由除湿系统安装人员完成电控箱的接线
2.3.6 安全要求
⑴ 再生电加热元件应做相关保护,确保使用安全。
⑵ 除湿机运转时,应保证当再生风机启动后,再生电加热器才能接通。当转芯停转时,电加热器应立即自动断电,且再生风机延时断电。
⑶ 在过载或温度过高的情况下,除湿机应自动停机。
2.4 远程监控系统
除湿系统的运行、停止、正常、故障等状态信息应以无源触点形式通过数据接口传输至综合电力监控系统;一般状况下除湿机处于自动运行状态,但在紧急状况时,操作员可通过综合电力监控系统远程启动和停止除湿机。
3施工要求
3.1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公司要有一级防腐资质,
3.2 业绩要求
要有项目上除湿机设备一次性供货8台以上案例
钢箱梁检修小车技术要求
1.检查车结构主要组成部分
1.1下弦边跨检查车结构主要组成说明
下弦边跨检查车为全自动控制,自带电源,安全性好,可对钢箱梁下弦进行全方位、全立体的检测和维护。下弦边跨检查车主要承受自重、维护检查人员、器具物品等荷载。梁底检修车采用悬挂式吊车方案,即走行机构通过挂在梁底的轨道走行,走行机构为变频全驱,同时还通过编码器保证两侧同步走行。同时一侧走行机构为固定走行机构,一侧为可调走行机构,消除了轨道安装误差的影响。同时桁架可伸缩操作,及保证桥梁翼缘检查,由保证检查车过桥墩。伸缩桁架上还配备升降平台。
下弦边跨检查车主要由主桁架、伸缩桁架、走行机构、固定龙门架、活动龙门架、伸缩系统、升降平台、电控系统和动力系统等组成。
(1)主桁架
主桁架是检查车的主要受力构件,同时也是检查的工作平台。同时伸缩桁架可以在主桁架内部伸缩。
(2)伸缩桁架及伸缩系统
伸缩桁架安装在主桁架内部,可通过滚轮、齿条、伸缩驱动系统在主桁架内部伸缩。通过伸出保证桥梁翼缘的检修,再通过缩回主桁架,保证检查车过桥墩。伸缩桁架内部设置升降平台轨道,安装升降平台,方便上方翼缘的检修。
(3)走行机构
走行机构通过三合一减速机、中间齿轮、车轮挂在 H 型钢轨道下翼缘,通过 PLC 控制行走。走行机构为变频全驱,同时还通过编码器保证两侧同步走行。另外,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用手轮驱动。
(4)固定龙门架和活动龙门架
龙门架将走行机构与主桁架连接起来。固定龙门架通过螺栓与主桁架连接。活动龙门架通过滚轮和水平轮与桁架连接,通过滚轮活动调节,消除轨道安装误差的影响。
(5)驱动系统
电气系统通过静音汽油发电机为检查车提供动力。
电气系统组成:发电机组、变频器、操作及控制系统、照明系统、安全保护装置等。
A、驱动系统:
驱动系统采用东芝变频器驱动,保证驱动电机的平稳起动和减速停机,减少对电机和电池组的冲击,并具有过载、过流、缺相等保护功能。
B、控制系统:
采用 PLC 进行逻辑控制,操作手柄、按钮、旋钮等信号输入到 PLC,进行自锁和互锁保护,监视各个输入信号的状态,保证设备平稳运行;操作手柄为无级调速,设备运行平稳。
驱动走形部分由编码器采集速度及行程信号,信号反馈到 PLC 进行比较分析,PLC 的控制信号通过 PID 调节后输入到变频器,对电机的速度进行调节控制,保证两侧行走速度与行程同步。
为便于人机交互,在操作台安装人机界面,设备的状态信息在界面上全面展示,便于设备的维保及监护操作。
C、照明系统:
为满足作业需求,安装 IP65 LED 照明灯。D、安全保护装置:
①、限位开关—界限检测;
②、相序保护器---缺相与相序检测;
③、漏电断路器---用电防护;
④、风速仪---安全作业保护;
⑤、声光报警器---运行与故障提示;
(6)升降平台
升降平台最大起升高度与梁面齐平,保证人员在钢箱梁顶面可通过升降平台上下检查车。
1.2下弦中跨检查车结构主要组成说明
下弦中跨检查车为全自动控制,自带电源,安全性好,可对钢箱梁下弦进行全方位、全立体的检测和维护。下弦中跨检查车主要承受自重、维护检查人员、器具物品等荷载。梁底检修车采用悬挂式吊车方案,即走行机构通过挂在梁底的轨道走行,走行机构为变频全驱,同时还通过编码器保证两侧同步走行。同时一侧走行机构为固定走行机构,一侧为可调走行机构,消除了轨道安装误差的影响。
下弦中跨检查车主要由桁架系统、固定走行机构、可调走行机构、固定装置、电控系统和动力系统等组成。
①桁架系统
桁架系统主要由主桁架、悬臂桁架、上下爬梯桁架、行走系统安装桁架组成。主桁架和悬臂横梁是检查车的主要受力构件,同时也是检查的工作平台。上下爬梯桁架既是人员上下检查车的通道也是桥梁翼缘的检修平台。桁架通过行走系统安装桁架与行走机构连接起来。
②固定走行机构和可调走行机构
固定走行机构和可调走行机构通过三合一减速机、中间齿轮、车轮挂在 H 型钢轨道下翼缘,通过 PLC 控制行走。同时固定走行机构通过销轴与桁架连接,可调走行机构通过滚轮及水平轮与桁架连接。通过滚轮及水平轮调节,消除轨道安装误差的影响。走行机构为变频全驱,同时还通过编码器保证两侧同步走行。
另外,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用手轮驱动。
③电气控制系统
电气系统通过静音汽油发电机为检查车提供动力。
电气系统组成:发电机组、变频器、操作及控制系统、照明系统、安全保护装置等。
A、驱动系统:
驱动系统采用东芝变频器驱动,保证驱动电机的平稳起动和减速停机,减少对电机和电池组的冲击,并具有过载、过流、缺相等保护功能。
B、控制系统:
采用 PLC 进行逻辑控制,操作手柄、按钮、旋钮等信号输入到 PLC,进行自锁和互锁保护,监视各个输入信号的状态,保证设备平稳运行;操作手柄为无级调速,设备运行平稳。
驱动走形部分由编码器采集速度及行程信号,信号反馈到 PLC 进行比较分析,PLC 的控制信号通过 PID 调节后输入到变频器,对电机的速度进行调节控制,保证两侧行走速度与行程同步。
为便于人机交互,在操作台安装人机界面,设备的状态信息在界面上全面展示,便于设备的维保及监护操作。
C、照明系统:
为满足作业需求,安装 IP65 LED 照明灯。D、安全保护装置:
①、限位开关—界限检测;
②、相序保护器---缺相与相序检测;
③、漏电断路器---用电防护;
④、风速仪---安全作业保护;
⑤、声光报警器---运行与故障提示;
2.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2.1检查小车及安装
(1)材料要求;
①边跨、中跨检查车桁架均采用牌号为 Q355B 的碳钢方管,其技术指标应符合本设计文件和《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GB/T 6728-2017)的规定。
②边跨、中跨检查车的踏板采用材质为 Q355B 的 4mm 厚菱形花纹钢板,其技术指标应符合本设计文件和《热轧花纹钢板和钢带》(YB/T 4159-2007)的规定。
③边跨、中跨检查车轨道采用牌号 Q355B 的 H 型钢,主要规格为 HM300×200×8×12mm,其技术指标应符合本设计文件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08)、《热轧 H 型钢和剖分 T 型钢》(GB/T 11263-2017)的规定。
