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第110批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第110批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第110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2021-07-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实施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本招标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对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铁路95306网站(https://cg.95306.cn)上通过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自动转换至新平台,新注册供应商需在新平台注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格库线(青海段)房建设备维护、线路巡防、站车安保人员

2.2项目概况:格库线(青海段)房建设备维护、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管理人职责终止审计。

2.3招标范围:格库线(青海段)房建设备维护、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管理人职责终止审计业务。

2.4标段划分:按包件划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30日至2021年08月04日,每日17: 00 时至 次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511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另外准备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或以快递邮寄、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发电子邮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扫描件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进行网上报名,请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17.00时起至2021年08月04日17.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概不退还。

3.2购买须知:在购买标书前将相对应的标书费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

3.3缴费须知:投标厂家在转账汇款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保证金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完整具体招标编号和包件编号,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公告指定的账户,经财务核实未到账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该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8月26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6日上午9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七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6. 招 标 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财务电话:****-*******

传 真:****-*******

7. 其他

7.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7.1.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支行及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7.2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请携带身份证原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7.2.1凡参加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下载。参加投标时将裁判文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首页,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7.3银行信息:

7.3.1单位名称:西宁天路铁道物资交易有限公司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434

开户行名称:建行铁路支行

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tlwzjyyxgs@163.com

7.4《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投标单位开具发票信息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7.5招标人需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

7.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2021年07月30日

招标采购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FW-GEMFJ110-01

格库线(青海段)房建设备维护

1

格库线(青海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000

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状态,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业企业资质(铁路、公路、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近十年内已完或在建工程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担任过同类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任职;近三年内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没有青海省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无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请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采用综合评标法
7. 服务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格库线(青海段)

FW-SBB110-02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管理人职责终止审计

1

按合同要求到货西宁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5.具有相应财务审计从业资质。

6.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无不良执业记录。

FW-BGS110-03

线路巡防、站车安保人员

410

按合同要求到货西宁工务段、德令哈工务段、格尔木工务段、拉萨基础设施段、西宁、德令哈、格尔木、拉萨车务段,西宁、拉萨车站、西宁客运段

10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条件的保安服务公司,具有劳务外包经营相关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资格(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中含劳务派遣资质)、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的财务状况(2018年度-2020年度财务“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信证明(招标前1月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自成立之后的第一个财务年度至 2020年度合法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证明(招标前1月内),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招标前1月内),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停标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投标单位内部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不少于500人),提供相关资料;

8.投标人自 2018年 07 月至今(近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目前未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9.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 1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 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0.投标人在 2018年 07月~2021 年 06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11.投标人在 2018 年 07月~2021年 06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 3 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12.投标人须具有培训能力及相应培训的硬件设备、场所和师资力量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提供本企业的培训资质证书或培训机构的资质证书及委托培训合同);

1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到青藏铁路公安局备案,并接受日常监督检查(须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中标后,须注册地在西宁或在西宁设分支机构(投标时须附承诺)。服务地必须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便于工作管理的沟通、协调。保障安保人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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