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柴油加氢脱硫装置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建柴油加氢脱硫装置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新建柴油加氢脱硫装置PC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2013-513-CPMC-346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项目由中国石油物资公司(集团招标中心)和大庆石化大庆石化招投标管理中心共同招标。项目概况:为满足国家柴油质量升级要求,按照股份公司的批复,在炼油厂新建130万吨/年柴油加氢脱硫装置。项目实施后,大庆石化公司生产的柴油质量全部达到车用柴油国Ⅳ标准,并兼顾车用柴油国Ⅴ标准升级要求。新建柴油加氢脱硫装置由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工艺技术采用中国石油和中国石油大学合作开发的PHF-101柴油加氢催化剂,反应部分采用冷高分、分馏部分采用双塔流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30万吨/年柴油加氢脱硫装置、4×104Nm3/h制氢装置扩能改造、20000 m3柴油原料储罐、外管网改造等四个子项。本次招标内容为130万吨/年柴油加氢脱硫装置,不包括其他三个子项。本项目所需新鲜水、循环水、供热及化学水、工业风、氮气等均依托炼油厂原有设施;原料油罐区与制氢装置改造,电源依托原变电设施能力,配套完善相关配电设施;130万吨/年柴油加氢脱硫装置新建6/0.4KV变电所;电源引自总变,在新建装置内建设2台6/0.4KV、2000KVA变压器及配电设施。发包人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委托PC总承包人完成包括但不限于130万吨/年新建柴油加氢脱硫装置界区内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施工、配合设计协调、“三查四定”、培训、试车(联动试车及化工投料试车)和试车期间性能维护(保镖)、性能考核、工程验收、工程交付(含交工技术文件)、竣工结算、缺陷修复等工作,即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需符合Q/SY1475-2012《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范》等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计划工期293日历天。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投标报价金额的20%。(2)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4)申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6)申请人具有以下工程业绩:申请人2008年7月1日至今在全国独立完成过合同造价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业绩。(7)申请人已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要求签署盖章的资格预审申请函。(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资格预审方法 | |||||||||||||||||||||||||||||||
合格制 | |||||||||||||||||||||||||||||||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3-09-28 08:30:00.0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3-10-08 16:30:00.0 | |||||||||||||||||||||||||||||||
(1)请申请人于 2013年9月28日至2013年10月8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庆石化招投标管理中心(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石化公司安全楼)309房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只接受刷卡或电汇,不接受现金)。资格预审文件及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及光盘费,售后不退。 | |||||||||||||||||||||||||||||||
六.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10 月 14 日 10 时,地点为在大庆石化招投标管理中心(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石化公司安全楼)309房间。(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七.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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