④龙门架采用牌号 Q355B 的 H 型钢,其技术指标应符合本设计文件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08)、《热轧 H 型钢和剖分 T 型钢》(GB/T 11263-2017)的规定。
⑤驱动系统支架、轨道系统所采用的牌号为 Q355B 的钢板,其技术指标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08)的规定。
⑥H型钢与轨道支架连接用的标准连接件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其规格为 A2-70,技术指标均应满足《六角头螺栓》(GB/T 5782-2016)、《1 型六角螺母》(GB/T 6170-2015)、《平垫圈 A 级》(GB 97.1-2002)、《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6-2014)。
⑦钢结构焊接材料应符合《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7-2012)、《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2008)之技术规定。CO2 气体保护焊的气体纯度不小于 99.9%。
(2)技术要求:
①检查车主要部件采用 Q355B 碳钢方管和 Q355B 板材,销轴材料采用 40Cr、齿轮材料采用 45 钢,其他构件按设计图要求选择材料,所有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②所有部件、零件均在制造厂加工、焊接。销、轴、齿轮等零件应进行热处理。减速箱配后,要进行跑合运转。车架焊接时要保证构件尺寸,不得有歪扭现象,否则应按图纸要求进行整形。未注公差采用 IT12 级。
③Q355B 材料的焊接采用 E5015 焊条或同级别的 CO2 焊丝。应优先选用自动焊、半自动焊等高效可靠的焊接方法施焊。对于薄板零件,采用纯度 99.9%以上的 CO2 气体保护焊。
④钢结构熔透性焊缝应进行超声波探伤,按《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 11345-2013)有关规定进行检查,II 级合格;
⑤检查车轨道采用螺栓连接,螺栓采用双螺母防松构造,安装时施加 50kN 的预紧力。
⑥检查车安装时应防止与其它物体发生碰撞,安装后对控制系统进行调试。
⑦检查车轨道要求位置准确,直线度误差在 5mm 以内,轨道接头平顺,不得有错位现象。
⑧检查车工地安装后应再次试运行,注意轨道端头挡块的位置是否正确,以防检查车与相邻结构发生碰撞。
(3)其他要求
a.检查车驱动系统机构复杂,专业性强,制造单位的厂化图纸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才能 |
进行生产。 |
b.维护检查车所有加工零部件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组装。所有外购件应有合格证书,并 |
抽查合格。 |
c.维护检查车在待用期间,应尽量不负载与检查车本身无关的物品,并注意日常维护,确 |
保其经久耐用。 |
(4)技术参数:
表 1- 1 | 边跨检查车技术参数表 | |||
项目 | 规格 | |||
检查车总自重 | ≤ 22t | |||
检查车尺寸 | 约 17280×1400×1600mm | |||
(主构架长×宽×高) | ||||
工作平台载重 | 最大荷载1000kg(集中载荷100kg) | |||
最大承重 1500kg,升降工作平台最大 200KG | ||||
直线行走速度 | 0~8 米/min(无级调速) | |||
驱动功率 | 4×1.5KW | |||
升降平台 | 1.1KW | |||
最大行车风速 | 12m/s(6 级) | |||
工作平台距箱梁底部距离 | 约 2200mm | |||
轨道系统 | 轨道型号 | HM300×200 | ||
标准轨距 | 14940mm | |||
电气 | 动力源 | 10Kv汽油发电机 | ||
结构材质 | 主桁架\伸缩桁架 | 普通碳钢 | ||
驱动小车\龙门架 | 普通碳钢 | |||
表 1- 2 | 中跨检查车技术参数表 | |||||
项目 | 规格 | |||||
检查车总自重 | ≤ 18t | |||||
检查车尺寸 | 约 37240×1400×1620mm | |||||
(主构架长×宽×高) | ||||||
工作平台载重 | 最大荷载1000kg(集中载荷100kg) | |||||
直线行走速度 | 0~8 米/min(无级调速) | |||||
驱动功率 | 4×1.5KW | |||||
最大行车风速 | 12m/s(6 级) | |||||
工作平台距箱梁底部距离 | 约 2200mm | |||||
轨道系统 | 轨道型号 | HM300×200 | ||||
标准轨距 | 14940mm | |||||
电气 | 动力源 | 10Kv汽油发电机 | ||||
结构材质 | 主桁架\竖直桁架 | 普通碳钢 | ||||
驱动小车\龙门架 | 普通碳钢 | |||||
3.验收标准
(1)《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
(2)《重庆市地铁设计规范》(DBJ50-244-2016)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4)《客货共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 9652-2017)
(5)《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
(6)《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
(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9)《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10)《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11)
(11)《端接件总规范》(GB/T 15286-1994)
(1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2)
(13)《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GB/T 6728-2017)
(14)《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1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08)
(16)《热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GB/T 11263-2017)
(17)《热轧型钢》(GB/T 706-2016)
