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采购2021年宝安购物节活动执行服务商的公告
关于公开采购2021年宝安购物节活动执行服务商的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拟公开采购2021年宝安购物节活动执行服务,请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在公告要求时间内提交响应材料,我局将通过综合评议方式选定中标服务商。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宝安购物节活动执行服务
二、项目概况
选取1家服务商,为宝安区商务局提供2021年购物节活动(含启动仪式)整体策划、执行服务。
1. 服务内容:策划购物节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启动仪式以及组织购物节现场活动。
2.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其中8月31日前完成购物节启动仪式现场活动。
3. 项目总金额:不超过90万元。
4. 定标方式:根据《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工作局)采购管理制度》,按综合评议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服务商的资质要求
1. 须为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2. 近两年服务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活动在2次以上(时间从2019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
3. 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口碑。
四、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 响应文件提交有效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8月5日下午6:00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 请于有效时间内将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210室,并同步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ajck@baoan.gov.cn。
文件的内容应包含:
(1)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项目经验:2019-2021年承办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活动的项目列表;
(4)服务承诺书(服务商简介,企业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及履约责任的书面承诺,需加盖公章);
(5)本次购物节活动服务方案。
五、服务成果要求
1. 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完成相关服务要求;
2. 活动结束后形成完整的活动情况总结。
六、其他说明
1. 本文件不作为正式合同条款,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2. 相关需求和工作办法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所有,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终止采购。
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
地 址: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210室
联 系 人:陈小姐,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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