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四十四)招标公告

亭湖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四十四)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之规定,拟同意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接受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进行利用,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基本情况

序号

产废单位

拟转移量(吨)

接受单位

备注

1

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JSYC0902OOD001-8

有效期:2021年12月

2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金堂分公司

500

3

国能达州发电有限公司

450

4

济宁市兖州区国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20

5

青岛崂玻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50

6

郓城奥烽玻璃有限公司

5

二、公示时间:2021年7月30日--8月3日

三、意见反馈: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或建议

电话 ********0655传真 ********2620 邮箱 thhbwkk@163.com

联系人 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

附件:****************88fa45b90d24e191.pdf">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

********30.pdf">青岛崂玻玻璃制品有限公司.pdf

********8b845b58d681738d31.pdf">济宁市兖州区国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pdf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金堂分公司.pdf

********70db182dd690a65c9d4.pdf">国能达州发电有限公司.pd********70db182dd690a65c9d4.pdf">f

郓城奥烽玻璃有限公司.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危险废物 生态环境 亭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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