(18)《热轧花纹钢板和钢带》(YB/T 4159-2007)
(19)《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 26557-2011)
(20)《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规程》(GB/T 34023-20注
(21)李家沱长江复线桥附属设计图纸
第三卷(项目名称)(物资品种)包件采购
竞 谈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 录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资料
6.供应商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9.物资技术规格书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11.拟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其他材料
1.报价函致:(采购人)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采购编号)采购文件,我方同意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对我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 (包件编号)的招标,并已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招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若中选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第包件的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报价表相一致的合价总计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元整)。按建设项目分别报价如下:
采购项目编号 | 合价(元) | |
到站总价(或出厂单价)计(小写) | 到站总价(或出厂单价)计(大写) | |
…… | …… | …… |
本包件总计 |
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报价被接受,将严格无条件执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招标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采购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选。我方慎重保证,招标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招标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中选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招标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 _ (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 (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编号)采购文件的第 包件招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4.资格审查资料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真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的。 |
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4.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盖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
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0或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的。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
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拟采购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
采购人名称: | 采购编号: | 包件编号: | ||||||||||||||||
物资序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 | 出厂单价 | 出厂单价税率 | 出厂单价税费 | 运杂费单价 | 运杂费单价税率 | 运杂费单价税费 | 含税到站单价 | 到站合价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
数量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2+4+5+7 | 9=1×8 | ||||||||||
总计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采购人名称: | 采购编号: | 包件编号: | ||||||||||
物资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 | 数 量 | 交货 | 收货人 | 交货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
序号 | 单位 | 地点 | 状态 | |||||||||
合计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日期: | 年 月 | 日 |
采购人名称: | 采购编号: | 包件编号: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小计 | |||||
1 | ||||||
2 |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机械加工费小计 | |||||
1 | 设备折旧费 | |||||
2 | 设备维护费 | |||||
四 | 水电费小计 | |||||
生产成本合计 | ||||||
