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发证调查测绘和建库(四期)招标公告

农村宅基地发证调查测绘和建库(四期)招标公告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长沙市农村宅基地发证调查测绘和建库(四期)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长沙市农村宅基地发证调查测绘和建库(四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
长沙市农村宅基地发证调查测绘和建库(四期)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TH-GK********6
       代理机构编号:HNTH-CS2013CSCG-09016
  3、项目预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一般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附规定的一般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事业单位投标人要求:
(1)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2投标人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拼凑起来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特殊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1)提供地籍测绘甲级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办公室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资格证复印件;
(3)外省测绘单位必须在长沙市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提供相应批文证明复印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 27日至2013年10月21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3年10月22日 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2日 9:00 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7.3缴纳时间:2013年10月21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长沙市晚报大道150号
电话:****-********             联系人:汤开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435号唐朝大厦1805室
联系人: 冯凌、周晶晶             电话:****-********

长沙市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政府采购编号:CSCG-HNTH-GK********代理机构编号:HNTH-CS2013CSCG-09016采 购 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名称:长沙市农村宅基地发证调查测绘和建库(四期)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九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须知5一说明5二投标文件的编写6三投标文件的递交7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7五开标和评标8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1八质疑与投诉14九法律责任15十其他16第三章 标的清单及说明21一项目概况21二本次招标内容21三设计原则及技术标准规范23四项目技术方案及说明24五成果提交25六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25七其他要求及说明26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7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31格式1投标承诺函32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3格式3投标报价表34格式4规格响应表35格式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6格式6、拟任本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37格式7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38格式8质量保证承诺书38格式9类似项目经营业绩39格式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40联合体协议41中小企业声明函42投标承诺书43第一章投标邀请受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TH-GK********代理机构编号:HNTH-CS2013CSCG-09016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五、采购预算:*******元六、投标资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七、招标文件获取: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 月 27 日至2013年10月21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八、投标规定:1、投标截止:2013年10月22日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2日9:00时。3、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3、缴纳时间:2013年10月21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435号唐朝大厦1805室联系人:冯凌、周晶晶 电话:****-********采购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地址:长沙市晚报大道150号联 系 人:汤开文 电话:****-******** 第二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4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3.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4.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4.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附本文件规定的一般资质证明,联合体各方拼凑起来应当满足投标文件中特殊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4.3 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附共同投标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4.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投标保证金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办理。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投标有效期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本文件的澄清、修改7.1投标人下载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答疑专区”发布,同时报市政府招标办备查。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7.2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7.3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7.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投标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9.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9.5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11.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11.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1.4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送达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人《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随同投标文件分别递交)。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3.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4.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14.1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14.2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评委会成员的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开标和评标16.开标程序16.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1)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2)招标采购单位依据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公示表》,查验确认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3)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16.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7天。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按以下程序进行。16.3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评标程序17.1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17.2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如项目重大或特殊经批准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委会的,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17.3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四)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投标人,作为1家有效投标人计算。(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且未出现上述(2)—(5)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的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六)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2)评委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委会。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17.4比较与评价。(一)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对除集体评议外的其他评审因素进行评比打分。(二)评委再根据评委会一致意见,对除投标报价外的集体评议评审因素统一打分。(三)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报价为基础,按照下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 %。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四)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报价计算各投标人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17.5确定评审结果。(一)评委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二)评委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1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8.