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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新风机房配电房水泵房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第五次招标)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新风机房配电房水泵房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第五次招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乙方:福建嘉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JYJT[GK]*******-4的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新风机房配电房水泵房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第五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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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 A010299 其他用房 其他用房三棵树1(批)258004.4258004.4国内福建嘉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捌仟零肆元肆角(¥258004.4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医院;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现场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进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最终验收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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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验收合格。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服务结束为止。

10、违约责任

按合同条款决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合同条款决定。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乙方: 福建嘉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住所: 福州市台江区洋头口河口市场综合楼5层办公室(1)508室
单位负责人: 高子安单位负责人: 范柳剑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5*****259
联系方法: 139*****46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账号: 账号: ****************6625-0002

签订地点: 福建福清

签订日期:2021年0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改造 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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