五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税后利润 | |||||
出厂单价 | ||||||
七 | 运杂费小计 | 公里 | 注明运输方式 | |||
到站单价 |
备注:
1. 供应商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
2. 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
3. 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6.供应商资格声明6.1制造厂资格声明1.名称及概况:
制造厂名称: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
净值:
法定代表人姓名:
2.(1)制造投标物资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工厂名称及地址 | 主要设施名称 |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原材料:
主要原材料名称 |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
3.本制造厂生产投标物资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5.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度 | 国内 | 国外 | 总额 |
6.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物资: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厂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附《营业执照》(副本)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招标物资 | 备注 | ||
一 | 最大月生产能力 | ||
二 |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 ||
三 | 剩余月生产能力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
序号 | 设备、仪器名称 | 制造厂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状况 | 生产产品或部件 | 额定产能或生产参数 | 备注 |
一 | 生产设备 | |||||||
二 | 检验设备 | |||||||
注:供应商可以将制造设备及检验设备分别列表。(生产商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11.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2.其他材料12.1 关于评审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致: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方完全接受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3.3.4款的规定,修正和评定评审价。
若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如果修正后的价格低于宣读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果修正后的报价高于宣读价,以宣读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______
__年__月__日
12.2关于是否接受银行承兑汇票的说明
致: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方XXXXXXX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______
__年__月__日
2.3采购申请表(原件)
采购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采购项目名称 | |||
资质等级 | 采购编号 | ||
包件编号 | 参与物资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传真电话 | ||
单位网址 | 电子邮箱 | ||
声明:采购文件为我公司在熟识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采购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如我公司中选后,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文件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我公司愿意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最终报价总价10%。 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供应商同意由采购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月日 |
12.4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原件)
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的招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招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招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选,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招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选,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招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采购人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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