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委会的评标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18.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9.评标方法19.1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9.2 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5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15分)2设计方案10投标人根据对项目目标、原则、要求的理解情况,提出即符合农村宅基地调查、测量、建库一体化管理模式,技术方案设计合理的,根据其思路的可行性和实用性,进行评议。农村宅基地数据采集与入库方案合理的,计5分,方案欠合理的,计0-5分;卫星影像数据的获取与DOM制作方案合理的,计5分,方案欠合理的,计0-5分7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在18个及以上的,得7分;17个—10个(含)的,得5分;10个以下的,得3分。且投入该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不少于5名,否则不得分。10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合理的,计4分,计划安排欠合理的,计0-4分;保证项目质量措施可靠的,得3分;还需要补充、完善的,得0~3分;项目验收方案合理、完善的,得3分;还需要补充、完善的,得0~3分。5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合理的计5分。方案不完善或欠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满为止。3服务承诺2本地化服务机构,投标人总部(即注册地)在长沙,计2分;在长沙市内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的(以工商部门的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计1分。4施工期间的服务承诺优良计2分,一般计1分;后期维护期间服务承诺优良计2分,一般计1分。5档案管理获得“省特级”及以上证书,有的计5分,“省一级”、“省二级”计3分,没有的不计分。(并提供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否则不计分。)4获奖102009年—2013年同类项目获得国家优秀测绘工程金奖,每个计3分,银奖每个计2分,铜奖每个计1分,累计不超过4分;获省级优秀测绘成果一等奖每个计1.5分、二等奖的每个计1分,三等奖每个计0.5分,累计不超过4分;系统开发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的科技奖或优秀工程的,一个计2分,最多计2分。同一项目获奖得分不重复计算,以获最高奖项计分为准。82009年—2013年获国家级测绘类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的计8分,二等奖的计6分,三等奖计4分;省级测绘类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的计3分,二等奖的计2分,三等奖计1分,其它名次不计分。竞赛获奖得分国家级和省级不累计、不重复计分,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为准。5综合实力财务状况2投标人提供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①销售收入、②纳税额、③净利润、④资产负债率等4项分别排序,按单项分别计分。每个单项排名第一的计0.5分,排名第二的计0.3分,排名第三的计0.1分。(企业单位提供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2012年度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表,否则不计分)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45500万及以上:计4分;5500万—4500万(含):3分; 4500万—2500万(含):2分;2500万—1000万(含):1分;1000万以下:0分。类似业绩10投标人在2009年-2013年有农村宅基地或地籍测量与建库项目的经营业绩,具有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且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10分。每个项目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得分减半。6本地服务经验,投标人在2009年-2013年在长沙地区有农村宅基地或地籍测量与建库项目的经营业绩,具有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且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每个在前项计分基础上加计2分;合同金额小于200万元的,每个在前项计分基础上加计1分, 最高加计6分。本地服务经验最多计6分。每个项目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得分减半。6投标书编制2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合计100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0.中标通知20.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公告评标结果。20.2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20.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21.合同签订21.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21.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1.3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1.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21.6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21.7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21.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八质疑与投诉22.质疑22.1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2.2质疑书格式应按湘财购〔2007〕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2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22.4供应商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22.5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22.6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3.投诉23.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3.2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23.3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3.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23.6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4.投标保证金缴纳、保管、保密及退还过程中所引起的质疑、投诉和法律纠纷由交易中心负责处理。九法律责任25.法律责任25.1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2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3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25.4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 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25.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附页4。十其他26.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一)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二)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05%0.05%0.05%*******以上0.01%0.01%0.01%说明: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27.交易服务费(一)中标人应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问题的批复》(湘价函{2012}128号)的收取标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137*****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一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和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长沙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长国土资政发[2008]11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天心区扩大约12km2的调查范围,开展1:500基础地形图测绘,权属调查(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两安用地、集体土地村民宅基地等权属内容)、界址测量、数据建库工作,为长沙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利人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如下:(1)农村宅基地地籍数据采集与入库工作范围如下地籍数据采集范围图所示,面积约12平方千米。主要进行以下工作内容:项目区范围内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实地调查、测量、内业建库;开展1:500的地形测量与建库。(2)卫星影像数据的获取与DOM制作1.影像数据采集范围:2.分辨率优于0.5米的卫星影像,面积500方公里3.数据采集完成后,按照长沙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数据标准进行入库,入库软件以长沙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管理系统。入库完成后需要将更新区域数据整合到已有的影像中,形成更新后的影像地图,并完成对更新区域内地名地址数据的修改,最后对影像数据进行地图切片,并进行影像数据服务的发布。三设计原则及技术标准规范1、法律法规及行政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2008,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国土资源部17号令);《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指导意见》;《长沙市土地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通知》;《长沙市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2、引用技术标准及文件:《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年)《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国土资源部TD/T1014-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籍]字第26号)《湖南省城镇地籍调查实施细则》省国土管理局1992年《湖南省城镇地籍调查成果预检办法》(湘土调办发[2008]1号)《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T 15968-2008《数字影像地形图》CH/T 1013-2005《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线划图》 CH/T 9008.1-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CH/T 9009.3-201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长沙市城镇地籍数据库建库技术方案》《长沙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标准》四项目技术方案及说明4.1 项目基本要求(1)坐标系统:长沙独立坐标系。(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4.2农村宅基地数据采集与入库(1)测量比例尺:1:500(2)根据《长沙市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及地籍调查、测量要求,对项目区范围内所有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并进行地籍测量、内业建库。