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楼电梯、提升机、自动扶梯招标公告

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楼电梯、提升机、自动扶梯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楼电梯、提升机、自动扶梯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大王镇

代理机构: 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401房间

一、项目编号:KZZB-2013-040-1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有机房病床电梯7部、无机房电梯3部、提升机2部、自动扶梯4部,包括设备的生产、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有机房病床电梯7部,提升机2部;

第二标段:无机房病床电梯3部;

第三标段:自动扶梯4部;

本项目计划投资约70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二)投标人所投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且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级别为B级及以上);

(四)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电梯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一年(含)以上的授权代理(经销)证明原件;

(五)第一、二标段的投标人所代理的电梯品牌产品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在东营市境内具有相应类似销售业绩(二十层以上的公用建筑电梯、不含住宅楼)二项(含)以上;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

(七)投标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八)同一品牌(电梯、扶梯)只允许一名有效投标人参加投标;

(九)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一年以上的授权代理(经销)证明原件、业绩合同、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五、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9月28日至10月9日(每日8:30至11:0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401室。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35*****921

监督单位: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大王检察室、广饶县监察局、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大王镇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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