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四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招标公告

二〇一四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招标公告



二〇一四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公告

广大城乡居民:

灵武市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方式

1、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人员,持家庭所有参保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直接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2、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残疾、低保、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应持家庭所有参保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先到居住地街道(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登记认定,然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3、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请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持家庭应参保成员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学生证明、残疾有效证件、享受低保等特困人员的有效证件)等有关材料,先到居住地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二、缴费时间: 2013年9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三、缴费地点: 灵武市辖区信用联社、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

四、缴费标准

序号

人群划分

一档缴费

二档缴费

三档缴费

1

农村成年人

50

200

400

2

农村未成年人

直接参加二、三档

50

400

3

农村低保对象(成年人)

10

88

400

4

农村低保对象(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中未成年人

直接参加二、三档

10

400

5

农村五保对象

不缴费(直接享受三档待遇)

6

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0

88

400

7

农村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残

不缴费(直接享受三档待遇)

8

农村贫困家庭中三级中度残疾

直接参加二、三档

10

400

9

农村三级中度残疾

直接参加二、三档

50

400

10

农村享受高龄津贴人员

0

88

400

11

城镇(非农业户)

城镇成年人

直接参加

二、三档

200

400

12

城镇未成年人

50

400

13

城镇低保对象(成年人)

88

400

14

城镇低保对象(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中未成年人

10

400

15

城镇三无人员

不缴费(直接享受三档待遇)

16

城镇重点优抚对象

88

400

17

城镇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残

不缴费(直接享受三档待遇)

18

城镇贫困家庭中三级中度残疾

直接参加

二、三档

10

400

19

城镇三级中度残疾

50

400

20

城镇享受高龄津贴人员

88

400

21

在校大学生

50

400

22

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

10

400

23

农村成年人

44

200

400

24

农村未成年人

直接参加二、三档

44

400

25

农村低保对象(成年人)

4

88

400

26

农村低保对象(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中未成年人

直接参加二、三档

4

400

27

农村五保对象

不缴费(直接享受三档待遇)

28

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0

88

400

29

农村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残

不缴费(直接享受三档待遇)

30

农村贫困家庭中三级中度残疾

直接参加二、三档

4

400

31

农村三级中度残疾

直接参加二、三档

44

400

32

离休干部遗孀

不缴费(直接享受三档待遇)


咨询电话:****-*******

灵武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13年9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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