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川0182破1号重整投资人招募暨司法招商公告
(2020)川0182破1号重整投资人招募暨司法招商公告
成都华茂米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华茂锦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暨司法招商公告
(第2次)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0日分别裁定受理成都华茂锦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业公司)、成都华茂米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兰公司)重整,并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担任以上二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管理人职责,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委托审计、造价、评估机构对二债务人分别进行了司法会计学鉴定,现已具备启动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鉴于二公司在债权结构、整体规划、后续经营等方面存在高度关联性,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重整程序公平公正,重整结果利益最大化。经报法院同意,管理人现就以上二项目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涉及成都华茂锦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成都华茂米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分别系华茂国际服装产业园和中国(成都)国际时尚中心的业主单位,其所开发项目共同构成彭州市服装产业园区的核心业态,现将二公司工商登记及项目开发概况分叙如下:
(一)锦业公司概况
成都华茂锦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8日经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住所地为成都市彭州工业开发区西河东路166号,法定代表人为廖年,注册资本1800万元,股东为廖年(持股比例77.33%)和彭州市华茂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2.67%),注册资本均已实际缴纳。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服装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不含保安服务)。
锦业公司名下已开发华茂国际服装产业园区示范园、A区、D区、E区、F区及中国(成都)国际时尚中心二期(会展中心)等项目。其中,示范园、A区、D区、E区、F区主体均已建设完成,仅余部分配套设施需要完善;时尚中心二期(会展中心)现状为在建工程。
(二)米兰公司概况
成都华茂米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日经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住所地为成都市彭州市致和镇西河东路166号2栋1-5层1号,法定代表人为曾志贵,注册资本1亿元,股东为成都中商恒业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注册资本均已实际缴纳。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投资及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咨询,物业管理。
米兰公司名下已开发东方米兰时尚中心一期(奥特莱斯)项目,目前主体已建设完成,部分配套设施需要完善。
二、债务人财产情况
经法院许可,管理人分别聘请了会计、评估、造价等中介机构对债务人的财务资料、固定资产及造价预算等进行了专业鉴定,初步数据如下:
(一)锦业公司资产情况
1.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核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如下:
(1)货币资金30216.21元,其中库存现金3340.71元,银行存款26875.50元。银行存款除农商银行彭州南部新城分理处余额3029.77元已取得银行函证外,其他暂无法核实;
(2)应收账款********.27元,全部为应收房款;
(3)预付账款193236,077.10元,主要为预付施工单位工程款********6.94元,占总额的93.08%;
(4)其他应收款********7.69元,主要为内部往来款、保证金、未收回的代缴分户税费、未收回的代垫示范园担保费及开发商售后回租费等;
(5)存货********6.36元,为开发成本,其中土地成本********6.82元,项目开发成本********.21元,开发间接费用*******.33元;
(6)固定资产134233.95元,账面原值*******.01元,累计折旧*******.06元;
2.经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债务人项目未完工预估金额投资估算为*******元;
3.经南京信国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鉴定,申报债务人实物资产的清算价值为15687.09万元。以上评估范围不包括目前存在争议的资产部分。
(二)米兰公司资产情况
1.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核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如下:
(1)货币资金17275.34元,其中现金12121.34元,银行存款362.80元;
(2)应收账款36066.38元;
(3)预付账款********6.10元,主要为预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电梯及安装款;
(4)其他应收款********6.95元,主要为保证金、关联方往来款等;
(5)存货********5.46元,为开发成本,其中土地费用********2.60元,前期工程费********.58元,建安工程费********.66元,基础设施费777995.10元,配套设施费25500.00元,开发间接费********.52元;
(6)固定资产13981.77元,账面原值为200843.00元,累计折旧186861.23元。主要实物资产为空调、投影、家具等;
2.经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债务人项目未完工预估金额投资估算为********.04元;
3.经南京信国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鉴定,申报债务人实物资产的清算价值为26789.46万元。以上评估范围不包括目前存在争议的资产部分。
三、债权申报情况
截止目前,管理人共接受锦业公司有效货币债权申报149户,涉及债权176笔,申报金额********4.00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2.06元;接受米兰公司有效货币债权申报403户,涉及债权468笔,申报金额********02.65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0.24元;以上二公司合计有效申报552户644笔,涉及货币债权金额2878393036.65元。债权金额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金额为准。
管理人提示意向投资人,尚有债务人账面存在记录但未申报的债权,以及可能存在账上未记载且未申报的负债。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应考虑到《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引发的重整程序结束后债务增量因素。
四、重整投资人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拥有与成都华茂米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华茂锦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具备商业综合体开发或房地产资质者优先;
2.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实际控制人经营正常,最近3年内无重大故意违法行为,无正在被强制执行的案件,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能力落实后期续建和配套资金;
5.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4项资格条件。
五、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报名书》一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
3.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情况及企业近3年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公司现行章程复印件;
6.经办人或受托人姓名、授权范围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送达地址确认书;
7.具备重整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
8.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
9.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说明书参与重整投资人的评选,愿意成为重整投资人、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职调查的,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报名书》后,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调书面申请,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但意向投资人对尽调结果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三)提交《重整投资计划书》
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行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计划书》。《重整投资方案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和重整计划执行期限、重整计划监督期限以及履行重整计划的承诺书(主要是担保和保证)等其他内容。重整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四)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针对其《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实质性磋商,双方依据实质性磋商的结果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意向投资人多个的,按“价高者得”原则择优确定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对象。
(五)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已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意向投资人可以根据自身及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建议稿)。意向投资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投资方式制作不同的《重整计划草案》(建议稿)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但版本以三套为限。符合破产法规定的条件时,管理人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六、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履约保证金按2000万元确定。意向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即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
(二)重整保证金的退还
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七、重要声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招募过程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约束性效力,对有关情况的描述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请特别留意本公告中管理人的提示条款;
3.管理人在重整过程中尽力协助办理证照展期、新办等事项,但不对办理效果和结果承担保证责任;
4.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5.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八、报名期限及联系方式
1.招募截止时间:2021年8月15日下午17:00
2.管理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递送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
收件人:华茂项目管理人
电话:19150172827
邮寄地址:四川省彭州市护贤南路华茂大厦5楼
热忱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前来接洽,参与华茂项目重整投资。
成都华茂米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成都华茂锦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7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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