(3)项目区范围内测1∶500全要素数字线划地形图,按照《长沙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标准》建库要求进行数据采集与建库。(4)对项目区范围内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建设用地如两安用地、学校、企事业单位用地等以及国有建设用地按照长沙市城镇地籍调查建库技术要求进行调查、测量、建库。(5)项目区范围内测全要素数字线划地形图既要满足宅基地调查要求,又要按照长沙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要求,开展电子地图的配图、配色并进行地图切片、以及更新和发布。4.3卫星影像数据的获取与DOM制作(1)要求购买影像,全色波段的地面分辨率优于0.5m,多光谱波段优于2m;(2)制作数字正摄影像图(DOM)的地面分辨率0.5m;平面位置中误差平地丘陵地区图上0.5mm,山地、高山地区图上0.75mm(3)色彩模式为24位彩色影像。(4)相邻DOM影像镶嵌处的接边限差应不大于2个像元,接边重叠带不允许出现明显的模糊和重影,相邻数字正射影像要严格接边;(5)按1:5000 DOM标准分幅外扩50米裁切输出数据,文件名对应图幅名一致。(6)DOM数据生产其它具体要求以《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CH/T 9009.3-2010)等标准中的相关要求为准。五成果提交5.1、地籍数据提交1.工作报告一套2.技术设计书一套3.控制测量成果一套4.权属调查资料一套5.遥感影像全色波段和多光谱数据一套(存储介质为硬盘);6.分辨率为0.5m的真彩色遥感影像数据(存储介质为硬盘);7.满足数据库建库要求的彩色1:5000DOM数据一套(存储介质为硬盘);8.正射影像图索引文件;9.外业控制、内业加密成果一套(含观测手薄、计算资料、展点图等);10.原始特征点、线数据文件一套;11.遥感影像RPC参数数据一套;12.按照地理信息元数据标准提供产品的元数据一套;13.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总结一套。14.建库资料一套15.发布成果一套六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6.1 项目目前基本情况目前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建成数字长沙地理空间框架和长沙市城镇地籍数据库,因此,在地籍数据采集与入库时,数据不但需要遵守《长沙市城镇地籍数据标准》,也需要参照《长沙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标准》,使数据能更好地实现多样化的应用。七其他要求及说明1.交货时间及地点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8个月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达到验收要求。1.2交货地点:长沙市国土资源局。2.结算方法2.1支付方式: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国库集中支付)2.2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十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0%,完成所有外业测量并经质检部门检查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50%,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后支付20%,余款三个月后按照实测任务量结清。2.3.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量乘以各项单价据实结算,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点: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物资/工程/服务)。单位:元二、技术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三、交货时间:。四、交货地点及方式:。五、运输方式及费用:。六、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3、乙方的售后服务详见投标书中售后服务条款。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八、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十、结算方法及期限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十二、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3、十四、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十五、违约终止合同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六、破产终止合同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十七、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十八、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九、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文件的制作1.1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制作,要求有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1.2在本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授权代表签字非本人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2.投标文件的份数2.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政府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3.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格式1投标承诺函致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投标邀请(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承诺书(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投标报价表(4)规格响应表(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6)拟任本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7)服务方案(8)质量保证承诺(9)投标人类似项目经营业绩(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2)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全面履行合同。(3)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投标总价(含优惠折扣)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4)本投标有效期为60天;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5)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6)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人(行政公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电话: 手机:年月日 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投标人在湖南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3投标报价表投标人:(盖章)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一农村宅基地调查、测量、建库1二卫星影像数据的获取与DOM制作1三地籍数据库、基础地理数据库的更新、地理信息电子地图更新制作以及数据发布1六税金(注明费率)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付款人:。结算方式:。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要求按格式制作,按“项目清单”的顺序填写。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标的清单及说明”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单价要求合理。投标报价表中费用缺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的,其投标无效(★)。2、本项目为所有服务的包干价。投标人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员工意外保险、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管理费、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水费、电费、维修维护费、企业利润、规费、税费、技术指导费、风险费、突发事件处理费等中标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和利润。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格式4规格响应表投标人:(盖章)序号投标文件响应本文件要求差异原因说明一商务部分1二技术部分1 投 标 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投标人按格式详细说明有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对本文件的响应情况。2、如有偏离,附该偏离的技术说明资料。格式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表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注:在本表后应附有身份证以及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表二: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已完成项目情况发包单位项目名称规模管理期项目质量格式6、拟任本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序号姓名职务执业或职业资格证号专业已执行的主要项目名称注:在本表后应附有身份证以及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格式7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投标人应对照前述评审内容及方法,拟定出实施方案,方案编写必须条理清晰、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细致周全、精简扼要和客观真实。 注:请各投标人根据评分内容有针对性地描述该部分内容。投 标 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格式8质量保证承诺书 响应项目要求,提供承诺及说明:1、提交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投 标 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格式9类似项目经营业绩1、按格式列明200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一 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2、提供合同复印件。 格式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5)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1、投标人一般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附规定的一般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事业单位投标人要求:(1)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2、投标人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拼凑起来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特殊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1)提供地籍测绘甲级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办公室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资格证复印件;(3)外省测绘单位必须在长沙市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提供相应批文证明复印件。联合体协议致 (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给予中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长沙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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