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渝05破178号重庆市江津区四合矿业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渝05破178号重庆市江津区四合矿业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何宗友的申请,裁定受理重庆市江津区四合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四合矿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受理案号为(2021)渝05破申269号。并于2021年6月17日作出(2021)渝05破178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市江津区四合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初步判断,本案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鉴于本案现正处于破产清算程序,若经公开招募并成功招募到投资人,人民法院将视情况转入破产重整程序。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整合,现管理人就四合矿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四合矿业有限公司系于1978年5月8日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8万人民币,住所地: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丹凤社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露天开采:水泥用石灰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销售:水泥用石灰岩,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情况
2020年2月24日,四合矿业公司取得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依法取得位于江津区油溪镇丹凤社区黄桷堡的矿山开采权利。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55万吨/年,有效期限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四合矿业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山储量年度报告(2020年度)》,截止至2020年12月底,矿区剩余保有控制资源量为214.30万吨。现目前剩余可开采矿资源约110万吨左右。
四合矿业公司现已建成一条碎石生产线,并取得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发的“四合矿业年产30万吨生石灰新建项目”备案证即石灰生产线(该生产线尚未建设)。
因矿山山体围栏被冲破等原因,2019年5月23日,四合矿业公司被政府相关部门勒令停产整改。2021年4月9日和2021年6月8日,政府相关部门分别向四合矿业公司发出了关于限期建成绿色矿山的通知和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要求公司在2021年9月31日前完成绿色矿山的建设。至今,公司未完成整改,并一直停产至今。
该项目资产、负债等其他信息,请自行联系管理人。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和四合矿业公司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意向投资人或管理层、关联方具有四合矿业公司相关行业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人亦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并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但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四、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投资意向申请书(企业法人的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的需有个人签字捺印);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及业绩情况介绍;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普度公司投资的决议原件;
5.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6.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7.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围绕四合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编制《投资方案》,并确保该方案具有可行性,并保证方案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投资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1)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3)投资方案的核心内容:对项目的经营方案、四合矿业公司债权清偿方案等。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7日17:00止,如期限届满,仍未有适格投资人,本公告自动失效。
2.报名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22A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联系人:余律师、肖律师
管理人联系电话:136*****977、177*****155
五、招募流程
1.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后,意向投资人自行向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并获取债务人的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根据所提供的资料自行对债务人进行尽调,并承诺对所获取的有关债务人的所有资料保密。
2.报名阶段
意向投资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同时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投资方案》,未按期提交《投资方案》,视为放弃。
3.遴选阶段
进入遴选阶段的投资人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三日向管理人缴纳遴选保证金100万元,一旦确定为重整投资人,遴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果最终未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按照投资人支付账户,原路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公告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通知四合矿业公司债委会成员、四合矿业公司相关人员等人员综合评定最优投资人,并报告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
4.签署协议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向其发出《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其应与四合矿业公司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鉴于本案现为破产清算程序,待本案最终转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表决,表决通过或裁定通过后,重整投资人按照投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进行投资。
六、其他事项
1.截止目前,四合矿业公司尚有两期采矿权出让收益共计*******元未向政府相关部门支付,支付时间及金额:2021年5月27日前支付金额828160元(现已到期),2022年5月27日前支付828160元。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若未在前述约定时间支付并超过6个月的,政府相关部门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撤销采矿权许可证等。前述费用待投资人最终确定以及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通过后,由投资人自行缴纳。
2.根据《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四合矿业公司地质环境恢复自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等规定,投资人需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自理和土地复垦基金(约160万元左右)并保证在开采完四合矿业公司矿产资源后恢复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
3.本公告由管理人机构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的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四合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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