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2012、2013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特种车辆)招标公告

公安局2012、2013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特种车辆)招标公告

汝阳县公安局2012、2013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项目(特种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公安局委托,就其汝阳县公安局2012、2013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项目(特种车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阳县公安局2012、2013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项目(特种车辆采购)

2、招标编号:洛汝采购(2013)066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交货地点:汝阳县公安局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6、招标货物: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特警专用车

1

2

交通安全宣传车

1

3

移动警务室

1

4

流动车管所

1

以上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2、投标人如为设备的生产厂商或具有改装资质的改装企业,须具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未实行许可证制度的除外)。

3、投标人如为设备的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商或具有改装资质的改装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查院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3年9月27日起至 2013年10月9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凯瑞君临商务13楼1305室

3.3、其他有关事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生产厂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未实行许可证的除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必须为报名期间);

经销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生产厂商或具有改装资质的改装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必须为报名期间)、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资质复印件1套。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4.1、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下午2:00时整(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6*****298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叶女士

电 话:152*****0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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